
- 索 引 号: sm02126-3000-2026-00006
- 备注/文号: 元城管局〔2026〕81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7-23
三元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期,我局持续接到业主投诉,反映三明华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华融广场小区存在电梯未按规定维护保养、未按约定时限退还业主装修押金、部分路灯损坏失修等物业管理问题,且经我局现场核查,多次督促后仍未整改,侵害了部分业主的合法权益。因此我局依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针对上述存在的相关问题约谈了三明华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并对该公司进行通报,予以企业信用扣分10分。(信用扣分编码:FJWYXY5048)
希望各物业公司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特此通报。
三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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