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101-3000-2026-00003
- 备注/文号: 元政办〔2026〕10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政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5-27
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三元区 2026 年“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按要求在“ 闽执法”平台上录入执法检查情况,确保“综合查一次”年度计划高质高效完成。
附件:三元区2026年“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三元区2026年“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
|
序号 |
检查事项 |
协同单位 |
检查主体 |
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 |
检查依据 |
检查对象数 |
预计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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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烟花爆竹企业的联合检查 |
牵头部门 |
区应急局 |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采购、销售情况。 |
是否采购或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1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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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单位 |
三元公安分局 |
1.《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应当载明托运人、承运人、一次性运输有效期限、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 2.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应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
是否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且载明托运人、承运人、一次性运输有效期限、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是否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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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联合检查 |
牵头单位 |
区应急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 |
是否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十五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二十四条等规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3 |
5-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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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单位1 |
三元公安分局 |
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
是否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是否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二十五条、四十一条等规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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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单位2 |
区市场监管局 |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 |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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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涉及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的联合检查 |
牵头单位 |
区卫健局 |
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 |
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四条至十九19条、三十五条等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根据实际情况统计 |
5—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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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单位 |
区人社局 |
劳动合同签订、工伤保险缴纳情况。 |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缴纳工伤保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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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的联合检查 |
牵头单位 |
区工信局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 1.是否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并明确相应职责; 2.从业人员是否有任职资格条件; 3.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及区域管理制度; 4.是否开展员工危险源辨识、故障排除、应急处置等技能培训工作。 |
是否符合生产、销售许可资质,是否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十六条、二十条、二十二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等规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试行)》(闽经信科工〔2014〕713号)、《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 WJ9075-2012 |
1 |
5-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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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单位 |
三元公安分局 |
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 1.民爆物品流向检查; 2.“四防”(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监督检查; 3.内外部距离。 |
是否安全是否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四十条、四十一条等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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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旅行社的联合检查 |
牵头单位 |
区文旅局 |
旅游合同、服务质量、旅游安全、财务账簿等情况。 |
1.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 2.旅行社是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条至三十五条的规定; 3.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是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
4 |
5—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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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 |
旅行社的广告、价格活动,旅行社分社的经营范围等。 |
1.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是否含有虚假内容或作虚假宣传; 2.旅行社是否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3.超出设立分社的经营范围,经营旅游业务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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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歌舞娱乐场所的联合检查 |
牵头单位 |
区文旅局 |
娱乐场所悬挂标志、歌曲点播系统、营业日志资料等。 |
1.从业人员登记簿、营业日志、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或限制入内警示标志; 2.歌舞娱乐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 3.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和屏幕画面是否含有禁止内容。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6 |
7—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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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单位1 |
三元公安分局 |
娱乐场所报备、场所设置、监控设备、从业人员名簿等情况。 |
1.是否按照要求向公安机关备案; 2.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阻碍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屏风、隔扇、板壁等隔断,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任何形式的房中房(卫生间除外); 3.包厢、包间的门窗,距地面1.2米以上应当部分使用透明材质; 4.包厢、包间内不得安装门锁、插销等阻碍他人自由进出包厢、包间的装置; 5.监控保存不得少于三十日,按规定配备保安,每增加200平方米增加一名保安。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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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单位2 |
区卫健局 |
对公共场所卫生的行政检查 |
1.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情况 2.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3.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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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养老机构的联合检查 |
牵头单位 |
区民政局 |
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运营情况等。 |
是否遵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至十八条,二十六条、三十一条等的规定。 |
《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5 |
5—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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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 |
养老机构的内设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特种设备使用维护情况。 |
是否执行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是否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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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的联合检查 |
牵头单位 |
区住建局 |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
是否违反《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四十四条、四十五条的规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 |
1 |
5-10月 |
|
协同单位1 |
区市场监管局 |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燃气气瓶的使用情况。 |
是否使用检验合格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燃气气瓶,并办理使用登记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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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同单位2 |
三元消防救援大队 |
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
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十七条、十八条、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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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对农药经营企业的联合检查 |
牵头单位 |
区农业农村局 |
农药经营事项。 |
是否违反《农药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6 |
6—10月 |
|
协同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 |
1.2025年企业年报、及时公示信息; 2.企业经营行为、登记事项等检查。 |
是否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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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者的联合检查 |
牵头单位 |
区农业农村局 |
农作物种子质量和生产经营活动。 |
1.是否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 2.是否生产经营假、劣种子; 3.是否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5 |
6—10月 |
|
协同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 |
企业印发广告内容的核查。 |
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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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对肥料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
牵头单位 |
区农业农村局 |
肥料经营单位及其产品。 |
是否违反《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
5 |
6—10月 |
|
协同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 |
核查企业登记信息和公示信息。 |
是否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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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联合检查 |
牵头单位 |
区交通局 |
对道路普通货运企业和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1.企业是否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的规定。2.是否落实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文化和旅游部 应急管理部《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交运发〔2026〕2号)。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
1 |
5—9月 |
|
协同单位1 |
三元公安分局 |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监管 |
企业是否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项、第七十八条第一、三款、第八十一条第一、二、三款、第八十四条第二、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是否落实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文化和旅游部 应急管理部《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交运发〔2026〕2号)。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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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同单位2 |
区应急局 |
企业充装管理制度规程建立、车辆装车等情况 |
是否违反《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条第二、三款的规定。是否落实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文化和旅游部 应急管理部《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交运发〔2026〕2号)。 |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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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对道路客运企业的联合检查 |
牵头单位 |
区交通局 |
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 |
企业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三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是否落实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文化和旅游部 应急管理部《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交运发〔2026〕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
1 |
5—9月 |
|
协同单位1 |
三元公安分局 |
车辆是否超过限定时速 |
企业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九十条的规定。是否落实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文化和旅游部 应急管理部《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交运发〔2026〕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
||||
|
协同单位2 |
区文旅局 |
旅行社、在线旅游平台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情况 |
是否落实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文化和旅游部 应急管理部《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交运发〔2026〕2号)。 |
《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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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对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联合检查 |
牵头单位 |
区交通局 |
对道路普通货运企业和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企业是否违反《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
3 |
5—9月 |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活动 |
企业是否违反《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
||||||
|
协同单位 |
三元公安分局 |
车辆是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 |
企业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九十条的相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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