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201-3000-2025-00004
- 备注/文号: 元统〔2025〕8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7-16
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
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区政府办、发改局、教育局、民宗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城管局、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现将《三元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三元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元区统计局
2025年7月16日
三元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协调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闽政办函〔2024〕55号)要求,为加强对我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三元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
一、主要职责
负责三元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调查中的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邹远焕 区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杨理键 区政府办副主任
周 毅 区发改局副局长
章进俭 三元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继东 区卫健局党组成员
成 员:陈智卿 区教育局副局长
陈培菊 区民宗局局长
郭永浩 区民政局副局长
林新有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 珂 区人社局副局长
蔡 斌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卓智华 区统计局副局长
郑晓宁 区城管局副局长
黄柳青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承担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建议方案,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各地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担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卓智华同志兼任。
三元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三元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在福建省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全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以下简称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调查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
一、职责分工
1%人口抽样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共同做好调查工作。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具体分工如下:
区统计局承担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的各项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配合推进人口数据共享应用和数字化建设等工作。
三元公安分局负责为调查对象户籍人口信息提供数据核查服务;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区卫健局负责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配合做好在校生等人群的调查登记以及提供在校生相关行政记录;配合做好高等院校在校生的调查登记工作。
区民宗局负责协调有关少数民族人口和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的调查登记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协调市殡葬服务中心提供火化人员相关行政记录。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调查经费保障工作。
区人社局负责开展调查登记信息与参加社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在线地理信息服务;协助提供房屋登记方面的资料。
区城管局负责协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协助做好调查广播、电视等宣传报道工作。
二、工作方式
(一)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协调小组会议,研究解决1%人口抽样调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1%人口抽样调查的日常工作问题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处理。
(三)协调小组重要文件经征求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后印发,一般性工作文件由协调小组有关负责人签发。
(四)1%人口抽样调查涉及有关政策等重大问题需要协调的,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商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协调小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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