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101-3000-2025-00013
- 备注/文号: 元政办〔2025〕25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政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2-1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5〕8号)及市级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总体安排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的对象是在全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二、普查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三元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业普查工作的统筹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各乡(镇)、街道需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工作人员;各村(社区)组建普查工作组,选拔熟悉村情、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区统计局负责具体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区发改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区统计局、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和协调;涉及乡村振兴、农业生产等方面的事项,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方面的事项,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林业生产经营方面的事项,由区林业局负责和协调;涉及耕地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水利基础设施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区水利局负责和协调。其他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普查宣传动员、人员选聘、现场登记组织及数据初审,及时协调解决普查中遇到的矛盾问题。
(三)严格数据管控。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抓实抓牢普查各阶段工作质量。普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普查方案开展登记,对农户填报信息逐户核实,确保“不重登、不漏登、不错登”,确保数据真实可追溯。区普查机构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对普查中获取的农户个人信息、企业经营数据等商业秘密和隐私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或用于普查以外的用途。区普查机构要加强普查业务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办法,坚决杜绝人为干预普查数据行为,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四)做好服务保障。
1.落实经费保障。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由区财政统筹保障解决,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不得因普查经费短缺或拨付不到位影响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普查经费要规范管理,专款专用。
2.加强人员配备。各乡(镇)、街道要配齐配强业务骨干,合理统筹安排,确保普查人员力量。严格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优先考虑责任心强、熟悉本地情况,能够熟练使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AD)的人员。分类分阶段开展业务培训,推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准确掌握普查方案、普查内容、普查流程、普查方法、普查要求,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3.广泛宣传动员。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的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社会公众特别是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填报普查数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三元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三元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蔡明泉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邹远焕 区统计局局长
罗志权 区发改局副局长
林新有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翠萍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高泽欣 区政府办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庄万强 区委宣传部部务成员、融媒体中心主任
陈 文 区委编办三级主任科员
黄 飞 区公安局副局长
郭永浩 区民政局副局长
叶生香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蔡 斌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礼柄 区水利局副局长
陈志龙 区林业局副局长
李世成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谢治军 区文体和旅游局副局长
姜莲花 区统计局副局长
三元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副局长姜莲花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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