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2108-3000-2025-00058
  • 备注/文号: 元政行复〔2025〕83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9-18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元政行复〔2025〕83号
来源:三元区司法局 时间:2025-12-01 15:28

  申请人:李XX

  委托代理人:赖XX

  被申请人:三明市三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住所:三明市三元区玫瑰新村48幢梅林大厦。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明元城违限拆决字〔2025〕第041号),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三元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