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2126-3000-2025-00015
  • 备注/文号: 元城管局〔2025〕105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0-11
关于对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违反《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通报
元城管局〔2025〕105号
来源:三元区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5-10-11 15:16

三元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期,我局接到业主投诉,反映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服务的江滨广场小区存在物业服务不达标、公共收益管理不到位、停车管理混乱等问题。后经我局工作人员到江滨广场小区现场核查,发现小区存在楼道杂物乱堆放、消控室值班人员人证不一致的问题,因此我局依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针对上述存在的相关问题约谈了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其应按照规定完成整改,否则将进一步进行处理,同时对该公司进行通报,并予以企业信用扣分2分。

  希望各物业公司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特此通报。

  三明市三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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