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2129-30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 洋政文〔2025〕6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洋溪镇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07
三元区洋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元区洋溪镇2025年度耕地恢复工作方案》的通知
洋政文〔2025〕6号
来源:三元区洋溪镇 时间:2025-05-07 09:16
辖区各村、各办(所):

政府同意,现将《洋溪镇2025年度耕地恢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元区洋溪镇人民政府

202557           

 

 

 

 

三元区洋溪镇2025年度耕地恢复工作方案

 

为守住我耕地红线,确保顺利完成级下达我年度耕地保护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要求及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等考核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2025年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守住全耕地面积红线

一是完成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包含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中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及合法建设占用耕地的“占一补一”;二是在完成级下达耕地保有量任务并尊重村民基础上完成下达耕地恢复任务。

(二)开展新增耕地项目

从耕地后备资源中选取集中连片、交通便利的地块,开展土地开发项目、全域综合整治项目,新增400亩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负责统筹安排本辖区内耕地保护任务,并落实上述工作中恢复或新增的耕地后续管护种植责任。

二、基本原则

按照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分类处置的原则,要切实尊重农民群众意愿,明确政策界线和时间节点,坚决杜绝“一刀切”式整改,防止发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在实施过程中,要着眼优化耕地空间布局、结构布局,合理掌控工作推进节奏,精准把握耕地恢复进度,实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式整改,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耕地保护任务。

三、职责分工

财政经济办:负责审核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及时向上申请资金,及时拨付各村,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和支出活动监管,指导各加强资金管理等工作。在完成年度任务后,结合年度审计项目适时对各的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工作。

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耕地保护工作的业务全程监督指导,包括地块筛选、方案审核、进度监管等工作;负责研究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加强项目和专项资金补助工作内容的监督检查,开展资金使用日常监督管理和预算绩效全流程管理具体工作。

农业办:负责做好耕地恢复的耕作监督指导和后续耕种肥技术指导;配合落实恢复后种植属地责任的监管工作,切实防止耕地发生“非粮化”。

林业站:负责耕地恢复工作中恢复属性地类标注为林地部分的业务指导,配合开展耕地恢复工作。

:负责辖区内耕地恢复项目的统筹安排和协调推进,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恢复任务确保项目验收。

四、工作安排

(一)前期调查(5月30日前完成)

区自然资源局组织作业队伍,按照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库及坡度库,结合生态红线分析,将全区“二调”为耕地,“三调”为非耕地的图斑分类整理并下发

图斑下发后,各村按照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原则,组织开展摸底,纳入耕地恢复地块或者新增耕地项目,形成台账。

(二)工程施工并种植(8月30日前完成)

根据台账,组织施工,按照耕地用途管制要求落实种植农作物。施工成水田的,要保证农田排灌设施齐全,确保种植一季以上水稻、茭白等水生作物;施工成旱地的,要确保种植一季以上谷类、薯类、豆类、油料、蔬菜或饲草等农作物。

(三)验收确认及标准(11月30日完成)

一是对于守住全耕地面积红线工作的地块,在经过整畦起垅、种植作物成活,各自查符合要求后,按一定面积汇总至综合执法大队,由综合执法大队组织作业队伍开展日常变更举证。通过审核后,完成地类变更,面积计入任务

二是对于新增耕地项目,按照省、市两级验收程序,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包括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和质量等级评价)。合格后产生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用于全区项目报批、对外交易。

旱地标准:①地块边界清晰平整,畦面宽度适宜,无石块杂物;②已种植粮、棉、油、糖、蔬菜或饲草等农作物且株距合理,密度合适,植株生长良好。

水田标准:地块边界清晰平直,同一格田内田面高差不超过3厘米;具备蓄水能力;具有完整的灌排沟渠、田间道等基础设施;④土质田埂面宽不超过40cm,高度应高于田面30cm以上。

(四)后期管护

在各项耕地保护工作中新增的耕地,各村应明确长期有效的管护种植措施。根据《三元区建立耕地日常保护监测机制工作方案》要加强耕地种植利用巡查,确保每年至少种植一季以上符合规范要求的农作物。对发现的“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

五、资金保障、用途及奖励措施

(一)资金保障

一是对于守住全镇耕地面积红线工作中恢复或者新增的地块,按照3000/亩标准及地块实际情况综合进行保障。其中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下发的耕地流出图斑,按情况分类保障:

1.耕地流出行为发生在2021年后或已整改过图斑,工作经费不予保障;

2.耕地流出行为发生在2019年至2021年间,工作经费给予50%保障;

3.耕地流出行为发生在2019年前,工作经费给予100%保障。

未完成年度耕地流出图斑整改任务的,按未完成的任务数比例降低工作经费标准。

二是对于新增耕地项目,按照终验通过并在省级系统产生对应指标后,根据对外交易最终价格,2025年度镇、村分成比例参照2023年度进行交易资金分成(水田分成标准5万元/亩,旱地分成标准2万元/亩),分成最低标准保障项目实施成本(包含:测量、设计、青苗补偿后续管护等一切成本)。

(二)资金用途

镇财政经济办负责监管,保障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仅用于涉及地块的青苗补偿、整畦起垅施工、验收种植等费用。

省级下达的耕地保护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16号)文件范围使用。指标交易分成资金应先行保障项目成本,剩余分成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景观工程、人员经费、奖金补助等,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仅用于耕地保护、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六、监督考核

)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所站各村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定期组织政策学习,开展业务指导;统筹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问题

耕地保护工作任务重,各单位应明确责任、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合力推动。各要切实抓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和矛盾调处,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严禁一刀切式摊派任务。要做好耕地后期管护工作,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人员组成

 长:熊雪珠 洋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守春 洋溪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员:郑荣德 新街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林克锋 上街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邓真灼 羊口仔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刘丽云 连茂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邓历炬 岩兜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邓汝华 饱饭坑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陈孝海 孝坑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罗忠炬 下坑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肖建烘 林业站站长

金泳盛 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主持工作)

  财政经济办干部

王朝阳 农业办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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