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2126-3000-2025-00011
  • 备注/文号: 元城管局〔2025〕51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22
关于对三明市交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反《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通报
元城管局〔2025〕51号
来源:三元区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5-05-22 09:15

三元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日,我局在全区“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三明市交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交发首郡小区部分物业服务用房作为私人办公场所,存在改变物业用房用途、涉嫌违规出租等问题。因此我局依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针对上述存在的相关问题约谈了三明市交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其限期内完成整改,否则将进一步进行处理,同时对该公司进行通报,并予以企业信用扣分5分。

  希望各物业公司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特此通报。

  三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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