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2126-3000-2025-00010
  • 备注/文号: 元城管局〔2025〕42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19
关于对福州晟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通报
元城管局〔2025〕42号
来源:三元区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5-05-19 09:14

三元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福州晟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宏图花园小区已交付使用,但至今未到我局办理新建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手续,已严重违反相关规定。我局依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针对上述存在的相关问题约谈了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其限期内完成整改,否则将进一步依法处理,同时对该公司进行通报,并予以企业信用扣分10分。

  希望各物业公司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特此通报。

  三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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