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117-3000-2025-00007
- 备注/文号: 元卫批函〔2025〕7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6-19
潘凌口腔诊所:
你机构提交的《潘凌口腔诊所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表》报告编号:YP25351210号,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已收悉。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福建省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实施细则》(闽卫监督[2014]93号)、《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审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卫职健〔2022〕35号)、《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审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卫〔2022〕21号)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评价报告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为你机构 拟设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设施建设项目可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经研究,我局准予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审核通过。请你机构在该建设项目正式投入使用前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经卫健行政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放射诊疗活动。
此复。
附件:潘凌口腔诊所预评价审核的项目类别清单
三明市三元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19日
附件
潘凌口腔诊所预评价审核的项目类别清单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生产厂家 |
额定容量 |
设备编号 |
设置场所 |
牙科X射线机 |
RAY98(P) |
宁波蓝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70KV 2mA |
RA98P24050684 |
诊所二层X光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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