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401-30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 城街〔2025〕1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城关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3-10
为做好我街道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以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了《2025年城关街道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元区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10日
2025年城关街道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特征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根据三元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和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结果,我街道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威胁户数28户108人;全区高陡边坡隐患点2处,威胁户数2户7人。(详见附件3和附件4)
(二)地质灾害主要特征。我辖区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突发性强。从以往发生情况看,规模多为小型,影响范围限于灾害点附近区域,主要威胁周边居民、房屋、行人、车辆等安全。地质灾害主要特点:一是受气候差异影响;二是与台风和强降雨关系密切;三是山区多于平原;四是小型山体滑坡多。除自然因素外,还有人为因素,如工程建设、切坡建房等。
二、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一)降雨及台风趋势分析。根据气象预测,2025年早春季(3—4月)气温偏高,雨量偏多;雨季(5-6月)气温偏高,降雨偏多,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匀,较易出现洪涝灾害;夏季(7-10月)气温偏高,降水偏多并伴有台风影响我区。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全辖区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结合2024年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气象部门对2025年辖区降水量趋势初步预测,今年全辖区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与常年持平。
(三)地质灾害威胁对象和范围。地质灾害的主要威胁对象和影响范围主要有:
1.山前地带的房前屋后因工程建设和人为削坡引发的以小型零星滑坡崩塌为主的灾害,主要威胁边坡前后建筑物内的人员及财产安全。
2.道路沿线边坡所引发的滑坡、崩塌灾害,除堵塞交通、毁坏道路及附属设施等外,主要威胁通行车辆和过往人员的安全,特别是较高陡的边坡危害范围甚至延伸至公路外部或下部。
三、重点防范期
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地质灾害隐患的扩大多是强降雨引发。根据2025年气象预测,我区汛期为4月~10月,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4月~10月,其中5月~6月为降水相对高峰期,夏季还可能出现台风,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中的重中之重。
汛期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连续大雨3天以上或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台风期发生强降雨至雨后48小时时段,是地质灾害重要防范时段。各社区(村)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期工作状态,确保安全度汛。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群测群防
1.编制防治方案和群众转移预案。在3月底前编制完成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编制社区(村)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并公布,适时组织社区(村)进行转移避让演练。
2.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由街道主要领导、受威胁单位主要负责人、社区(村)挂点干部、社区(村)两委主要干部担任。地质灾害监测人由受威胁的相关人员担任。
3.做好地质灾害巡排查工作。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社区(村),由社区(村)挂点干部、社区(村)两委组织受威胁社区(村)群众实施巡查监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行政及企事业单位,由单位组织员工实施巡查监测。
防灾责任人要在汛前、汛中、汛后对辖区或所辖领域的地质
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以及其他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开展巡查,重点巡查地质环境条件变化情况、应急转移预案修订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核实整改。群众转移临时安置期间,防灾责任人要重点巡查临时安置点地质环境安全情况,防止群众擅自返回。
监测人要在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期内对威胁自身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进行巡查监测,重点监测周边泉水断流、异响、坡脚渗水、坡顶裂缝、坡面剥落、地面隆起等异常迹象。
4.落实值班制度。在汛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凡逢台风暴雨、强降雨时,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实行双人值班、领导带班,认真接听辖区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传达、处理。
5.发放“两卡”。街道办事处根据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隐患点和划定的危险区域,及时将防灾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及人员,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到相关单位、社区(村)群众手中,以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
6.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与防御。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总体上分为四级,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
当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为蓝色级或以上时,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提示地质灾害信息传到社区(村)及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手中。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为黄色级时,街道应实行24小时值班,并按照年度防治方案部署防灾工作;街道、社区(村)防灾责任人应适时组织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街道办事处应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为橙色级时,街道应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街道、社区(村)防灾责任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协管员应加强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街道办事处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适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为红色级时,街道应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街道办事处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受威胁的群众转移,并对其他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派出应急小分队或挂社区(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二)速报制度
1.速报范围。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失踪和财产损失(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的灾情;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险情;避免人员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
2.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报送时间、信息来源、事发时间、事发地点、灾害体的规模、引发因素、灾情类别、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发展趋势、领导到位情况、现场已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建议等。成功预报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以地质灾害实际影响范围测定,人员以倒塌房屋内的居住人员或者灾害现场活动人员为依据。
3.速报程序。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街道办事处或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其他部门或社区(村)接到报告的,应立即转报区政府。
街道办事处或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险情扩大,并按照灾情险情速报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三)应急响应
街道办事处应严格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抓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响应。
1.应急抢险。灾情险情发生后,街道办事处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抢险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与财产;有关部门应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及时做好抢险救灾相关工作。必要时,可请求当地驻军给予支援和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地质灾害险情未消除前,被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抢险救灾工作要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在办事处领导下,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迅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查明地质灾害类型、范围、规模、成因、发展趋势,并提出地质灾害防治处置建议,相关技术资料应及时通过“福建省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存档。因地质灾害死亡或失踪的灾情,由区自然资源部门应将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按规定报区党委、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抄送省、市自然资源部门。
(四)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及降险处理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终止、地质灾害体初步稳定后,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各地质灾害点的危险性、危害性和经济条件,在确保人员安全情况下,按轻重缓急,有计划地开展应急降险、搬迁避让及工程治理。
1.应急降险。对危险性、危害性较小的小型隐患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可实施降险工程治理,降低成灾风险。通过应急降险工程处置后趋于基本稳定,经专家论证可以核销的予以核销;经专家论证仍不能核销的,应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强降雨期间开展巡查监测。
2.搬迁避让。对工程治理投资过大或治理后仍不能有效消除隐患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鼓励搬迁避让、异地集中安置。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加强各部门配合,数据共享,确保多部门叠加补助政策落实到户。
3.工程治理。对位于社区(村)规划区内、自然因素引发、危险性大、威胁人口多、造成经济损失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将其纳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库,有序开展治理。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方组织治理并承担治理所需费用。对未履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原则的工程建设项目,未按技术规范建设挡土墙、护坡等支档措施未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街道办事处应责成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完善防范措施,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治理。
三元区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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