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131-30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 元东工委〔2025〕7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列东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3-14
街道各办、中心,各社区: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列东街道财务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列东街道党工委 列东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14日
列东街道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节约经费开支,防止街道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上级财务管理制度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做到收有凭、支有据,钱、账清楚,票据真实、合法、有效。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依法依规、严格按程序办事,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人大工委、纪工委、人民武装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企业和各村(居)民委员会。
第四条 本制度包括预算管理制度、经费审批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
第五条 街道财务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街道办事处主任的统一领导下,街道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归属街道财政所统一管理。
第二章 预算管理管理制度
第六条 按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编制年度预算,单位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纳入预算,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和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随意扩大收支范围和标准。各办中心年初需在每年底报送下年度业务计划及资金需求,由街道财政所汇总办理,按收支范围和标准编报次年度预算,年终编报决算,经综合平衡汇总,报分管领导核定、办事处主任审批后,由财政所负责实施。
第三章 审批制度
第七条 坚持一把笔审批制度。凡机关事务性开支,一律由办事处主任审批。其中:金额3000元以下的,办事处主任可独自审批;除常规类开支外,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须经党政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同意审批后开支,并附班子会会议纪要。
第八条 在具体执行中首先由开支的经办人签字、分管班子审核签字、街道财政所会计复核签字,办事处主任审批签字后,街道财政所方可执行支付。
第四章 资金管理制度
第九条 高度重视资金安全,构建完备的风险防控机制,从资金存储、支付流程到内部监督等各个环节,全方位保障资金安全,防止资金被挪用、侵占或遭受损失。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目标,通过科学合理的预算安排、严格的成本控制和有效的绩效评价,实现资金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资金的最大价值,避免资金闲置和浪费。
(一)现金管理:出纳应妥善保管现金,做好现金日记账的登记核查工作。每日应将现金日记账余额与库存现金核对,做到日清月结。使用现金结算不得超过1000元,严禁坐支现金或白条抵库。街道库存现金上限不得超过3000元。
(二)银行存款管理:编制银行日记账,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出纳人员月初需向会计提供上个月账户银行余额对账单和银行存款对账单进行核对并装订。
(三)严格控制暂收、暂付款的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四)因公借款管理
1、借款范围:因公出差、购买小额办公用品、业务招待费等临时性开支可借用单位现金。个人因私一律不准借用现金。不得将公款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也不得担保贷款、抵押。
2、借款流程。借款人填制借款单—分管审核—财务复核—办事处主任审批—出纳人员付款—按规定核销。
3、借款规定:在费用发生后的1个月内必须办理核销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的需说明原因。1个月内未办结的,由个人向办事处主任说明理由,否则予以通报。凡借款超过3个月不清,从个人工资中扣回。借款实行一笔一清,多退少补,前账未清,后账不借。
第五章 收入管理制度
第十条 非税收入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必须使用财政统一票据,全额上缴国库。严禁擅自减免、缓征或混淆收入类别
第六章 支出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费用报销必须出具合法的、真实的原始凭证。必须是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正式发票或收据;发票或票据要有单位名称,摘要内容应清楚明了,票面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
一、报销要求。经办人需统一填制《列东街道办支付审批单》(见附件1)或《列东街道办工程类支付审批单》(见附件2)审批单注明用途,资金来源、金额、会议纪要文号等,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由街道领导逐层审批。凡手续不全的票据,一律不予受理。财务人员拒绝付款,待其材料补齐后,方可予以审核报销。
二、报销流程。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办事处主任审批—出纳人员付款—会计人员核审记账。
重点业务规范:
一、三公经费报销管理
(一)公务接待管理
根据《三元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元委办发〔2018〕1号,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条:
1、接待范围: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2、接待程序:实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根据派出单位公函填写《国内公务接待审批单》(见附件3),报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批。审批单内容包括:填报单位、承办部门及承办人、派出单位、接待事由、活动安排和经费预算、是否协助安排日常用餐及标准等。公务活动结束后,填制《三元区国内接待清单》(见附件4)
3、接待标准:接单单位可安排工作餐1次,餐标150元/人/天,除陪餐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视情况安排简餐,餐标50元/天。工作餐应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高档菜和野生保护动物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档消费餐饮场所,同城公务活动一般不安排用餐。
4、接待报销:公务活动结束后,整理完整报销凭证(包括正规票据及菜单、派出单位公函、接待审批表、接待清单,经经办人、分管领导和财务签字,报办事处主任审批。
(二)公务用车管理
定点加油、维修、用车审批
报销:党政办管理提供发票、维修结算清单,平台询价单。
(三)因公出境结合本单位实际,极少涉及因公出境业务,参照区最新文件执行
二、差旅费报销管理
根据《三元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元财行〔2022〕8号,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条:
(一)外出学习、培训等报销需附主办单位通知文件,并经党工委书记审批。
(二)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报销,出差前必须按规定填写《列东街道办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见附件5)并报单位领导逐层审批,从严控制人数和天数,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报销,凡没有附住宿发票的原则上不得报销伙食费和交通费补贴(当日来回往返除外)特殊情况无法取得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可以报销伙食费和交通费补贴;超标部分由个人自行负担,单位不予超标报销。
(三)差旅报销:差旅活动结束后,整理完整报销凭证(包括正规票据、《列东街道办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填制差旅费报销单经经办人、分管领导和财务签字,报办事处主任审批。
三、会议费结合本单位实际,极少举办会议,参照区最新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一)凡涉及物品发放的,需附领取单,领取单上需有领取人签字及联系方式。
(二)聘用人员工资调整需根据具体情况由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并附会议纪要等依据后再进行调整。
第七章 内部控制制度
第十三条 财会人员要忠于职守,履行职责,严把支出关,认真审查批准手续和支出凭证,不符合规定的支出要当面提出,予以退回,并及时向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反映汇报。同时,财会人员要树立好服务意识,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
第十四条 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印章应分开保管
第十五条 钱、账必须分开管理,会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和票据,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双方各自保管好各自权限的网银转账工具,不得由同一个人进行转账制单和审核。
第十六条 严格规范使用票据。坚持“核旧领新”的原则,严格区分收费票据(专用票据)和内部往来结算收款收据的使用;做好规范使用票据的指导与审核,确保规范填写,印章齐全。财政所内部各经管人员领用的票据不得串用;要做到一事一据、一次一据、一人(户)一据,不得混杂开具;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等原因而作废的财政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次,不得自行销毁。票据的保管与销毁。要专柜保存票据,做好防霉、防毁、防虫,确保票据安全;核销的票据存根应按顺序清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立卷归档。
第十七条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分管领导、办事处主任监交。
第十八条 街道财务要自觉接受财政、审计机关的检查监督,按照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定期、及时、准确向办事处主任和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资料。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街道文件汇编中的工作制度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财政所负责解释。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