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2126-3000-2025-00006
  • 备注/文号: 元城管局〔2025〕18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3-25
关于对彩之家(厦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通报
元城管局〔2025〕18号
来源:三元区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5-03-25 08:34

三元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期,我局持续接到业主投诉,反映彩之家(厦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翰林府小区存在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质价不相符的问题,且经我局多次督促后仍未整改、业主投诉率居高不下,因此我局依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针对上述存在的相关问题约谈了福建省彩之家(厦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其限期内完成整改,否则将进一步进行处理,同时对该公司进行通报,并予以企业信用扣分2分。

  希望各物业公司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特此通报。

  三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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