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2402-30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 白街综〔2025〕1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白沙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1-02
白沙街道关于建立“两违”综合治理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
白街综〔2025〕1号
来源:三元区白沙街道 时间:2025-01-02 16:38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严厉制止和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实现街道范围依法、有序用地和建设,现制定白沙街道“两违”综合治理处置工作机制,具体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成立三元区白沙街道“两违”综合治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曹丽敏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林雅梅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郑招平  街道城市管理经办

郑秀斐  街道自然资源经办          

吴钟清  台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乐裘  白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郭萍萍  台江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林招英  长安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杨秀梅  白沙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桂丽  桃源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郑  珂  群一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鹭萍  群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黄志华  桥西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事务由郑招平具体落实。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本行政区域内“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沟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掌握相关违法行为信息动态,推进本辖区内“两违”行为及时制止、违法建筑及时拆除、有关信访案件及时化解。

各社区(村)负责人为本辖区“两违”综合管理第一人,重点做好本社区(村)依法、有序用地和建设工作,要安排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辖区“两违”情况,配合街道办做好违法建筑相关处置工作,积极化解有关矛盾纠纷,维护社区(村)稳定和谐。

二、建立专管员队伍,实行网格化管理

()辖区网格化管理。以各社区(村)为一级网格,设置一名“两违”专管员,具体负责对应区域网格日常动态巡查监管,每月完成两次辖区全覆盖巡查,主动做好相关矛盾化解工作,常态化联系下一级网格信息员,汇总辖区“两违”信息,及时向街道、社区(村)主任报告“两违”工作情况。

(二)社区网格化管理。指导各社区(村)按照建设现状、人员结构和建房需求等方式确定二级网格,每一网格确定一名二级网格信息员,信息员对社区(村)“两违”专管员负责,实行每周完成一次网格巡查,积极掌握网格内居民思想动态、建房需求和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两违”倾向或行为,及时向社区“两违”专管员报告,积极配合社区(村)干部化解网格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

三、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全力处置“两违”行为

(一)违建早发现。当收到举报或巡查发现“两违”行为,立即联合城管挂点中队和村居干部调查核实,核实确认立即报告相关部门或责任单位。

(二)行为早制止。对于正在进行的“两违”行为,应配合执法部门,要求当事人立即停工、停止违法行为。由上级部门及执法大队下发停工通知,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或恢复土地原状。

(三)违建早处置。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按《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要求,通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冻结违建产权,如违建物存在经营行为,通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多次督促、劝导当事人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由相关执法部门按程序调查立案后,依案件处置组织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前,应确保人员安全,并妥善处理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四、开展联合执法,强化责任追究

对于重大或复杂的“两违”案件,组织相关部门或责任单位进行联合执法。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两违”行为,形成合力打击。

对于在“两违”综合治理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况的,街道将视情节对相关人员采取约谈、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等方式追究责任:

1.故意瞒报、漏报“两违”信息或因粗心大意、履职不力造成多次“两违”信息未及时上报街道;

2.未按照规定时间上报“两违”信息,导致工作延误的;

3.村(社区)未认真核实信息,未及时上报,造成严重影响的;

4.多次未按照要求完成辖区巡查任务,导致未及时上报“两违”情况,造成多起新增“两违”情况的;

5.泄露“两违”当事人信息等保密数据的。

上述行为情节严重涉嫌违纪违法的,将移交街道纪工委处置。

附件:白沙街道各社区(村)“两违”专管员名单

三元区人民政府白沙街道办事处    

  1.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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