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2126-3000-2025-00003
  • 备注/文号: 元城管局〔2025〕7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2-26
关于对三明康城物业有限公司未按时完成物业企业安全检查系统自查工作的通报
元城管局〔2025〕7号
来源:三元区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5-02-26 16:11

三元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三明康城物业有限公司在2024年度省住建厅组织开展的物业企业安全检查系统自查活动中,未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致使我区该项工作整改率偏低,严重影响了该项工作在全市的排名。

  针对上述存在的相关问题,我局依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等有关规定,约谈了三明康城物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并对该公司进行通报,同时予以企业信用扣分5分(依据计分编号:FJWYXY5003)。

  希望各物业企业引以为戒,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特此通报。

  三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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