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2126-30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 元城管局〔2025〕2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1-03
关于对三明城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市闽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按时完成物业企业安全检查系统自查工作的通报
元城管局〔2025〕2号
来源:三元区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5-01-03 16:10

三元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2024年12月份,城投广场小区、牡丹新村32幢在省住建厅组织开展的物业企业安全检查系统自查活动中,未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且经我局工作人员多次催促也未按时完成检查任务,致使我区在物业项目负责人自查项目上未能达到100%的完成率,严重影响了该项工作在全市的排名。

  针对上述存在的相关问题,我局依据《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三明城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市闽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通报,依据计分编号(FJWYXY5003)予以企业信用扣分5分,并取消该公司2024年度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资格。

  希望各物业公司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特此通报。

  三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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