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2126-3000-2024-00014
  • 备注/文号: 元城管局〔2024〕106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1-21
关于对福建澜兰物业有限公司违反《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通报
元城管局〔2024〕106号
来源:三元区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4-12-11 14:56

三元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期,我局接到业主投诉,反映梅园公馆小区新增“两违”现象严重、物业公司对小区室内装饰装修管控不严等问题。后经我局工作人员实地核查,物业公司在小区新增“两违”以及二次装修管理过程中对发现物业使用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未采取合理措施制止,也未限制施工人员、施工机具、机械设备、材料等进入施工现场。

  我局依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针对上述存在的相关问题约谈了福建澜兰物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并对该公司进行通报,同时予以企业信用扣分5分。

  希望各物业公司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特此通报。

  三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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