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109-1000-2024-00018
- 备注/文号: 元财会〔2024〕7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9-20
各有关代理记账机构:
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符合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条件且自愿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单位应向县级财政局申请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不符合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条件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凡未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代理记账”内容的相关机构,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代理记账经营范围注销手续。
经前期我局检查核实和整改通知后,尚有部分代理记账机构未按规定完成整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单位,不得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经前期我局检查核实和整改通知后,尚有部分代理记账机构未按规定完成整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单位,不得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现对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公示,请相关单位及时与区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598-8224869),按要求完成相关整改。
序号 |
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代理记账机构名单 |
1 |
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三明明宇分公司 |
2 |
福建浩与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
3 |
福建三明宝锐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
4 |
三明市丰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5 |
三明市汇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6 |
三明市肆玖商贸有限公司 |
7 |
三明市万恩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
8 |
三明市众穗财务有限公司 |
9 |
福建省嵘竞发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10 |
福建省润鑫涛投资有限公司 |
11 |
三明濡祎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
12 |
三国财税服务(三明)有限公司 |
13 |
三明市全鑫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14 |
管钱先生(三明)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
三明市三元区财政局
2024年9月20日
三元区财政局 |
2024年9月2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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