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123-3000-2024-00002
- 备注/文号: 元自然资党组〔2024〕7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4-17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办发〔2024〕34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24〕18号)、《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共三元区委关于在全区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福建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的独特优势,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三明、对三元的重要嘱托,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以忠诚干净担当的优良作风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化拓展省委“三争”行动,推动市委“四领一促”工作,深化区委“1620”行动,奋力谱写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三元的崭新篇章。
(一)学习重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二)时间安排:从2024年4月开始、7月结束,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三)参加对象:全局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
二、工作安排
(一)强化组织领导,促进《条例》学习入脑入心。
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抓住学习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条例》,做到真抓实学、学有质量、学出成效。
1.加强党组示范带头作用。局党组牵头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学习计划,明确进度安排。4月18日前,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方案和学习计划,4月底前,局党组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围绕学习贯彻《条例》,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4月至7月,局党组牵头组织开展学习交流、专题辅导、观看警示教育片等,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条例》,紧扣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确定若干专题开展交流研讨,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示范带动党员干部从严抓好党的纪律教育。
2.推动党支部规范跟学。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以学习《条例》为主题,成立学习小组,通过日常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一是开展交流研讨。以党支部为单位,结合实际,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交流研讨、每个党员至少撰写一篇心得体会。二是注重现场教学。注重用好红色资源和市廉洁教育馆、区廉洁文化长廊、清廉文旅线路等廉政教育阵地开展现场教学,学习廉洁奉公典型事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上好专题党课。6月底前,党支部书记围绕学习贯彻《条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等学习体会和实际工作讲1次纪律专题党课,为党员干部领学导学,以讲促学。
3.引导党员干部对照深学。在做好教育引导的基础上,落实党员、干部自学,做好计划安排,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切实树立优良学风、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
(二)抓实警示教育,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坚持以案促学,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
1.每月开展警示教育。每月召开全局警示教育会,学习贯彻省、市、区警示教育会精神,通报和剖析典型案例,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强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做到警钟长鸣。
2.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针对自然资源领域党员干部特点,抓住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差异化学习教育方式,突出抓好党组班子、关键岗位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确保教育内容契合教育对象身份,提高针对性、实效性。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反面典型为镜鉴,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清醒认识违纪的沉重代价,推动以案促改促治。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期间至少到廉洁教育馆等廉洁文化教育阵地参加一次现场教学。
3.用好系列警示教育教材。注重把案例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充分运用区纪检监察机关印发的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鉴案析规等典型案例“活教材”,深刻剖析违纪的主客观因素,有效开展警示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加强解读培训,深化《条例》理解运用。
党组要贯通党纪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教育,坚持以训助学,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分级分类开展解读和培训,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1.认真开展解读。通过举办《条例》专题讲座、邀请宣讲队伍讲课等方式帮助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注重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用好廉政讲话、廉政故事、廉政文章,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具体生动的案例,把《条例》讲深讲透讲活。
2.组织线上学习。用好市、区线上平台,依托三元新闻网、“三元之窗”等微信公众号,将《条例》解读课程作为必修课,组织党员参加线上培训、课后答题,扩大党纪学习教育覆盖面。
3.收集学习中央文件解读文件。每月收集区融媒体中心等转载中央学习解读文章,结合日常自学,交流研讨等及时将解读文章进行传达学习。
(四)注重检视问题,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生活会,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深入查摆剖析,强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效。
1.实事求是检视问题。对照《条例》各项规定,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检视本系统本部门在纪律教育、从严执纪方面存在的不足;全局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检视个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把问题找准找实,把根源挖深挖透。
2.深入进行党性分析。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党规党纪,在全面梳理问题和结合典型案例剖析的基础上,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深入进行自我剖析,找准问题症结,着力从思想根源上解决问题,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
3.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充分征求意见、谈心交心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健康的思想斗争。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逐项对照检查,针对查摆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组织领导
(一)及时研究部署。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支部委员为成员的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及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局党组、党支部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党纪学习教育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采取召开党组会议、党支部党员大会等形式,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党纪学习教育。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自身教育,又要对分管领域党组织加强指导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做出表率,党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党支部要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积极发挥作用。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围绕目标要求来安排,做到精准发力、抓深抓实,不要泛化、复杂化、散光走神,更不要虚化、浅层化、变形走样。
(三)加强督促指导。局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紧密结合起来,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主义提前预判、有效防范、坚决克服。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内容,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消极对待、敷衍应付、弄虚作假、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实起来、严起来。
(四)强化舆论宣传。综合运用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大力宣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宣传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反映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展和成果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来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以及完成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我局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
附件:三元区自然资源局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计划
中共三元区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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