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2115-3000-2024-00006 文号元农〔2024〕44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4-04-22
标题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三元区2023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柑橘)项目示范基地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2115-3000-2024-00006
文号 元农〔2024〕44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4-04-22
标题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三元区2023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柑橘)项目示范基地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三元区2023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柑橘)项目示范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2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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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各街道农业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的持续发展,我区将开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柑橘)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通过新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加工能力,促进产业融合与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7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在辖区内公开遴选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示范基地。

一、项目概况

三元区计划打造1-2个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柑橘)示范基地。示范基地重点支持柑橘生产基础设施、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建设、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的设施设备建设、新技术推广应用。

二、申报主体及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从事柑橘生产、采后商品化处理的农业经营主体、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

2.申报条件:

(1)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对周边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2)新技术推广应用种植主体按实际需求申报建设面积,单个种植主体最低建设面积不少于30亩。

三、建设内容及补助

1.建设内容:建设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的设施设备、开展新技术推广应用。

2.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50%。具体补助比例和标准根据项目申报遴选情况统筹安排。

3.补助方式:设施工程、设备购买、新技术推广应用以先建后补方式予以补助。

四、遴选程序

1.申报与初审。示范基地实行自主申报、逐级审批、先建后补的方式。申报主体向基地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示范基地申报书(附件1)、承诺书(附件2)、营业执照(集体经济组织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土地承包合同或流转协议、近三年来获得的补助说明及其他有关材料。所在乡(镇)、街道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查,于4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三元区农业农村局经作站(联系人:苏丹,电话:8332218)。

2.复审与认定。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报局班子会研究,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实施主体。

3.资金使用方向。三元区2023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上级安排资金为100万元,根据我区实际,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加工能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的设施设备等,特色农产品宣传、展示、包装,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样品监测与产业发展相关的品种、技术、宣传补助等,具体补助比例和标准根据项目申报遴选情况统筹安排,并报局班子研究决定。

4.示范建设。各承担单位认真对照批复示范内容抓好项目实施,项目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建设任务。申请财政资金补助的承担主体在完成自查验收后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验收材料。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有资质第三方进行现场验收。

     

附件:1.2023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柑橘)项目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项目承担单位承诺书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7日

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各街道农业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的持续发展,我区将开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柑橘)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通过新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加工能力,促进产业融合与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7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在辖区内公开遴选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示范基地。

一、项目概况

三元区计划打造1-2个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柑橘)示范基地。示范基地重点支持柑橘生产基础设施、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建设、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的设施设备建设、新技术推广应用。

二、申报主体及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从事柑橘生产、采后商品化处理的农业经营主体、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

2.申报条件:

(1)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对周边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2)新技术推广应用种植主体按实际需求申报建设面积,单个种植主体最低建设面积不少于30亩。

三、建设内容及补助

1.建设内容:建设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的设施设备、开展新技术推广应用。

2.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50%。具体补助比例和标准根据项目申报遴选情况统筹安排。

3.补助方式:设施工程、设备购买、新技术推广应用以先建后补方式予以补助。

四、遴选程序

1.申报与初审。示范基地实行自主申报、逐级审批、先建后补的方式。申报主体向基地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示范基地申报书(附件1)、承诺书(附件2)、营业执照(集体经济组织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土地承包合同或流转协议、近三年来获得的补助说明及其他有关材料。所在乡(镇)、街道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查,于4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三元区农业农村局经作站(联系人:苏丹,电话:8332218)。

2.复审与认定。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报局班子会研究,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实施主体。

3.资金使用方向。三元区2023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上级安排资金为100万元,根据我区实际,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加工能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的设施设备等,特色农产品宣传、展示、包装,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样品监测与产业发展相关的品种、技术、宣传补助等,具体补助比例和标准根据项目申报遴选情况统筹安排,并报局班子研究决定。

4.示范建设。各承担单位认真对照批复示范内容抓好项目实施,项目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建设任务。申请财政资金补助的承担主体在完成自查验收后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验收材料。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有资质第三方进行现场验收。

     

附件:1.2023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柑橘)项目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项目承担单位承诺书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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