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901-3000-2024-00002
- 备注/文号: 元岩政〔2024〕7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岩前镇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3-21
为有效推进劝返岩前籍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经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推进劝返岩前籍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过程中的人员视情予以奖励。现向社会公布线索举报内容,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
本办法规定的奖励对象为提供国务院联席办下发岩前籍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有价值信息线索或直接劝返国务院联席办下发的岩前籍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的有功人员(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98-8388155、8388248、8389155
三、奖励范围
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以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有效信息线索或积极劝返,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将按照下列标准对有功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凡提供国务院联席办下发的岩前籍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有效联系方式或联系人,经查证属实并取得联系的,每提供1名境外涉诈重点人员有效线索奖励1000元人民币。
(二)凡积极劝返国务院联席办下发的岩前籍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的,每劝返1名视情奖励2000-20000元人民币,独立劝返1名滞留境外人员或在其中起到主要作用的个人或群体,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0元人民币。
(三)线索提供前已联系到或已劝返的人员除外。
(四)同一情形有多人提供线索的,奖励首位提供真实有效线索人员。
四、申领流程及奖励保障
(一)审批程序。由岩前派出所、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复核、审批。
(二)岩前镇将做好线索提供人信息保密工作,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上述奖励待滞留境外人员返回岩前镇并上报核减后可申领。
五、相关规定
(一)本办法由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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