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2115-3000-2024-00003
  • 备注/文号: 元农〔2024〕27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3-14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三元区2023年早熟蜜桔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示范片的通知
元农〔2024〕27号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3-14 08:37

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各街道农业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三元区早熟优势产业的持续发展,我区将开展早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通过优新品种、高优栽培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的集成示范推广,提升生产能力,提高产品品质和效益。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在辖区内公开遴选早熟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

一、项目概况

2023年三元区计划打造2个早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千亩示范片、5个早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百亩示范片及示范点若干。示范片主要开展药肥双控技术推广,重点支持植保无人机、弥雾喷雾新技术等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和区域公共品牌宣传推介等。

二、申报主体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主体。

2.申报条件:

(1)申报早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千亩的主体所在早熟园面积1000亩以上,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对周边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2)申报早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百亩的主体所在早熟园面积100亩以上,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对周边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示范内容及补助

三元区早熟蜜桔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片及示范点主要开展4个主要技术示范。

1.商品有机肥推广示范。示范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400亩,商品有机肥由示范主体自主选择购买。购买的商品有机肥必须符合《有机肥料》NY525农业行业标准。实行“先建后补”方式,每亩补助100元,依申请、按示范面积进行补助。2024年三元区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承担单位不再申请本示范补助。

2.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示范应用太阳能杀虫灯、粘虫色板等绿色防控技术2500亩。绿色防控物资由各示范主体自行购买,根据确定的示范片面积平均分配,并造表登记和签收使用。物化补助物资包括:太阳能杀虫灯、粘虫色板等。

3.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示范。示范应用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技术,示范片配置植保无人机及配套设备,组建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专业队,示范和带动、辐射全村桔园病虫害无人机统防统治。设备由示范主体自主选择购买,实行“先建后补”方式,补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

4.弥雾喷雾新技术引进示范。示范点应用示范管道式弥雾打药新技术配置药液池、控制系统、过滤器、高压弥雾主机、主管、支管和喷头等弥雾型打药设施设备。实行“先建后补”方式,每亩补助1400元。种植主体按实际需求申报建设面积,单个种植主体最低建设面积不少于30亩。

四、遴选程序

1.申报与初审。示范片及示范点实行自主申报、逐级审批、先建后补的方式。申报主体向基地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示范基地申报书(附件1)、承诺书(附件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土地承包合同或流转协议、第三方面积测绘图、近年来获得的补助说明及其他有关材料。所在乡(镇)、街道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查,于329送到三元区农业农村局经作站(联系人:苏丹,电话:8332218)。

2.复审与认定。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报局班子会研究,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实施主体。

3.资金使用方向。三元区2023年早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上级安排资金为200万元,根据我区实际,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区域公共品牌宣传推介、绿色防控物资、植保无人机购置补助、弥雾喷雾设施相关采用先建后补,具体补助比例和标准根据示范片项目申报遴选情况统筹安排,并报局班子研究决定。

4.示范建设。各承担单位认真对照批复示范内容抓好项目实施,项目要求在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建设任务。申请财政资金补助的承担主体在完成自查验收后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验收材料。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有资质第三方进行现场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附件:1.2023年省水果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项目承担单位承诺书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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