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126-3000-2024-00002
- 备注/文号: 元城管局〔2024〕3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1-10
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三元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遏制和打击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增“两违”问题的通知》(闽治违办〔2023〕20号)要求,为确保春节和岁末年初全区物业小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我局现就春节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要求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隐患排查工作,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治,制定整治方案,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到位。对公共设备需要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到位。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装饰装修行为开展专项排查,在为装修人办理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登记手续时,应告知装饰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同时应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加强装饰装修活动现场的巡查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装修行为的,应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并将情况报告属地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平台、有关部门或12345热线依法处理。
三、节日期间要加强小区巡逻工作,结合全面排查,详细制定整治方案,限期完成整治工作。排查重点如下:1.内外墙瓷砖、粉刷层是否开裂或脱落;2.户外广告牌、阳台花盆、防护网、空调外机等是否安装摆放牢固;3.室外电器、电线有无漏电问题;4.消防设施和电梯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5.是否有违法违规装修行为;6.是否在小区内设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7.化粪池清掏及管网疏通(有限空间作业),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公司进行作业,应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确保安全作业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四、高度重视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的信息报送工作,各物业企业应于2024年1月20日前将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我局,其中对存在重特大火灾隐患和电梯安全隐患的详细情况应单列报告。我局也将于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24日期间组织属地街道社区对各物业小区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小区,将责令该企业立即组织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将列入“黑名单”直至退出三元区物业管理市场。
附:物业小区“春节期间”隐患排查情况表
三明市三元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1月10日
附件:
物业小区“春节期间”隐患排查情况表
物业小区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消防安全 自查情况 |
电梯安全 自查情况 |
公共区域安全 自查情况 |
应急设备安全 自查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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