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103-3000-2023-00010
- 备注/文号: 元工信综〔2023〕12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工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2-29
煤炭管理股、中村乡应急管理办公室、三明顺发矿业有限公司池坪芦坑煤矿:
由于岗位变动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号)要求,现将我区最新煤矿日常监管主体及联系包保、驻矿盯守、安全巡查等责任人信息公布如下:
一、我区煤矿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三明顺发矿业有限公司池坪芦坑煤矿1家正常生产煤矿企业。
二、煤矿日常监管主体
我区三明顺发矿业有限公司池坪芦坑煤矿日常监管主体是三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煤炭管理股。
三、煤矿联系包保责任人
三明顺发矿业有限公司池坪芦坑煤矿联系包保责任人杨成标,职务:三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电话:138****5550;张晓亮,职务:中村乡副书记,电话:187****9754。
四、煤矿驻矿盯守责任人
三明顺发矿业有限公司池坪芦坑煤矿驻矿盯守责任人黄荣富:152****5293。
五、煤矿安全巡查责任人
三明顺发矿业有限公司池坪芦坑煤矿日常安全巡查责任人为三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煤炭管理股人员刘风致:195****4656、许鸿翔:188****6219及中村乡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员张裕华:138****0164。
六、严格落实煤矿包联包保责任
全区煤矿实行包联包保责任制,由三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煤炭管理股同中村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分组包联,包联人员要认真履行包联驻矿责任,及时了解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动态,科学研判安全风险,监督检查煤矿贯彻执行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严防出现监管盲区,确保包联责任落到实处。
包矿领导在特殊时段、特殊时期要亲自带队对分包煤矿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必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进行检查,监督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特殊时期安全巡查、值班值守和报告等制度;煤矿安全巡查责任人每季度至少巡查4次;驻矿盯守人员要24小时驻矿,每周入井检查不少于3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驻矿盯守人员必须建立包联驻矿台账记录,严禁弄虚作假。
附件:三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煤矿联系包保管理制度
三明市三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三明市三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煤矿联系包保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号)要求,强化煤矿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织密织牢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网,切实消除安全监管盲区,有效防范化解煤矿安全风险,坚决遏制三元区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煤矿日常安全监管主体
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三元区现有三明顺发矿业有限公司池坪芦坑煤矿安全监管主体为三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煤炭管理股。
二、联系包保方式
1.工作范围。按照“一矿一策”要求,三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煤炭管理股和中村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包保三明顺发矿业有限公司池坪芦坑煤矿,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三明顺发矿业有限公司池坪芦坑煤矿派驻包保工作组。
2.实行动态调整。以半年为周期,对联系包保责任人实行动态调整。根据人员变动、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和煤矿安全状况,及时调整联系包保责任人。
三、联系包保工作职责
(一)煤矿监管联系包保人员职责
1.督促三明顺发矿业有限公司池坪芦坑煤矿包保工作组落实工作职责。
2.及时与三明顺发矿业有限公司池坪芦坑煤矿包保工作组联系,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现状,及时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及采取的应对管控措施。
3.若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在重大隐患消除前应安排人员驻矿监管。
4.若煤矿停产停工或整改,要落实专人联系盯守或者驻矿盯守,督促煤矿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下井人数、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及安全技术措施,严防边整改甚至不整改而组织生产。
5.若发现煤矿有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行为,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向联系包保煤矿企业的局分管领导报告。
(二)煤矿企业包保工作组职责
1.监督煤矿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一规程四细则”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等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依法组织生产情况。
2.对上级单位、煤矿企业和煤矿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督促煤矿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
3.督促三明顺发矿业有限公司池坪芦坑煤矿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紧急情况撤人演练的责任。
4.指派专人定期向三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煤炭管理股联系包保人汇报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发现煤矿违法生产、冒险作业等情况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并进行汇报。
5.落实三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煤炭管理股联系包保人安排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要求
1.联系包保要充分利用听取汇报、调阅资料、随机抽查、专项督导等工作方式,深入了解煤矿实际情况,推动煤矿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2.创新监管包保方式,利用国家矿山安监局综合信息平台,充分发挥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工业视频、“电子封条”等在线监测系统的作用,推进“互联网+执法”工作机制。
3.三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煤炭管理股监管联系包保人员每季度应当将所包保煤矿情况向局分管领导汇报。
4.三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煤炭管理股监管联系包保人要明确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并将联系包保责任人在煤矿井口公告、每半年通过媒体或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告。
5.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要将本企业包保工作组责任人在煤矿井口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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