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128-3000-2023-00008
- 备注/文号: 元科〔2023〕18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科技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2-0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为激励科技特派员持续深入我区基层开展科技创业和技术服务工作,按照《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通知》(明委办〔2019〕10号)、《中共三元区委办公室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元委办〔2019〕45号)和《三元区财政局三元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三元区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元财教(2023]2号)文件精神,现特建立区级科技特派员绩效考核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注重实绩,兼顾过程,定量定性相结合,以绩效考核为主,主观测评考核为辅。
二、考核对象
选认的区级科技特派员。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履职情况、服务成效、服务满意度三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一)履职情况评价
主要考核科技特派员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开展科技特派员服务情况(具体打分见附件2)。
1.线上方式通过计算在线服务次数进行考核。科技特派员在微信、QQ或电话等开展在线技术指导、咨询、问题解答等,自当年度1月1日至下一年度1月15日累计服务次数,需要提供相关线上服务截图。
2.线下方式通过计算现场实地服务次数进行考核,科技特派员在开展现场实地服务时,需要拍摄照片存证并记录服务位置信息。
(二)服务成效评价
科技特派员填写“三元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绩效考核表”(附件1),对本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区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审核科技特派员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进行服务成效评价。
(三)服务满意度评价
由派出单位、服务单位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区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现场调研或电话核实等方式予以确定。
凡考评85分以上的定为优秀等次,60-85分的定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定为不合格等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定为不合格等次:1.工作不积极主动,在群众中造成较坏影响;2.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经济损失严重和影响较坏;3.不参加考核,自动退出。
四、考核程序
请三元区科技特派员于选任下一年度1月15日前填报《三元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绩效考核表》、《三元区科技特派员工作考核评分表》和《三元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申报表》一式二份至三元区科学技术局,并将电子件发至邮箱:fjsmsykjj@126.com,联系人:钟国阳,联系电话:8335761。
五、经费标准及使用范围
根据我区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由区科技局管理发放。凡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科技特派员发放年度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科技特派员在技术服务过程中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交通差旅费用、通信补助、保险和培训费用等,相关报销凭证需经科技特派员签字。2023年第二批科技特派员根据《三元区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三元区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元科〔2023〕14号)文件要求,不予安排工作经费。
附件:1.三元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绩效考核表
2.三元区科技特派员工作考核评分表
3.三元区科技特派员经费申报表
4.三元区科技特派员考核情况汇总表
三元区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元区科学技术局代章)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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