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100-3000-2023-00043
- 备注/文号: 元政文〔2023〕84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0-1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区直有关单位:
为防止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切实做好我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三元区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元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8日
三元区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
前言
松树是三元区乃至福建省重要的乡土造林绿化树种,松林在维护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安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三元区于2003年首次在城东乡城东村发现松材线虫病,后陆续扩散蔓延至列东、莘口、岩前和陈大等乡镇(街道)。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每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攻坚,通过实施死亡松树清理、松树防治性采伐、松墨天牛综合防治及检疫检查等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近年气候异常,极端天气频现,尤其是夏秋季的长时间的极端高温干旱,加剧了松树枯死的速度,造成死亡松树数量增大,分布面积仍然较广,松材线虫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为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治属地责任,有效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 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林生发〔2021〕30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工作的通知》(闽林〔2022〕1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松墨天牛诱捕器使用和枯死松树伐桩除害处理技术的通知》(闽林文〔2022〕20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木采伐和疫情除治管控工作的通知》(闽林文〔2022〕55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的通知》(闽林文〔2023〕49号)、《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1451-2014)和《三明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明林综〔2021〕55号)有关法律、法规与文件精神,以及三元区目前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结合松林资源分布状况与近年疫情防控实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三元区地处闽西北林区的中心,下辖1乡4镇和7个街道,是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之一,205国道、534国道、福银高速公路、莆炎高速、南三龙铁路、兴泉铁路穿境而过,交通便利。林地面积144.45万亩,森林覆盖率77.62%,森林蓄积量1235.39万立方米。全区森林面积137.85万亩,其中马尾松等松类林地面积15.15万亩,占全区林地面积的10.99%。
(二) 疫情发生情况
1.疫情发生情况。2020年疫点乡镇7个,疫情发生面积8676亩83个小班;2021年疫点乡镇5个,疫情发生面积6215亩63个小班;2022年疫点乡镇5个,发生面积5797亩65个小班。疫情发生面积和乡镇数量双下降。
2.死亡松树分布情况。2020年2096株,分布于11个乡镇(街道)320个小班,面积29533亩;2021年3048株,分布于11个乡镇(街道)499个小班,面积53493亩;2022年4437株,分布于11个乡镇(街道)337个小班,面积35411亩。2022年受气候异常干旱影响,死亡松树数量较上一年度略有上升(见表1)。
表1
年 度 |
疫情发生情况 |
死亡松树分布情况 |
||||||
疫点乡镇 /个 |
分布小班 /个 |
发生面积 /亩 |
病死松树 /株 |
分布乡镇 /个 |
分布小班 /个 |
分布面积 /亩 |
数量 /株 |
|
2020 |
7 |
83 |
8676 |
1048 |
11 |
320 |
29533 |
2096 |
2021 |
5 |
63 |
6215 |
407 |
11 |
499 |
53493 |
3048 |
2022 |
5 |
65 |
5797 |
2656 |
11 |
337 |
35411 |
4437 |
三元区疫情发生情况列表
2.2023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截止8月15日,2023年全区完成防治性采伐5981亩,其中除治性采伐3224亩、预防性采伐2757亩;完成死亡松树清理 4783 株;挂设诱捕器100个、诱杀松墨天牛10494只;以菌治虫5110亩(详见附件1)。
3.当前疫情发生情况:截至目前为止,我区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6832亩,涉及岩前镇、莘口镇、陈大镇、荆西街道及富兴堡街道等5乡镇(街道)16个行政村78个小班。其中2022年度结转2573亩25个小班,其中2022年度防控实施方案规划的9个小班651亩计划2023年10月继续采伐,并于11月15日前采伐完成;2023年新增发生面积4259亩53个小班。疫情具体分布(详见附件2)。
二、目标与任务
(一)防控目标
1.2025年攻坚目标:以“消存量、控增量”为总目标,坚持防除并重、标本兼治的防控策略。消存量,实现控制一批、压缩一批、拔除一批;控增量,实现新发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除治、早拔除”。到2025年,实现全区疫情发生面积不超过0.55万亩,乡镇级疫点数量控制在5个以内的目标。
2.2024年目标:控制2024年松材线虫病疫情,努力实现疫情面积同比上一年度减少7% 以上:即2022年秋普发生面积5797亩,2023年秋季发生面积控制在5391亩以内;非干旱、火烧及其他明确由人为致死的死亡松树数量控制在同比上一年度减少5%以上:即2022年秋普死亡树4437株,2023年秋普控制在4215株以内。
3.新发疫情控制目标:对孤立疫点、新发生疫情自确定之日起,力争2年内实现无疫情。
(二)防控任务
1.监测普查。对全区15.15万亩松林及松树分布区,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与日常监测月巡查,覆盖率100%,及时发现、准确鉴定、及时报告疫情。
2.死亡松树清理。及时清理在日常巡查与秋季普查过程中发现的死亡松树,全年预计需清理死亡松树4450株,清理率达到100%,除害处理合格率达到100%。
3.防治性采伐。2024年防治性采伐共计9889亩125个小班。其中除治性采伐面积4259亩53个小班(在11月15日前,可完成本年度新增的20个小班共2641亩的采伐改造,其中:莘口镇5个小班1013亩,陈大镇8个小班1151亩,三元国有林场5个小班415亩,莘口教学林场2个小班62亩);因毗邻松材线虫病发生小班或经检测出高度疑似松材线虫需采取预防性采伐面积5630亩72个小班。
4.媒介昆虫松墨天牛综合防治。运用综合技术措施防治媒介昆虫松墨天牛,有效降低天牛虫口密度,减少疫情传播扩散机率。在疫情发生小班内挂设诱捕器100个(其中格氏栲保护区50个、富兴堡街道城南村20个、台江场10个、疫木加工利用场所2~3个/处)、运用绿僵菌以菌治虫2000亩、选择噻虫啉微囊粉剂或绿雷二代微囊悬浮剂药物防治3000亩。
5.检疫检查。常态化开展检疫执法检查,主要对除治山场(含死亡松树清理、防治性采伐山场)、木材加工企业、疫木除害处理点、农户房前屋后等重点区域的疫木检查;对辖区外调入松木及其制品(含包装材料)的检疫复检;对涉木企业及项目建设工地有关松木材料检疫管理的检查。由林业执法大队牵头,森防站、资源管理股、林业站等部门联合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防止疫情传入和扩散。
6.林木采伐审批。方案经省林业局审定后开始进行林木采伐审批。
7.新增疫情除治。新增疫情凭疫情鉴定报告实施除治性采伐或实施综合控制措施,并追加相应经费预算。
三、疫情防控
(一)防控区划
1.分区(详见附图)
根据死亡松树分布和松材线虫病发生危害现状、传播规律等因素,结合不同生态区位功能与松林资源分布情况,将全区15.15万亩松林划为发生除治区和重点防控区两个防治区划类型。
(1)发生除治区
将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的富兴堡街道、荆西街道、岩前镇、莘口镇、陈大镇10.7万亩松林划分为发生除治区。
(2)重点防控区
将中村乡、城关街道、白沙街道、列西街道、列东街道、徐碧街道、洋溪镇等4.45万亩松林划分为重点防控区,该区域位于市区周围,是工业开发区,有移动通信基站、国道、高速公路、铁路等。
2.对策(详见附件3)
(1)发生除治区防控对策
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全面攻坚”的策略,疫情连片发生区由外向内逐步压缩,重点拔除当年发生和零星分布的疫点。
①严格检疫封锁,加强检疫检查。对疫情发生区实施检疫封锁,强化疫木除害处理监管,对疫木就地除害处理企业加强检疫执法检查,规范疫木就地除害处理生产流程和企业行为,对采伐改造的松林实施严格监管防止疫木流失而引起疫情的扩散蔓延。强化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加强对涉松木单位(个人)、物流领域和建设工地等常态化检疫执法检查,纠正和查处违规调运松木及其制品(含包装材料)的行为,严防疫情人为传入。
②加强监测普查。开展日常巡查;9~10月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
③实施防治性采伐。2024年拟实施防治性采伐9639亩,其中除治性采伐4259亩、预防性采伐5380亩。(详见附件3-1.3-2)。
④清理死亡松树。预计2024年清理死亡松树3480株,实现死亡松树数量下降。
⑤松墨天牛综合防治。在陈大镇和莘口镇部分松林内运用绿僵菌以菌治虫1300亩,在富兴堡街道部分松林内开展噻虫啉微囊粉剂或绿雷二代微囊悬浮剂药物防治1000亩;在格氏栲自然保护区、富兴堡街道及陈大台溪村等已发生松材线虫病松林内及疫木安全利用场挂设松墨天牛诱捕器100个诱杀天牛(详见附件3-3)。
(2)重点防控区防控对策
①加强疫情监测:9~10月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及日常巡查,及时发现疫情并当年拔除。
②清理各类死亡松树:预计清理死亡松树970株。
③实施预防性松林采伐,提高森林御灾能力。2024年拟实施预防性采伐250亩(详见附件3-2)。
④严格检疫管理,防止疫情传入:开展检疫执法专项检查,加强对涉松木单位(个人)、物流领域和建设工地等常态化检疫执法检查,纠正和查处违规调运松木及其制品(含包装材料)的行为,防止疫情传入。
⑤综合防治松墨天牛,降低疫情传入机率。在城关和白沙街道部分松林内运用绿僵菌以菌治虫700亩,在列西街道列西村部分松林内开展噻虫啉微囊粉剂或绿雷二代微囊悬浮剂药物防治2000亩(详见附件3-3)。
(二)主要防控措施
1.监测普查
(1)时间要求:9-11月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其他时间,每月常态化开展监测巡查。
(2)技术要求
日常监测:对未发生疫情的松林(小班、散生松林),重点是电网和通信线路沿线,通信基站、公路、铁路、水电、矿区等建设工程施工区域附近,木材集散地周边,自然保护地,以及疫区毗邻地区的松树进行定期巡查。调查是否出现死亡松树、针叶变色等异常情况,取样鉴定是否发生松材线虫病,对确认新发疫情松林小班及周边地区进行详查。
疫情普查:对辖区内所有松树分布区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可疑发病林分按技术规范要求,抽取样品进行分离鉴定。确定疫情分布范围、发生面积和病死树数量,绘制发生分布图,填写松线虫病样品检测记录表、死亡松树分布与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一览表,收集相关数码资料,为制定年度除治方案提供依据。
2.死亡松树清理
(1)时间要求
1-3月与9-12月发现的死亡松树分别在3月底前、12月底前集中清理;4-8月新增发现的零星死亡松树,原则上应“即死即清”;优先快速除治交通主干道两侧、江河两岸、城镇周边等重点区域、敏感地段的死亡松树。
(2)技术要求
①疫木处理:择伐的死亡松树主干与1cm以上枝桠,就地就近采取粉碎(削片)、旋切或焚烧处理;在山高坡陡、不通道路、人迹罕至,且不具备粉碎(削片)旋切、烧毁等除害处理条件的疫情除治区域,可采用钢丝网罩法或福建省地方标准《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 1451-2014 )规定的其他除害方式进行处理。疫木粉碎物粒径不超过1cm、削片的厚度不超过0.6cm,旋切厚度小于0.3cm,木芯和边角料等剩余物必须及时粉碎、烧毁;焚烧处理全过程旁站式监管,确保用火安全;钢丝网罩法采用直径≧0.12mm、网目数≧20目的锻压钢丝网,严密包裹采伐清理的疫木与1cm以上枝桠并锁边。
②伐桩处理:伐桩高度控制在5cm以下,剥除伐桩及根部裸露部分的树皮;若在伐桩上发现天牛侵入孔、羽化孔或蛀道,则要采取覆膜处理法(在伐桩上放置磷化铝1-2粒,用0.1mm以上厚度的塑料薄膜覆盖,绑紧后用土将塑料薄膜四周压实)处理。
③除治标识:设立包括地点、面积、株数、除治方式、作业单位、监督电话等内容的除治标识牌。
(3)组织形式
采取绩效承包模式,通过政府公开招标购买服务,以乡镇(街道)政府、经营管理单位(林场、保护区等)等为主体,与中标方签订合同,由专业防治公司对辖区内所有死亡松树进行择伐清理除害;特殊情况可由林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应急防治专业队进行清理。
(4)数据上报
按照省上时间要求,应用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及其移动监测APP采集上报疫木除治数据。
3.防治性采伐
防治性采伐包含除治性采伐与预防性采伐。根据疫木除害处理能力,对发生除治区疫情发生小班,实施松树除治性采伐;对疫情毗邻发生区域、有不明原因死亡松树或有高度疑似疫情(死亡松树样品检测有高密度拟松材线虫)的林分,实施松树预防性采伐,伐除林分中所有松树。
(1)时间要求
在冬春季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集中进行。原则上疫木采伐、林地清杂、疫木除害等项工作应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若无法按时完成的,应调整至2024年10-11月实施采伐,并同步完成林地除害清理。
(2)技术要求
采取皆伐或强度择伐方式,伐除林分内所有寄主松树。
表3
三元区松材线虫病疫木除害处理企业汇总表 |
|||||||
乡镇 |
企业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疫木来源 |
日处理能力(m3、吨) |
岩前镇 |
福建省一品红木业有限公司 |
岩前镇乌龙村 |
吕晓华 |
13365069666 |
913504005709685582 |
岩前镇 |
80 |
岩前镇 |
三明市兴恒发工贸有限公司 |
岩前镇吉口村 |
潘文海 |
18355369988 |
91350404MABRC21Q1F |
岩前镇、莘口镇 |
80 |
岩前镇 |
三明市三元区兴祥木材加工厂 |
岩前镇乌龙村 |
付文涛 |
17759859859 |
92350403MA8TWT2P9L |
岩前镇、莘口镇 |
40 |
岩前镇 |
三明市三元区仁盛木材加工厂 |
岩前镇乌龙村 |
吴国仁 |
13615992880 |
92350403MA8U8KMY5G |
岩前镇、莘口镇 |
40 |
岩前镇 |
三元区宏岩木材加工厂 |
岩前镇岩前路口 |
陈贤河 |
13960524527 |
92350404MABWDHPP7N |
岩前镇 |
40 |
陈大镇 |
三明市瑞云木业有限公司 |
陈大镇砂蕉村 |
林永鹏 |
13605960135 |
91350402741680808F |
陈大镇、列西街道、 |
50 |
陈大镇 |
三明市台江综合木材加工厂 |
陈大镇台溪村 |
刘陌后 |
13605991048 |
913504021556610738 |
陈大镇 |
30 |
陈大镇 |
三明市鑫森源木业有限公司 |
陈大镇陈墩村 |
肖辉镇 |
13950973899 |
91350400587526609B |
陈大镇、洋溪镇 |
60 |
采伐迹地处理:采伐迹地上直径1cm以上枝桠、开便道暴露地面的松树树头等,采取炼山、堆烧等焚烧方式进行除害处理,除害过程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制度;采伐山场补植、更新造林树种选择非松科植物。
伐桩处理:伐桩高度控制在5cm以下,活立木伐桩无需剥皮处理,林分中死亡松树的伐桩按“死亡松树清理”技术要求执行。
疫木处理:采伐活立木前要先对林分内的死亡松树进行清理。可利用的松木与枝桠就地就近运往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除害处理点(企业)(详见表3),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文规定,采取旋切(厚度小于0.3cm)、削片(厚度不超过0.6cm)、粉碎(粒径不超过1cm)等方式除害处理。
除治标识:设立包括地点、面积、除治方式、作业单位、监督电话等除治标识。
数据上报:按照省上时间要求,应用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及其移动监测APP采集上报疫木除治数据。
(4)落实伐区疫木监管责任
集体(个人)采伐松林时,乡镇林业站在采伐申请单位(个人)在办理松树采伐审批手续时,应当以告知书的形式告知其采伐乡镇是否为疫点、疫木采伐时间、疫木除害和运输等特殊要求以及违法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国有单位(国有林场、保护区)采伐松林时,对外承包采伐的,应将疫木管理和除害处理要求纳入承包合同,转交告知书或将上述特殊要求和法律责任告知承包者,并做好伐后山场的验收;在采伐期间,各伐区要确定具体的监管人员,将责任落实到人,并将人员名单报林业局备案;要严格生产管理,采伐山场与堆头安排专人看管,严禁捡拾薪材;疫木运输凭《检疫处理通知单》运输,并做好《疫木运输台帐》;及时推进作业进度,确保伐区生产及木材调运在2024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
疫木就地除害处理时间限定在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间进行。处害处理点(企业)调入的疫木,只能进行旋切或切片,禁止转卖、异地加工或转作他用,并指定专人接收疫木,建立《除害处理场(点)疫木调入台账》;除害处理期间挂设2~3个松墨天牛诱捕器,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疫木除害处理完毕和清场之后,必须由林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并拍照建档。
4.松墨天牛综合防治
(1)生物防治
选择在4~5月,林间湿度90%以上时进行,结合松毛虫防治,按0.5公斤/亩的用量在莘口镇格氏栲自然保护区、陈大台溪村、城关和白沙街道部分松林开展运用绿僵菌以菌治虫2000亩。
(2)诱捕器诱杀
在富兴堡街道城南村、莘口格氏栲自然保护和陈大台溪村等已发生松材线虫病松林内及疫木安全利用场挂设松墨天牛诱捕器100个诱杀天牛,降低林间松墨天牛的虫口密度以减少松枯死木数量,达到控制和减少病死树数量的目的。使用诱捕器管理系统对诱捕器进行管理(含诱捕器GPS定位、二维码编号、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管理)。4~10月每半月收集成虫一次,及时清除诱捕器中枯枝落叶,收虫时要详细记录各诱捕器的松墨天牛成虫数量,更换(添加)诱芯或引诱剂。使用后的诱芯,回收后集中处理。诱捕器挂设要求:诱捕器挂设应选择林间小道、山顶、林缘、林中较开阔地带等相对通风地段,以每30亩1套、每套间距100-150米的密度,呈三角状或网格状布设;诱捕器应保持垂直、下端至少离地1.5米,并尽量高挂。
(3)药剂防治:选择高效低毒、环境友好型的药剂,如噻虫啉微囊粉剂或绿雷二代微囊悬浮剂在列西街道北山、五仙姑庙后山和富兴堡公墓等开展药物防治3000亩。
5.检疫检查
(1)山场检查:防治山场疫木堆头专人看管,建立《疫木运输台账》,松木在当年10月至翌年3月底,凭《检疫处理通知单》调运到就地除害处理点(企业)进行除害处理。在采伐作业前,各伐区确定具体的监管人员,将责任落实到人,并将人员名单上报区林业局备案;在采伐期间,伐区所在的林业站加强对松木伐区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山场及伐区周边房前屋后的检查,防止伐区松木和枝桠材流失。
(2)落地检查:一是通过检疫办证软件及时掌握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情况,适时开展检疫复检。二是加强对就地除害处理点(企业)的检疫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疫木采伐与除害处理情况进行抽查核对,确保疫木安全除害,不流失。
(3)市场检查: 组织林业执法大队、森防检疫站、林业站等人员对辖区内的电力、通信、广电、木材加工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等使用松木及其产品的单位进行检疫执法检查。
(三)监管措施
1.死亡松树监测及清除质量监管
由林业主管部门或监理公司,对日常监测巡查记录、情况上报,死亡松树株数、分布小班、面积等数据核实,死亡原因排查与检测鉴定情况,数据录入上传情况等实施监管。
由当地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监理公司等,对死亡松树清除时间节点,清除过程中主干、伐桩、1cm以上枝桠的清理与除害情况,以及农户房前、屋后疫木情况等实施监管。
2.疫木采伐监管
林业主管部门在采伐审批时发放《松材线虫病疫木采伐、运输管理告知书》,告知采伐山场所处乡镇是否为疫点、疫木采伐时间、疫木除害和运输等特殊要求,以及违法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乡镇林业站应建立疫木运输台账,每月统计核对“两本台账”(疫木运输与除害处理场所调入台账),核实采伐、运输、除害的疫木数量,确保疫木运到指定的除害处理场实施除害处理;采伐申请单位(个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山场疫木管理,将疫木管理和除害处理要求纳入承包合同,将《告知书》转交或将上述要求与法律责任告知承包者,并做好伐后山场的验收。
采伐申请单位(个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山场疫木管理,并将指定负责人联系方式等报备至林业站;采伐负责人要做好;采伐期间林业站或国有林场人员要加强山场的检查指导,尤其要检查山场周边,禁止农户捡拾、存放、处理疫木及其剩余物现象发生。
3.疫木运输监管
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要求,对疫木运输进行监管,确保疫木处理合法合规。
4.疫木除害处理监管
三元区林业局根据疫木采伐计划任务,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科学布设、依法指定除害处理场(点)。指定的除害处理场(点)具备围墙、堆场、大门、门卫、视频设备等基本条件,签定“疫木除害处理承诺书”,制定疫木除害管理制度与疫木堆头管理制度;工艺流程符合粉碎(粒径不超过1cm)、削片(厚度不超过0.6cm)、旋切(厚度小于0.3cm)或烧毁处理要求;建立“疫木调入与除害处理台账”,接受林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调入的枯死松木应在当日优先除害,禁止擅自加工疫木板材、调出未经除害处理的疫木。所有疫木(含木芯、边角料等剩余物)应于3月底前完成除害处理,清场后提请林业主管部门核查。
(四)档案管理
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主要包括:
1.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定印发的松材线虫病相关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
2.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帐,包含秋季普查报表、死亡松树取样鉴定表、发生小班一览表等。
3.检疫执法检查有关材料。包含涉木企业一览表、检疫和检查的情况。
4.防控相关材料,包含松材线虫病除治作业现场、疫木监管、成效检查验收等相关材料。防治合同、防治记录、除治现场图片和影像资料、死亡松树GPS定位一览表、进度报表、检查验收、工作总结以及联防联治、宣传培训等相关图片或影像资料。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成效评价
(一)质量验收
1.组织形式: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由政府负总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技术培训、检查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和林业站人员负责分组跟班作业、现场技术指导。
2.检查时间:1~3月检查防治性采伐、疫木除害处理、山场清杂等情况;4~10月份开展诱捕器挂设、换药、收虫抽查工作;4~6月检查以菌治虫、药物防治情况;日常开展松林巡查及死亡松树清理抽查。
3.检查内容:对照年度除治任务,全面检查除治任务完成情况;疫木清理和除害处理情况;除治作业区病死(枯死、濒死)松树情况;除治作业区伐桩处理和枝桠清理情况;除治迹地周边居民房前屋后薪材、木材存放情况;疫木粉碎(削片)或者烧毁情况;疫木除治监管、检疫封锁及媒介昆虫综合防治等情况。
4.检查方法:采取外业和内业同时检查的方法。发生区除治期间,区林业主管部门要成立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督导组,深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的林分改造除治现场,进行检查指导,保证除治质量和进度。对除治山场采取全查,媒介昆虫综合防治、零星死亡松树清理按照总量的30%进行外业抽查,内业检查表格、台帐等是否填写规范、完整。加强疫木运输、除害处理监管,指导疫木除害处理点做好疫木分区堆放、台帐规范填写、合理挂设诱捕器等。
5.不合格的处理措施:区林长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成效检查与评价
1.组织形式
区林长办组织相关部门对照2024年松材线虫病防控方案对防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2.检查时间
在12月安排成效检查。
3.检查内容
春季检查主要内容:死亡松树清理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及除害处理质量;防治性采伐完成情况和质量;死亡松树清理与防治性采伐疫木管理情况;疫情监测及综合防治实施等情况。
年度检查主要内容:死亡松树清理及除害处理完成情况;防治性采伐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松墨天牛综合防治措施完成情况;疫情监测、秋季普查情况;检疫执法和涉木企业检查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内业技术资料收集和档案建立情况;年度防治成效评估。
4.成效评价
对照上年度秋季普查疫情发生情况,评价年度防控成效。检查结果纳入林长制考核,评定分值。并对社会化防治服务组织进行信用评价,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
五、经费预算
松材线虫病防控是一项耗资巨大的系统工程,经费来源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筹措的办法。经测算,2024年度三元区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预算为1308.24935万元,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详见附件4):
(一)监测普查经费4.545万元
疫情监测、普查15.15万亩×0.3万元/万亩=4.545万元
(二)综合防治措施经费1340.8万元
1.清理死亡松树222.5万元。
0.05万元/株×4450株=222.5万元
(包含工人工资、网罩、药剂、红漆、运费等)
2.防治性采伐988.9万元(包含林地清理费)
除治性:4259亩×0.1万元/亩=425.9万元
预防性:5630亩×0.1万元/亩=563.0万元
3.物理防治9.2万元
诱捕器:100元/个×100个=1.0万元
诱芯:70元/个/次×7次×100个=4.9万元
工资:20元/个/次×14次×100个=2.8万元
材料费(绳子)和杂工费(挂设、回收诱捕器):0.5万元
4.生物防治8万元
以菌治虫:2000亩×0.004万元/亩=8万元
5.药物防治27万元
喷药防治:3000亩×0.0045万元/亩×2次=27万元
(三)疫木监管、检疫执法等10万元
包括采伐山场的管理,运输过程的管理,疫木的安全管理及作业区的协同管理,林政、执法大队协助管理等费用。
(四)防治管理费用38.10435万元
防治管理费用包含监理、招投标、方案评审论证、检查验收、考核、会议等,按照普查监测、综合防治、疫木监管、检疫执法总费用1270.145万元的3%计算约为38.10435万元。
(五)若发生新疫情,除治费用另行预算。
六、 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一是全面推行林长制为契机,落实地方政府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对全区松材线虫病的防治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加大协调力度,确保除治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落实政府、林业“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区人民政府将防治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林业局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基层场(站)。三是协调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强化监管,联防联控,抓好落实,确保2024年如期按质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任务。
(二)责任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是所在辖区松材线虫病除治与监控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乡镇(街道)的松材线虫病除治与监控工作。首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行政主要领导为本辖区松材线虫病除治与监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区人民政府下达的《三元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配合,奖惩分明,确保除治与监控工作落到实处,任务如期完成。其次,要根据《三元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制定出可行的措施,将松材线虫病除治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保除治与监控工作落到实处,任务如期完成。第三,要统一指挥所在乡(镇)、街道的松材线虫病除治与监控工作。第四,做好发生区群众的宣传和思想工作,维持发生除治区社会秩序,确保除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林业站、村两委和护林员必须加强对本乡(镇)、本村的松林监测调查,发现死亡松树,要及时取样,上报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并按技术要求清除死亡松树。第五,防治作业方与处害处理企业按承诺书约定的时间技术要求,完成采伐、山场清理及疫木除害。
(三)防控机制
开展区域间、区域内、部门间联防联治联检工作,加强与周边如永安、明溪县(市、区)等的联防联控联检工作;对加工经营木材或使用木质包装材料等单位和个人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行动。零星死亡松树清理可采取由防治服务组织绩效承包进行疫情除治。
(四)资金筹措
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预算约为1308万元,扣除林权单位自筹费用989万元,全区预计松材线虫病防控产生经费319万元,其中争取省、市补助防治资金170万元,区财政预计投入149万元。积极协助林权单位依规向森林综合保险公司提出理赔。
(五)宣传培训
一是每年对全区测报人员进行至少两次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测报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监测普查工作正确开展。二是利用乡镇召开护林员例会或是开展检疫执法等进行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宣传,发放《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松材线虫病防控宣传手册》等。三是及时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信息上传国家、省森防信息网。
(六)督导检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的原则,区林长办协调疫情除治与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疫情除治与监控工作所需的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组织相关部门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要做好疫点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保证除治质量和进度;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技术培训,发生区除治期间,成立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督导组,深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的除治现场,进行检查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和林业站人员负责分组跟班作业、现场技术指导、检查施工范围内的死亡松树是否全部清除,检查所有直径1厘米以上的枝梢是否清理干净,检查伐桩高度、死亡松树除害处理是否合格。区森防站在除治过程中对疫木调运、疫木除害处理及除治山场清理开展不定期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并将检查情况向区人民政府汇报、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进行通报。
附件:1.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控情况统计表
2.2023年松材线虫病发生和枯死松树分布情况一览表
3.2024年松材线虫病防控区划和计划一览表
4-1.2024年松材线虫病发生小班和除治性采伐计划一览表
4-2.2024年松材线虫病预防性采伐计划一览表
4-3.2024年松墨天牛综合防治计划一览表
5.2024年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预算表
6.松材线虫病防控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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