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100-3000-2023-00035
- 备注/文号: 元政文〔2023〕62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9-05
区财政局、林业局、林业总公司:
根据国家林草局和省、市、区关于林业改革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国有林场改革、促进国有林场健康发展,有效落实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30次)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林业企业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三明市三元区林业总公司等国有林业企业变更出资人(主管部门)。具体通知如下:
一、区人民政府确定三明市三元区林业局为三明市三元区林业总公司出资人(主管部门),三明市三元区林业总公司为三元区龙泉国有林场、三元区楼源国有林场、三元区白叶坑国有林场、三元区中村国有林场及三元区吉口国有林场5家国有企业的出资人(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三明市三元区林业总公司、三元区龙泉国有林场、三元区楼源国有林场、三元区白叶坑国有林场、三元区中村国有林场及三元区吉口国有林场的原出资人(主管部门)不再承担出资人的职责。
三、三明市三元区林业总公司的国有资产产权所有人由三明市三元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变更为三明市三元区林业局。三元区龙泉国有林场、三元区楼源国有林场、三元区白叶坑国有林场、三元区中村国有林场及三元区吉口国有林场5家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所有人由三明市三元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变更为三明市三元区林业总公司。
四、三明市三元区林业总公司、三元区龙泉国有林场、三元区楼源国有林场、三元区白叶坑国有林场、三元区中村国有林场及三元区吉口国有林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修改企业《章程》,并尽快到区市场监督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三元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