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2404-3000-2023-00003
  • 备注/文号: 荆街办〔2023〕4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荆西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7-10
荆西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荆西街道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荆街办〔2023〕4号
来源:三元区荆西街道 时间:2023-07-10 08:57

荆街办20234

 

荆西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荆西街道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辖区各经营主体、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2〕31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明政〔2023〕2号)和《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元政〔2023〕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就本方案通知如下:

一、普查意义和目的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上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的二十大之后开展的首次大型普查。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大现实意义。

本次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街道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我街道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全力推进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质增效、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三明新篇章,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一)普查对象:在我街道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具体范围: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及工作计划

(一)普查主要内容: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二)普查标准时点: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资料。

(三)普查培训时点:2023年7月底完成普查区划分与建筑物标记培训;2023年8月底完成普查小区划分培训;2023年12月底完成清查培训;2024年2月底完成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培训。

(四)普查工作计划:2023年,制定普查方案,组建普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场所和责任,开展宣传动员、投入产出电子台账记账、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单位清查、登记准备等工作;2024年,开展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等工作;2025年,建立和完善普查相关数据库,开展分析研究、资料编辑等工作。

    四、普查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由荆西街道办事处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与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组长由陈奕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郭立榕同志担任,成员由各村居普查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荆西街道财经办,办公室主任由王海淋同志担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强化业务培训。务必要重视普查队伍成员的选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各村优先把村“两委”干部和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挑选到普查队伍中,聘任为本次经济普查的指导员和普查员。组织召开“五经普”工作推进会、培训会,对各村(社)“两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的系统培训,重点讲解表格填报说明和操作流程等,提高其熟练掌握普查业务知识及操作技能,进一步增强业务能力。  

(三)做好普查保障。要结合本地区普查工作实际,充分考虑经济普查单位数量增加、普查难度加大和劳动力价格提高等因素,合理安排好负担的普查经费预算,确保普查经费按时拨付。根据工作需要,聘用符合条件且经验丰富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障人员在原单位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另外,考虑到本辖区普查范围广,普查对象众多且分散的特点,为此特派车接送普查员进行入户工作,保障出行安全。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所有普查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予以通报曝光。

(二)保障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推进普查对象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督促普查对象健全完善统计台账,收集整理统计原始凭证,确保统必有据、数出有源;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

(三)创新普查方式。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居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多样化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荆西街道办事处五经普领导小组(代章)

                                                                                     202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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