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2132-3000-2023-00010
  • 备注/文号: 元西街〔2023〕8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列西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6-05
列西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通知
元西街〔2023〕8号
来源:三元区列西街道 时间:2023-06-05 17:07

街道各办(所、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纪律,督促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效能建设,规范工作行为,打造良好工作作风,根据《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三元区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街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责任

  各办(所、中心)要高度重视机关效能建设,贯彻落实《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和省、市、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部署,各科室负责人要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增强效能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二、加强考勤管理

  1.严格执行签到制度。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工作时间为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擅离职守。街道党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劳动纪律。须由本人在签到本上签到,严禁代签,一经发现代签人与被代签人追究同等责任。

  2.落实公出报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公出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向党政办报备,未经同意,视为旷工。因公请假或外出的,必须提供会议或培训通知等佐证材料。公出人员完成任务后必须按时归岗,按批准程序向批准人报告,并配合做好考勤核销。

  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工作人员签到后应及时到岗上班,同时在去向牌处标示“在岗、办事、出差、请假”等在岗情况。上班期间,街道机关、社区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禁止使用办公电脑和私人手机淘宝购物、玩游戏、上网聊天、听音乐、看小说、看电影和看股市行情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准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到办公室使用机关电脑等公用设备;不准对待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不准私自把涉及单位内容的资料复印外流;不准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吃早餐。

  无正当理由未向分管领导报备,一个月内上班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的作出书面说明理由;累计5次的责其作出书面检查;月累计10次的扣发当年绩效奖金并在全街通报;月累计20次的扣发当年全部奖金;同时,正式人员待岗处理,临聘人员给予解聘。一个月旷工半天,扣除本月20%的绩效工资;累计1天,扣除当月50%绩效工资;累计2天及以上,由街道纪工委进行效能约谈,予以全街通报批评,扣除当月100%的绩效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达5天,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扣除100%的年度目标考核奖励资金,待岗3个月,待岗期间仅发基本工资和生活津贴;全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的,进一步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

  一个月脱岗累计2次以上、不超过3次(含)的,扣除当月30%的绩效工资;累计3次以上的,由街道纪工委进行效能约谈,扣罚当月50%的绩效工资;全年累计达36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扣除100%的年度目标考核奖励资金,待岗3个月,待岗期间仅发基本工资和生活津贴。

  三、加强请休假管理

  1.工作人员请假,按以下要求审批:

  (1)一般工作人员填写街道请假单,经审批同意后提前一天将请假单上交街道党政办备案: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请假2天以上的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共同审批。

  (2)街道班子成员:所有请假要报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审批。

  遇紧急或特殊情况来不及考勤或请假的,可电告有关领导或委托他人代办,且在返岗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有关手续,逾期未办者视为旷工。

  2.年休及补休

  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享有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有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享有年休假15天。当年的年休假应在本年度内休完,逾期不累积。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值班人员值班后可选择适当的时间补休,男同志晚上值班补休半天,周末、节假值半日班的可补休半天。原则上补休时不可连续补休超过一天,可分开补休。同时补休应在三个月内休完不跨年休,11月与12月值班、加班补休应在第二年1月份休完。

  四、严守值班值守制度 

  1.党政办负责对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值班编排,机关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按照上午8:00,晚上18:00交接值班工作,原则上不得随意变动,因公出无法值班或有特殊情况需要替班,应自行协商一位本单位机关工作人员替班,并提前向党政办和当日带班领导报备。

  2.值班人员应准时到岗、坚守岗位,提前15分钟提醒接班人员做好交接班,避免出现值班脱节。在无法联系的情况下,或半小时未到位的情况下,通知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联系值班人员,报备纪工委(监察室),连续迟到三次以上、值班脱岗的人员,由纪工委(监察室)备案并作出通报,并按效能规定处理。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接转、受理通过值班电话、传真发给本街道的指示、通知,并及时上传下达,做好值班记录和值班信息报送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并进行相应处置;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带班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呈报主要领导,并按照主要领导指示进行处置。值班干部应当积极主动配合带班领导处理紧急件。

  4.值班人员被上级机关督查发现问题一次,取消当年绩效奖金,并按效能规定处理;被街道纪工委、效能办督查发现一次未履行职责,全街通报批评;如因出现延误工作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追究值班人员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五、效能惩处 

  凡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都将进行严肃查处并按照《三元区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一)效能违规情形

  1.对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的事项、布置的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对街道安排的中心工作未提交书面报告请假或未经主要领导批准无故缺岗的。

  2.对上级督查或督办的事项不落实,不按时限和要求反馈的、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瞒上欺下的。

  3.对省、市、区效能检查中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整改问题弄虚作假的;整改后,又再次发现类似问题的。

  4.对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或专项督查工作目标责任不落实、任务未完成、措施不力的。

  5.出现群体或突发事件,相关责任人接到报告后不能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

  6.上下班迟到、早退,旷工或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缺勤的,工作时间内看视频、玩游戏、炒股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开会迟到、早退、缺席等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7.带班、值班期间未遵守值班纪律的。

  8.在日常工作中,懈怠懒散、消极应付、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

  9.对重特大事故、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不及时到现场,或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瞒报、谎报、迟报公共突发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或其他重要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

  10.因工作不力,被省、市有关单位或区委、区政府通报的。

  11.其它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需要给予效能问责的。

  (二)结果运用

  机关工作人员被效能问责的,结果运用如下:

  1.机关工作人员在一年内被效能问责的,每次扣发年度考核奖金10%;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发年度考核奖金20%;被效能告诫的,每次扣发年度考核奖金30%.

  2.机关工作人员被诫勉教育或通报批评的,取消当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当年内被效能告诫一次的,取消当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被效能告诫二次以上的,取消当年度各类评选评优资格,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称职等次。

  3.机关工作人员被上级机关效能问责的,加重一档进行结果运用。

  4.问责结果运用时间以问责决定下发时间为准。

  六、监督检查 

  1.街道纪工委、党政办每月不定期检查效能作风建设,对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在岗及中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实行领导负责制,一级管一级,逐级负责,加强对考勤和机关效能工作的管理。各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应每天检查本部门人员考勤情况,对不在岗人员应落实去向,并在标示栏标示明确的去向。

  3.街道党政办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考勤工作,依据每天的考勤情况,做好各种考勤登记、汇总工作。实行考勤月结制,考勤汇总表每月在政务公开栏公布。考勤汇总表经公示后,分别由街道党政办经办人、党政办负责人签字后报街道主要领导审阅并存档,作为每月考勤奖惩依据。每年考勤和请假情况经纪工委审核载入考勤考核表并存档。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人员,视情节严重将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教育、通报批评和效能告诫等相应处分。

  本通知解释权由列西街道负责,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辖区各村(社区)参照执行。

  附件:列西街道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小组名单

  列西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5日    

    

  附件

  列西街道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过  津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杨理键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黄  涛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郑明敏    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成  员:梁寿章    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周建华    街道文明办主任

  武亚峰    街道城管办主任

  陈  红    街道党政办主任

  肖辉明    街道安办主任

  田茜茜    街道纪工委委员

  俞  杰    街道卫健办负责人

  俞  斌    街道企业办负责人

  吴方进    街道环保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陈红同志兼任。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