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133-3000-2023-00004
- 备注/文号: 元徐街〔2023〕11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徐碧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4-20
徐碧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徐碧街道2023年-2025年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居委会:
现将修订后的《徐碧街道2023-2025年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元区人民政府徐碧办事处
2023年4月20日
徐碧街道2023-2025年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三元区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做好街道辖区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三明市2023年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预案》《三元区2023年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预案》等。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街道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村、社区分级开展森林火灾的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指挥机构
1. 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
总 指 挥:陈金煌
副总指挥:罗玲、叶德生
成 员:魏增庆、肖柏福、肖福明、翁芳、谢秀珍、林红武、黄凤清、铙宇、邓得贵、肖世华、王建民、兰有根、廖祥林
防灭火值班联系电话:8275055
2. 工作小组:
后勤组:以街道党政办分管领导为组长,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组织村居委会,做好森林灭火情况的上传下达等。
物资保障组:以街道安办和农业办分管领导为组长,组织供应救火所需工具、给养物质,配合各村居委会做好群众转移等。
街道扑火指挥部和扑火队:
(1)街道扑火队。总指挥:叶德生,副总指挥:魏增庆,队长:陈让峰,队员:王强、肖柏福、李盛求、铙宇、陈宜勇、罗敏中、肖铭、林昌健、洪旭亮、宋凯、黄国龙、杨金斌。
(2)徐碧村扑火队。队长:邓得贵、黄邦文,副队长:黄植宏,队员:庄祚骞、黄邦源、黄兴业、庄瑞成、庄祚金、庄国树、庄国平、朱先忠、朱爱民。
(3)后洋村扑火队。队长:余道生,队员:罗先锋、肖世柳、黄坚明、黄焕峰、雷上梁、黄诗南、兰发铨、黄盛光、胡建明、肖世高、罗大帮、黄焕清、黄焕文、兰发贵、肖自美、肖世伯、余大岩。
(4)廖源村扑火队。队长:肖世华,队员:周顺招、张在华、肖世廉、肖世锋、熊长均、熊均生、张应荣、张树炳、张树源、肖铭棠、邓树源、张应坤、熊礼忠、吴树清、张焕圻
(5)洋山村扑火队。队长:王建民,队员:雷福华、刘棋善、王世海、吴华光、陈发金、雷铭贵、吴华福、吴华金、王锦宜、王世煌、吴华木、王世亭、吴国勋
(6)小溪农场扑火队。队长:邓贵明,队员:兰有根、张洪量、兰有增、肖世明、张洪星、黄国光。
(7)乳牛场扑火队。队长:廖祥林,队员:张发镛、余春镭、钟杏林、姚海明、郑国栋、张其清、谢集富、张建林、姚金睦、陈福兴、郑建宁、谢培幻、姚克坪
四、火灾预防
1. 值班备勤。上年9月15日至当年的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可根据天气情况或上级禁火通知,悬挂禁火令。禁火令期间,各村居随时待命,执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共同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承担森林防灭火其他职责的人员,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做好火源管控和其他防火工作,不得擅离职守。街道防灭火办负责日常资料的收集整理、档案管理以及与三元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联系。森林防火期内,要注意检查和保养灭火设备,保证灭火设备的正常使用。
2. 火源管控。组织防灭火办及护林员加大巡查密度和力度,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加强林区的生产用火管理,加大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区域的用火管理,不定期的进行防火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高危森林火险期,密切注意林区的输变电线路,以防因线路断落引发森林火灾。
3. 防火宣传。按《徐碧街道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执行。
五、应急处置
1. 值班接警。防灭火期内,各村居接到森林火灾(情)报告时,应向报告者详细了解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包括地点、起火时间、起火原因、肇事者、过火面积、火势、现场扑救、到达路线、联系电话等)。各村居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街道防灭火办(肖柏福0598-8673900)报告,报告内容主要为火灾地点、起火时间、起火原因、林地植被状况、火灾趋势(过火面积、火势、风向)、现场扑救力量及联络方法。街道防灭火办要认真记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相关信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情),应当立即报告街道防灭火办或110。
2. 预案启动。街道防灭火办接到各村居森林火灾(情)或者上级防灭火指挥部协助灭火任务后,第一时间向街道领导报告,由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部决定预案的启动。
3. 预案执行。预案启动后,街道、村居所有工作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均要服从森林火灾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严禁擅自行动,对不服从指挥,贻误扑火战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预案执行期间,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有优先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相关物资的权利,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调配。
4. 扑火原则。在扑火过程中,注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扑救森林火灾时,在请求区专业森林消防队救援的前提下,坚持以街道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以群众义务扑火力量为辅的原则。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5. 安全保障。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6. 火灾查处。街道防灭火办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森林火灾(情)的查处。
六、应急培训
1. 培训时间:8-10月份。
2. 培训地点:街道四楼会议室。
3. 培训主题:邀请森林消防大队或区森防办有关专家开展“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扑救”主题培训。同时,观看森林防灭火警示教育宣传片。
4. 参加人员:街道班子成员,街道、村居所有干部职工,护林员等。
七、应急演练
详见附件。
八、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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