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2131-3000-2023-00007 文号元东工委〔2023〕10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列东街道 生成日期 2023-03-23
标题 列东街道党工委 列东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小微权力微信群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2131-3000-2023-00007
文号 元东工委〔2023〕10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列东街道
生成日期 2023-03-23
标题 列东街道党工委 列东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小微权力微信群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列东街道党工委 列东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小微权力微信群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3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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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街道各办、中心,各社区(村):

  《小微权力微信群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列东街道工委           列东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23日


  

列东街道小微权力微信群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为加强小微权力监督工作平稳开展,加强小微权力微信监督群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消除和避免应舆情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增共识、聚民心、促和谐、保稳定,维护小微权力微信群内舆论正面导向。根据列东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街各社区(村)小微权力微信群内发布的非官方错误信息,包含错误发言、公众号视频、文章、朋友圈视频、照片等。

  二、工作举措

  (一)成立专班。成立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宣传工作的党工委委员为常务副组长,各挂社区(村)领导为副组长,各挂社区(村)队长、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村级纪检委员为成员,与街道纪工委联动,负责舆情应对工作,做好重大舆情的跟踪、处置和协调工作。对于发现的舆情,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回应处置。

  (二)迅速上报。小微权力微信群舆情事件发生后,把握“第一时间”原则,由各微信群村级纪检委员立即上报街道纪工委,街道纪工委对舆情来源和内容进行研判分析后,把握舆情等级、舆情分类、舆情发展阶段,上报街道党工委进行处置应对。同时对发生的舆情信息及处置方式,及时上报区纪委。

  (三)立刻安抚。及时反馈、立即安抚,强化正面引导。对于小微权力微信群发生的舆情,第一时间在小微权力微信群告知公众真相,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矫正视听,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注重语言艺术,注重讲事实、摆道理,以礼待人,以理服人。

  (四)动态跟踪。由各村级纪检委员对小微权力微信群发生的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若有复发风险,及时上报,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再发生,为街道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树立列东街道办事处良好的对外形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微信群网络舆情形成迅速,波及面广,影响力大,开展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对网络舆情进行跟踪了解、分析汇总、回复反馈,有助于及时了解舆情动态,有助于接受社会监督,有助于化解矛盾,也有利于小微权力监督工作平稳推进。

  (二)提高反应速度。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要着眼于“快”字,既要及早发现苗头问题,又要找准问题的根源,迅速制定应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网络舆情控制在萌芽阶段,以免事态进一步升级发酵,为后续回应减少工作压力。

  (三)规范处置程序。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由网络舆情专班领导小组统筹,队员负责具体工作。重要舆论内容发布经领导小组或街道党工委会研究后统一对外发布。群成员需群主或管理员确认才能邀请朋友进群,同时停用扫描二维码进群和个人邀请进群功能,确保群规模可控,避免随意扩大范围。

  

  

  附件:《列东街道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街道各办、中心,各社区(村):

  《小微权力微信群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列东街道工委           列东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23日


  

列东街道小微权力微信群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为加强小微权力监督工作平稳开展,加强小微权力微信监督群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消除和避免应舆情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增共识、聚民心、促和谐、保稳定,维护小微权力微信群内舆论正面导向。根据列东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街各社区(村)小微权力微信群内发布的非官方错误信息,包含错误发言、公众号视频、文章、朋友圈视频、照片等。

  二、工作举措

  (一)成立专班。成立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宣传工作的党工委委员为常务副组长,各挂社区(村)领导为副组长,各挂社区(村)队长、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村级纪检委员为成员,与街道纪工委联动,负责舆情应对工作,做好重大舆情的跟踪、处置和协调工作。对于发现的舆情,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回应处置。

  (二)迅速上报。小微权力微信群舆情事件发生后,把握“第一时间”原则,由各微信群村级纪检委员立即上报街道纪工委,街道纪工委对舆情来源和内容进行研判分析后,把握舆情等级、舆情分类、舆情发展阶段,上报街道党工委进行处置应对。同时对发生的舆情信息及处置方式,及时上报区纪委。

  (三)立刻安抚。及时反馈、立即安抚,强化正面引导。对于小微权力微信群发生的舆情,第一时间在小微权力微信群告知公众真相,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矫正视听,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注重语言艺术,注重讲事实、摆道理,以礼待人,以理服人。

  (四)动态跟踪。由各村级纪检委员对小微权力微信群发生的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若有复发风险,及时上报,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再发生,为街道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树立列东街道办事处良好的对外形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微信群网络舆情形成迅速,波及面广,影响力大,开展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对网络舆情进行跟踪了解、分析汇总、回复反馈,有助于及时了解舆情动态,有助于接受社会监督,有助于化解矛盾,也有利于小微权力监督工作平稳推进。

  (二)提高反应速度。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要着眼于“快”字,既要及早发现苗头问题,又要找准问题的根源,迅速制定应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网络舆情控制在萌芽阶段,以免事态进一步升级发酵,为后续回应减少工作压力。

  (三)规范处置程序。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由网络舆情专班领导小组统筹,队员负责具体工作。重要舆论内容发布经领导小组或街道党工委会研究后统一对外发布。群成员需群主或管理员确认才能邀请朋友进群,同时停用扫描二维码进群和个人邀请进群功能,确保群规模可控,避免随意扩大范围。

  

  

  附件:《列东街道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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