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2115-3000-2022-00022
  • 备注/文号: 元农〔2022〕84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7-01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三元区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示范主体、特聘 农技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元农〔2022〕84号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07-01 16:35

  各有关站室、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为了加快推进我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2022年计划建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50个及特聘农技员1名。现将有关遴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含种植业和畜牧业)遴选要求

  (一)示范基地应具备的条件

  1.基地合同期不少于10年或拥有自主产权,产业在三元区辖区内并已在工商局正式注册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2.种植业示范基地需具备建立10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或100%农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利用示范的条件。

  3.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

  4.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5.履行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相关要求。

  6.基地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7.诚实守法,没有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未有行政处罚和失信信息。

  8.已申请过农科教示范项目的,不再列入补助范围。

  (二)示范基地职责

  1.基地要制定技术示范展示实施方案,大力推广主推技术,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不定期组织农技员、科技示范户到基地观摩和学习,开展展示观摩、推广应用和示范培训等工作,年度开展示范推广2项以上农业主推技术,开展2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

  2.基地要明确技术指导专家负责,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3.建立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合作机制,基地要与市级及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紧密对接,发挥展示、示范、推广、培训作用,将基地建设成为“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示范基地。

  4.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按时报送到区农业农村局。

  (三)遴选程序

  示范基地申报者向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技术负责人等信息,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详见附件1、附件2),由乡镇审核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遴选认定并在三元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

  (四)示范基地补助

  1.补助标准:按照省厅方案要求实施,经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每个示范基地补助8万元。

  2.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基地标牌制作,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

  3.补助方式:先建或先购后补助。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要求

  (一)遴选范围

  面向全区遴选150个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二)科技示范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2.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种植、养殖水平较高,一般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能够积极配合农技人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等试验示范工作。

  4.积极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程序

  由农户自愿申请,填写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附件3),农户所在村村民委员会择优推荐,经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在所在乡镇张榜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三元区农业农村局,经区农业农村局遴选认定并在三元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

  (四)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

  1.补助标准:每个示范主体补助600元。

  2.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购买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

  2.补助方式:物化补贴。

  三、特聘农技员遴选要求

  (一)遴选范围

  1.农业乡土专家; 

  2.农业种养能手;

  3.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  

  4.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在一线开展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  

  5.退休农业科技推广人员;

  (二)特聘农技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2.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5.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三)服务岗位及专业要求

  三元区土肥站岗位1名,要求农业资源环境相关专业,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

  (四)特聘农技员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凡有意报名的,填写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三元区农业农村局经作站报名。

  2.技能考核:由区农业农村局抽调人员组成专家组对参聘人员进行面试,基本程序为:①个人陈述与经作工作相关的经历;②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③专家就农业资源环境等出题询问。

  3. 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局党组研究审定,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5.签订服务合同。公示期满,聘用为我区农技推广特聘农技员,由区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农技推广聘用服务合同。

  (五)特聘农技员补助

  特聘农技员每月工资2500元,聘用期1年,期满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并按绩效完成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8400元的绩效奖励。

  三、时间要求

  请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者在2022年7月30日前,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者在2022年8月20日前向所在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递交申报材料(详见附件)。请特聘农技员申报者在2022年8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需于2022年8月15日前将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材料报送至三元区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材料报送至三元区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苏丹,联系电话:8322842。

  附件:1.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材料目录

  2.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3.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4.特聘农技员申报表

  三明市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三元区财政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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