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115-3000-2022-00013
- 备注/文号: 元农办〔2022〕16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9-02
各股站室:
为加快推进我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将我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实行分项负责(详见附件)。请各股站室对照评价指标要求收集整理2021年、2022年两年相关材料,于9月30日前交至局质监股,确保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通过验收。
附件: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目标任务分解表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
附件:
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目标任务分解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责任单位 |
工 作 考 核 |
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履行 |
规划计划 |
*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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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股 |
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
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 |
100%落实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 |
质监股、畜牧站、经管站、动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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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 |
质监股、动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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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培训 |
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到100% |
质监股、动卫中心、科教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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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 |
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施质量承诺和开展从业人员培训 |
质监股、动卫中心、科教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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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落实生产记录制度 |
质监股、动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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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 |
质监股、动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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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企业落实流向登记制度 |
动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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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自检 |
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销售的农产品开展自检或委托检验 |
质监股、畜牧站、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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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企业落实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 |
动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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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害化处理 |
建立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 |
质监股、动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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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
动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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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力 |
市场准入和监管名录 |
*实行农药市场准入管理和建立主体监管名录 |
植保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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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准入管理和建立主体监管名录 |
动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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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经营 |
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 |
植保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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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 |
植保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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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 |
植保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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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 |
动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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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养殖环节自配料实施监管 |
动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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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放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配送网络 |
植保站、动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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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的农业投入品占当地农业投入品总量比例达到70%以上 |
植保站、动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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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管理 |
建成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 |
植保站、动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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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农业投入品100%纳入平台管理 |
植保站、动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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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测 |
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 |
植保站、动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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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对县域内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和技术指导 |
植保站、动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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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有关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基本杜绝 |
植保站、动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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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扎实推进 |
隐患排查和监督抽查 |
制定实施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
质监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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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范围覆盖所有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 |
质监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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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一级全年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6000个 |
质监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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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600个 |
质监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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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落实产品自检制度 |
质监股、畜牧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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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
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投入品监管、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信息 |
质监股、动卫中心、植保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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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 |
执法检查 |
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屠宰市场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 |
质监股、动卫中心、植保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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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机制 |
*建立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 |
质监股、动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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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 |
*3年内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因本县生产的农产品造成其他地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 |
质监股、动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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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 |
质监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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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生产全面实行 |
环境监测 |
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防治 |
土肥站、畜牧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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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 |
农技站、土肥站、畜牧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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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入户 |
对辖区主导农产品全面制定生产操作规程 |
质监股、农技站、经作站、畜牧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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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入户率达到100% |
质监股、农技站、经作站、畜牧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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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推广 |
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技术 |
植保站、畜牧站、土肥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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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 |
经作站、畜牧站、水技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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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认证 |
建立健全认证监管和补贴奖励机制 |
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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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等获证产品占当地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量或面积的比重达到40% |
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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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 |
监管能力 |
*明确有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
质监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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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全面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要求的能力 |
质监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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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监管服务能力 |
质监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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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岗位责任、巡查检查、信息上报、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监管制度 |
质监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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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职责任务明确、考核体系完备的村级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 |
质监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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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条件 |
配备县乡两级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及交通工具 |
质监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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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实施县、乡、村三级监管人员专门培训计划 |
质监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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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计划做到全员培训 |
质监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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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达到40小时 |
质监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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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基本完善 |
完善制度 |
健全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 |
土肥站、动卫中心、植保站、质监股、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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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 |
*推行社会共治,发挥行业协会和认证机构作用,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
畜牧站、经作站、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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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地建立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与加工、流通领域追溯体系的对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零售市场、加工企业实施以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的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诚信管理等监管制度,保障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有效运行 |
质监股、动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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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产销衔接,积极探索建立面向分散农户和收购储运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模式 |
质监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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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水平 |
质量监测 |
质量监测 |
*监测合格率应达到98%以上 |
质监股 |
*本县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茶叶等种植业产品中禁用农药、畜产品中“瘦肉精”、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监测合格率达到100% |
质监股、动卫中心、水技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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