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100-3000-2022-00039
- 备注/文号: 元政文〔2022〕91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5-2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加强财政性资金的管理与监督,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的相关制度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金拨付管理
(一)单位用款计划
1.年初预算内基本支出分月用款计划,由各预算单位在每月月底,按序时进度分月将下一个月的用款计划通过系统上报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必须在计划说明中写明资金用途,由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批复。
2.国库统发工资由财政部门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直接支付,预算单位无需申报用款计划。
3.项目支出由预算单位按照部门预算、项目实施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上报用款计划,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单位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批复。
(二)单位资金的支付
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支付账户为财政零余额和单位零余额,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单位授权支付。单位需严格按照要求选择支付账户和支付方式,不得化整为零、不得蓄意规避监控系统规则。不按照要求选择支付账户的,单位需承担核算主体责任。
1.支付账户的选择: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预算单位的国库统发工资、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转移支出及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应进行直接支付的其他支出等。其余支出,预算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选择支付账户,一般情况下选择单位零余额账户支付。
2.支付方式的选择:支付方式分为电子转账支付和自助柜面支付。电子转账支付是指在支付系统中录入支付凭证经审核签章,经银行确认后直接到达收款人的支付方式;自助柜面支付是指在支付系统中录入支付凭证经审核签章后,还需登录银行的自助柜面,经信息确认后才可到达收款人的支付方式。单位在确保支付信息无误、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结合代理银行的操作规程,根据谨慎性原则选择支付方式。
二、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除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的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外,预算安排的资金应全部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切实提高国库资金支付及时性、安全性和透明度,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并虚列支出,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
三、确保资金安全
切实提高资金支付的安全性,各单位的支付印章(包括电子印章U-KEY)要上锁保管,具体从事开具支付凭证的人员不能保管印章。财政部门一般为每个预算单位配置发放单位U-KEY、个人U-KEY各1个,并实行实名登记,各单位要严格指定不同人员分别妥善保管。U-KEY持有人不得泄露电子签章密码,电子签章操作完毕需将U-KEY锁柜保管。U-KEY持有人需要增加或变更的,应填写申请表,办理相应的验证手续,确保使用安全。要切实保护好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登录密码,未按要求修改初始密码或设置密码过于简单的,需修改为6-16位长度的字母大小写及数字组合密码,定期重置更新,确保密码安全。
四、加强直达资金执行管理
(一)加快资金分配下达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合理调度资金,优化流程,收到上级的直达资金,应及时将资金分配下达项目单位。
(二)加强支出进度管理。对补助到人的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的补助程序、发放时间节点及时支付;对工程建设类资金,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建设进度支付;对涉企补贴资金,应当按政策要求及时支付。
(三)加强直达资金监管。收到上级下达的直达资金,应及时完成指标的接收、登记和下达,规范设置直达资金标识;要及时准确将预算指标、资金支付、惠企利民发放等数据信息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紧盯资金动态,认真做实做细做好直达资金分配、拨付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率。
三元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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