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100-3000-2021-00027
- 备注/文号: 元政文〔2021〕76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8-27
各镇(街)、开发区,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组建三元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三元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7日
组建三元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城投、城发、国投等公司体制改革,有效整合辖区国有企业和资产,做大做优做强国有资本,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健全区属国有企业自身造血功能,推进国企转型升级,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三元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国有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打赢防范金融风险攻坚战,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在推动我区产业转型、城市转型升级中的主体作用,推动区城投、城发公司从融资平台公司尽快转型为市场化运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国有企业。
(二)改革目标
将城发集团公司打造为经营管理规范、自主造血功能强大、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国有资本集团公司。
1.提升功能。进一步增强新设立的经营集团公司造血功能,提高投融资能力;进一步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创新城市投资经营理念,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
2.强化能力。进一步增强城发集团公司自身盈利能力的同时,确保国有公司担保能力不下降,力争三年内企业信用评级达2A级并发行企业债券,并逐步承担城投公司、国投公司、建发公司等国有企业的对外融资债务。
3.高效运作。着力解决国有企业“行政化”“机关化”问题,整合重组后的集团公司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突出市场经营模式和企业自主运作原则,在组织人事、薪酬管理等制度建设方面,充分体现能者上庸者下和奖惩旗帜鲜明的特点,确保集团高效运作。
(三)发展定位
组建后的城发集团公司为区政府直属企业,按规定设立党委、董事会、监事会、群团组织、纪检监察等,从目前的“政府融资平台”转型为“专业化、市场化的投资、融资、建设、经营公司”。
1.投资。作为投资主体,代表政府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相关支柱产业等实施项目投资;作为国有资产的管理平台,对下属公司以及划入的经营性资产进行整合调整,促进国有要素资源的集约经营管理;根据本区产业特点和政府目标,选择合适的项目以股权形式进行产业投资。
2.融资。通过整合政府优质资源,利用市场化手段,采取多种渠道为政府募集资金,实现政府投资引导意图,通过信用增级、优化银行贷款等条件,破解融资难题,创新融资模式,提高融资能力。
3.建设。作为城建项目的建设活动主体,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和助力市区城市化进程。具体包括:市政建设、公用事业、房地产开发等功能性业务等。同时,作为独立法人,参与省内外相关投资项目的开发建设。
4.经营。通过对全区国有资产及股权再梳理、再归集、再造册,应统尽统,实现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并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有效开展经营性资产经营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挖掘市场管理公司、物业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的盈利潜力;尝试智慧停车、餐饮酒店等经营性项目,多渠道、多手段获取经营性收入。
二、组建方案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三元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国有独资企业,由三元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中心出资,直属区政府管理。
3.注册资本:首期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亿元,由三元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中心出资。
(二)治理结构
集团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机构,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纪检组。
1.按照组织程序设立城发集团公司党委,设定党委委员5名,分别为: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委员2名。
2.成立城发集团公司董事会,设定高管职数7名,分别为:董事长1名,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财务总监1名,总工程师1名。
3.成立城发集团公司监事会,设立监事会主席1人,监事会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主席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4.纪委书记选派征求区纪委监委意见。
5.可根据需要设置总经理助理,协助总经理处理相关事务,为非董事会成员职务。
(三)组织框架
1.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
设立党群工作室、纪检监察室、综合事务部、资金财务部、法律事务部、工程项目部、投资发展部、资产管理部等8个职能部门,党群工作室、纪检监察室与综合事务部合署办公。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1)党群工作室:负责公司日常党务工作,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先争优活动和党建创新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党委资料、数据统计等工作。
(2)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公司监察对象(干部职工)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区、公司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和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发挥职能、工作实绩、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监察;配合派驻纪检组对集团内部的各项监察等工作。
(3)综合事务部: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的综合协调与管理工作,包括人力资源、文件起草、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管理、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固定资产配置、车辆管理、后勤保障和接待服务等工作。
(4)资金财务部: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经营特点组织制定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有关制度,科学合理组织财务活动,抓好集团内部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
(5)法律事务部:负责信访、法律文书和经济合同的把关及房地产化风险等工作,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6)工程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工程招投标,审查工程施工合同,办理工程预算、决算和结算;履行工程款拨付审核,工程项目的全程监督、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矛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照计划建成并发挥效益;做好项目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收集和归档管理工作。
(7)投资发展部:作为公司项目前期工作组织、项目招投标和推进其他投资活动的责任部门,负责公司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资发展研究、招商引资、对外合作等方面的工作,为公司项目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围绕市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公司发展战略,协调制定公司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立项目建设储备库,研究分析城市建设项目需求,草拟公司投资项目中长期规划。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对外投资方案和融资(还款)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公司年度投资方案和融资(还款)计划,负责做好投融资方案的设计、动态分析或评估,广泛收集投融资信息,了解掌握国家投融资政策,对公司拟投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的分析评价、策划包装、方案拟定等,为公司投融资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加强债务风险分析,防范债务风险;积极拓展投融资渠道等。
(8)资产管理部:负责实施公司资产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和日常经营管理监督,拟定资产改造、维修和处置方案,做好资产的接收、移交、拍卖等处置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参与公司的筹资、融资工作,配合资金财务部做好公司固定资产的抵押、担保、解押和档案的归档等工作。
2.集团下辖子公司
即分期分批注入国有资产。
第一阶段:将区国投公司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以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监管或持有的相关经营性国有资产,逐步注入区城发集团公司并由其负责经营管理。
第二阶段:将区城投公司及名下的物业公司、劳务公司、建碴公司等实体并入区城发集团公司;将区城发公司名下的工程建筑公司、物资贸易公司、置业投资公司、众祥市场管理公司、众祥物业管理公司、隆港夜市运营管理公司等实体并入区城发集团公司。
第三阶段:其他国有企业,按照“成熟一个,注入一个”的原则逐步注入,便于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促进国有企业资源共享及效益最大化,做大做强城发集团公司。
整合重组后的城发集团公司下辖子公司共17家,分别是:
1.三元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三元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三元区城发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4.三元区城发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5.三元区城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6.三元区众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7.三元区众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三元区隆港夜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9.三元区林业总公司
10.三元区陈大国有林场
11.三元区台江国有林场
12.三明市乳牛场
13.三明市吉口农场
14.三明市牛岭茶场
15.三明市溪口畜牧场
16.三元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17.三元区博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同时,城发集团公司本部及其下辖17家子公司全部纳入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施集团财务集中管理(即“财务集中办公、会计集中核算、账户集中开设、资金集中管控”),其中林业总公司、陈大及台江林场、乳牛场、吉口农场、牛岭茶场、溪口畜牧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博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按原体制自主经营。今后,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变化,集团再设立、注销或合并下属子公司。
三、管理机制
(一)资产管理
以2021年8月31日为基准日,按账面金额计价,合并财务报表后核算集团公司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如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已经发生的未核销的待处理损失等应专题向集团筹备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并在资产负债表上单列反映并说明。集团公司成立后,将合并报表后的相关资产、股权注入新公司,由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核实资产负债表真实性,确认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明细产权关系,审计部门依法加强审计监督。
(二)层级管理
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总经理按相当于正科职务层次管理;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人员按相当于副科层次职务管理。
(三)人事管理
集团公司高管由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下属子公司负责人及中层干部由董事会提请区政府审定同意后,按照《公司法》相关程序办理。对区委区政府选派到国企任职高管的事业干部,不能胜任企业管理或不能有效履职尽责的,将及时予以撤换调整并按原职级“回归”安置;对于工作能力突出和工作业绩良好的,经考核,将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精神予以优先提拔任用,或给予在国企同等级别待遇“回归”安置。
(四)工资管理
集团高管薪酬按相当于区直机关正、副科级干部薪酬待遇标准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高于薪酬标准的,可予以保留),其余工作人员待遇由筹备领导小组审定。今后视经营业绩情况再考虑是否实行年薪制。
四、实施步骤
根据方案目标与重组路径,倒排完成时限,明确责任落实,逐步完成组建方案敲定、审批,资产全面盘点,集团公司班子组建,办理工商登记,内部企业整合和资产注入等相关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城发集团公司筹备领导小组,负责城发、城投、国投等公司组建相关工作,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纪委监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司法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档案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城发公司。城发集团公司筹备领导小组要对组建工作开展经常性督导,及时了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确保按时完成组建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
在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融资贷款等方面各级各部门要给予最大的政策支持,出台《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意见》,城发集团投资建设(全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项目,其子公司具备相应资质可按规定自行组织设计、施工。
附件:组建三元区城发集团公司倒排进度表
附件
组建三元区城发集团公司倒排进度表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完成时限 |
牵头及落实部门 |
1 |
组建方案可行性研究、完善、确定、审批,并下发文件。 |
8月15日前 |
区城发公司、区委办、政府办等各有关单位,涉及国企 |
2 |
完成国有资产投资运营中心的加挂工作。 |
8月20日前 |
编办、财政局 |
3 |
对现有国有资产,尤其相关经营性国有资产、股权、经营权进行再摸底、梳理、核实、造册,明细产权关系。 |
8月31日前 |
财政局、审计局、税务局、国资中心,涉及相关国企 |
4 |
设立集团公司党委,完成集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人员配备(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 |
9月10日前 |
组织部、纪委监委、区委办、政府办、编办、人社局、国资中心 |
5 |
注册(更名)新的集团公司、子公司。 |
9月20日前 |
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国资中心、涉及相关国企 |
6 |
出台《三元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意见》 |
9月25日前 |
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政府办 |
7 |
将重新造册的资产(股权、经营权)无偿划转、投资入股等方式注入集团公司;出台重组后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及人员安置办法,并完成人员安置及资金统筹工作。 |
9月30日前 |
区城发集团公司、组织部、编办、人社局、国资中心 |
注:排序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落实部门
政策解读:http://www.smsy.gov.cn/zwgk/zcjd/202110/t20211019_17161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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