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201-3000-2021-00015
- 备注/文号: 元统〔2021〕17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8-2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三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闽政文〔2021〕49号)及《中共三明市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新的三元区党政群机关和人大政协机关等机构设置的批复》(明委〔2021〕55号)文件精神,原三明市三元区统计局、三明市梅列区统计局已进行整合,并成立新的三明市三元区统计局。现重新刻制“三明市三元区统计局”铜质新印章一枚,依照印章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启用新印章,原“三明市梅列区统计局”“三明市三元区统计局”印章同时作废。
附:新旧公章印模
三元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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