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103-3000-2020-00011
- 备注/文号: 元工信商务办〔2020〕3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工信与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3-26
局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转,现印发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请按规定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元区工信与商务局
2020年3月26日
一、考勤管理制度
1. 局机关考勤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每月考核公布一次。办公室根据当月考勤情况,负责统计并在本局公示栏中公示,年终汇总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 局机关在职人员应按规定的上班时间签到,凡未在规定时间考勤者按迟到处理;驾驶员因需清洗保养车辆,不列入签到范围,但需在办公室待命,随叫随到,保证领导及各股室用车。
3. 各股室人员请假一天需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办公室备案,一天以上需经分管领导与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办公室备案;请假原则上应在事前办理书面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但事后要及时补办手续。
4. 请长假如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等均应提前3天提出申请,并经分管领导与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办公室备案,以便安排工作,假期结束后应主动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5. 各股室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临时外出应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说明去向,办公室主任不在时应向办公室其他人员说明去向,并在去向牌上标示清楚;办公室将随时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中途外出无请假,视为早退处理。
二、议事及公文处理制度
(一)议事规则
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各股室经办人及分管领导要自行拟定情况报告,并会前将具体情况告知班子成员,再经班子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需要派驻纪检组参加讨论的事项,需在会前填写会前报备表。
(二)来文处理
1. 各种来文(含电子公文)均统一由办公室登记,呈送局主要领导阅批后,由办公室按领导意见转给有关分管领导或股室办理。
2. 领导签署意见及职能股室办理意见,应用钢笔书写,意见表达准确,文字简明扼要,签署姓名、时间。
3. 凡标注密级的文件要按规定按级传阅,阅读者要认真执行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妥善保管文件。
4. 为防止文件丢失,各类来文均应按以下流程办理:来文→登记→局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办公室→分管领导或职能股室→办公室存档。需归档和清退的文件传阅办理中还应登记签名,丢失文件者要按有关规定处理。
5. 办公室收发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好来文登记、分发、存档等工作,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等的机要文件要严格按规定范围传阅,认真保管,及时清退。各级各类文件必须登记好,保存好,防止丢失。
(三)发文处理
1. 局正式文件发文流程如下:职能股室拟稿→分管领导核稿→局主要领导签发→职能股室发文→正式文件及拟稿文件由办公室归档。
2. 凡以局名义发出的文件,职能股室拟稿人要在规定位置签署姓名、时间,经分管领导核稿后签字,由局主要领导签发,以示负责。
3. 代区政府拟的文件须经局主要领导审阅后,再呈送区政府办公室按规定签发。
4. 局主要领导有委托的文件,由分管领导签发;重要的综合性文件以及对外报送的须经局主要领导签发方可打印或报送。
5. 凡以局名义发出的有编号的正式文件,在文件发出前必须将原稿送办公室存档,否则文件丢失由经办人负责。
(四)领导批示件处理
1. 领导批示件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后送主要领导阅示,后由分管领导或股室办理,办公室负责督查各批示件的办理情况。
2. 批示件的承办领导或股室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未注明期限的,承办领导或股室的办结时限为7个工作日。
3. 承办领导或股室在批示件办结后,应在文件批阅单的“办理情况”栏内简单注明办理结果,股室负责人签字后将文件交给办公室。
(五)文件借阅处理
1. 除单位主要领导明确交代之外,单位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相关文件,执行文件借阅登记制度,借阅人要妥善保管并及时返还,否则文件丢失由借阅人负责。
2. 其他单位人员需借阅本局文件资料,必须经本局主要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本局文件保管人员不得将任何资料在未经主要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外借,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文件保管人员承担,同时要追究文件保管人员责任或解除劳动用工协议,并扣除当年度所有奖金。
(六)文件资料存档管理
办公室根据档案局要求对上一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登记存档,各职能股室需将各自需要存档的文件资料分类整理后交由办公室登记存档。
奖补项目材料档案(包括申报材料、申报文件、现场核查材料、会议纪要(录)、推荐上报材料)各股室整理分类装袋后于每年7月前将上一年度档案交由办公室存档。
三、文印管理制度
1. 为节省办公开支,各股室打印文件时应从工作实际出发,准确计算发文数量,认真校对,避免重打、补打或文件不够事后复印现象的发生。
2. 需由政府文印室打印的材料,各股室应对材料内容认真审核,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交付打印。
3. 各股室打印文件、领取纸张均应进行登记。
4. 文印工作应按先后顺序安排,急件先办。
5. 各股室邮寄信件由办公室统一办理,予以办公室邮寄。
四、印鉴管理制度
1. 发文盖章或信函盖章以及重要批件,必须有局主要领导签字才能盖章;不得在空白介绍信、空白支票或空白信笺上用印。
2. 用印必须登记,应按要求填写公章使用审批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由局主要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3. 凡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全的,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用印。
五、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1. 局机关所有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调配使用,由各使用股室自行保管。各股室电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及各种数据的安全,电脑不用时应随手关闭。
2. 禁止在上班期间利用办公电脑玩游戏、网购、QQ、炒股、播放娱乐影视音乐等,删除不相关软件,发现1次给予口头警告,发现2次给予效能告诫处分,此项工作由局纪委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3. 局机关各股室计算机组成局域网,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各台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局域网的日常维护、使用。
4.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有关规定,各业务股室从网上下载的各项数据底稿以及股室自拟在计算机上打印的未公开的文字材料底稿均应妥善保管。
5. 局机关所有计算机如设置开机密码,需向办公室报备。
六、安全保密制度
1. 局机关工作人员应树立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安全保卫、保密的各项工作,严格遵守《保密法》,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自觉维护本单位的良好形象。
2. 上班期间临时外出和下班时,应将贵重物品和重要文件按有关保密规定存放好,关好门窗,关闭电器电源开关。
3. 保险柜现金存放应按财经规定执行。
4. 按规定做好保密文件和重要文件的管理,密件不得带出办公室,密级文件阅毕后应及时交回办公室保管。
5. 各股室每年年初应将上年度的文件材料退回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清退或整理立卷归档。
6. 严格执行档案的保密、保存工作。查阅档案必须按有关规定登记,核准后方能查阅,查阅档案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
7. 严禁将有密级的文件、材料上互联网公开。
七、财务管理制度
(一)收入管理
本部门所发生的代财政局收工程经济系列职称报名费,通过费用结算后,要及时入缴财政账户,任何科室不得在帐外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二)支出管理
1.人员经费
本部门干部职工正常晋升、职务晋升、调动等工资变动,凭区人社局审批的工资变动审批表对相应变动人员的工资福利进行增减或补发,并存入个人档案。
2.基本经费
本部门经费支出主要由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交通费、会议费支出等组成,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下严格按预算控制基本经费支出。
3.专项经费
严格按照年初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根据各专项事务的轻重缓急规范列支专项经费支出。各相关业务科室应严格按照各专项预算的开支额度、开支范围、开支时间顺序等上报列支。一般不得进行超范围超预算的专项经费支出。
4.日常结报
(1)结报程序
财务人员对报销凭证要认真审核,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局经费开支由主要领导审批;重大经费开支,由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正常结报顺序:经办人在票据上签字→分管领导证明签字→会计复核签字→财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主要领导审批签字→财务出纳核对与报销。
(2)结报方式
本部门经费结报实行银行转账和现金支付的结报方式,原则上以实行银行转账为主。发生费用在500元以上的,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现金结报的,须向局长提出申请,局长审批同意才可现金支付结报。
5、结报类别
(1)差旅费:旅差费报销标准按《三元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三元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因公出差需借款,借款人要编制出差支出预算并填制借款单据,经局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借支。
工作返回后,在返回单位一周内到财务报销相关费用,由出差人填制差旅费报销凭证,经办公室审核单据,局长签字后方可报销。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销的,须说明理由,否则,再次出差不予借款;如借款人久拖不报销或还不清借款的,从本人工资扣除,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财经纪律或有关法律处理。
(2)会议费:严格会议费开支标准,凭会议会议通知、实际与会人员签到表以及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等凭证按规定结报。
(3)公务接待费:费用结报时一律按规定填写公务接待用餐审批表 (合法财务票据,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票据等),并提供派出单位公函或公务(商务)来宾记录、接待清单,方可报销。
(4)职教费:各类学习班、培训班及其他各种专业证书班的学习,须与本岗位业务有关,并经局长同意才能参加,考试合格后按上级规定报销学费。
(5)办公经费:本部门通讯、邮寄、印刷等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承办并报销,报销时需提供合法财务票据,物品清单,涉及大宗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的,还需提供购买协议书。
财务人员必须每月登帐、对账,编制、报送财务报表。做到账目清楚,数字准确,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按规定妥善保管财务档案。
全体干部职工要勤俭节约,节省开支,严禁公款吃喝、用公款购买土特产等年货节礼,共同遵守财务制度。
(三)单据交接管理
原则上出纳在每月15日前需将上月所有单据交由会计做账。会计必须在每月20日前将上月的各种财务报表报送相关领导。
八、接待管理制度
(一)公务接待
1.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三元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元委办发〔2018〕1号)规定要求,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根据派出单位公函填写国内公务接待审批单,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审批单内容包括:填报单位、承办部门及承办人、派出单位、接待事由、活动安排和经费预算、是否协助安排日常用餐及标准等,不搞同城接待,杜绝超标准接待。
2.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1次,用餐标准参照《三明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明财行〔2014〕35号)中二类会议一天用餐标准执行,即150元/(人·天)。简餐标准按照《三元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元财行〔2015〕2号)中辖区外差旅伙食补助标准的50%执行,即50元/(人·天)。
3.严格按规定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安排工作餐时,除陪餐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视情况安排简餐。严格控制工作人员人数,无关人员不予安排。
4.自助餐或工作餐菜肴以地方菜、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场所。
5.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根据团组人数和公务活动情况合理安排相应车型,原则上3人以下安排轿车,4~5人安排商务车,6~10人安排旅行车,11~15人安排中巴车,16人以上安排多台中巴车或大客车。接待用车优先选择机关内部或定点车队车辆。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二)招商引资接待
1.招商引资接待严格执行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的管理办法》(闽商务财务〔2018〕32号)规定要求,严格遵循“公函对接”“先审批、后接待”“无公函不接待”的原则,承办股室须事先填写招商引资接待审批单,根据接待内容,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执行。招商引资接待结束后, 承办股室如实填写接待清单,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之一。不搞同城接待,杜绝超标准接待。
2.招商引资接待经费包括宴请费、工作餐费、交通费、必要的纪念品费用。对同一客商团组可以安排宴请1次,标准为每人次不超过300元(含酒水饮料和服务费等),严禁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安排宴请时,除陪餐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视情况可以安排简餐, 标准为每人次不超过50元。确需安排多次用餐的,除宴请外可安排工作餐,标准为每人每餐不超过100元,工作餐不提供酒。
3.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5人以内(含5人)的,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5人的,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一半,且最多不超过10人。安排宴请时,除陪餐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视情况可以安排简餐,并严格控制简餐人数,无关人员不予安排。
4.根据需要,可安排车辆接送客商,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优先选择公务用车平合车辆。确有需要租用公务用车平合以外车辆的,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与资质合格、运营规范的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社会车辆开支标准不得超过公车配备标准规定车型的市场租金价格,不得超标准租赁各类高档豪华车辆。
5.对来自境外的客商,可按照礼仪对等原则赠送纪念品。纪念品应选择具有福建特色、本地特色的产品。纪念品赠送对象原则上仅为境外客商团组负责人,确需扩大到团组其他成员的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对同一客商团组赠送纪念品只能1次。纪念品赠送标准:境外客商团组负责人每人次不超过300元;团组其他成员每人次不超过100元。
九、物资采购(保管)管理制度
1.局机关财产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并对财产清点登记造册,财务负责建立财产明细帐和核销帐。
2. 严格实行物资(包括办公用品)采购与管理分离,由办公室指定专人采购,经办公室主任验收后,指定专人保管和发放。
3. 局机关需采购的办公用品和器材小项维修由股室拟定清单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4. 大宗物资、控购商品的采购和器材大项维修,使用股室应预先提出申请,由办公室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方能采购和维修。列入政府采购的物资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5. 办公室要严格物质进出仓手续,各股室公物由所在股室办理领用手续后各自妥善保留,股室负责人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公物移交手续;局工作人员调动时,应将所使用的公共财物办理移交手续后,方能办理调动手续。
十、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平台公务车
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制定的车改方案,开展公务工作用车人自行下载“公务约租车用户端”APP或者登录http://www.fjgcgl.org.cn:50001/网址,自行申请用车,并告知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由办公室进行派车。
(二)煤炭中心车辆
1.煤炭中心公务车仅用于开展煤炭业务使用。除应急情况外,其他公务工作用车一律按规定从公务派车平台派车使用。车辆原则上供事业干部公务使用,行政公务员不得使用,行政公务员统一使用平台车。
2.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办公室统一调度,由经办人负责填写、分管领导签批,驾驶员负责保管派车单并每月送办公室存档备查。
3. 车辆加油,执行“一卡ー车”管理,驾驶员禁用现金加油,煤炭中心公务车加油支出根据加油情况实时列支,每季度进行车辆加油对账单检查。
4. 车辆修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要事先报告修理项目和需更换的零配件并填写车辆维修单,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向定点厂报修,维修后驾驶员必须将维修所用的材料、价格、工时单一并带回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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