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2102-3000-2019-00015 文号元发改〔2019〕56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19-05-13
标题 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森林资源培育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转下达森林资源培育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2102-3000-2019-00015
文号 元发改〔2019〕56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19-05-13
标题 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森林资源培育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转下达森林资源培育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森林资源培育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3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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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区林业局:
    根据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关于转下达森林资源培育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明发改农业〔2019〕157号),安排我区中央预算内投资100万元支持我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建设。现将具体项目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工程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地方责任,做好投资计划管理的各项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工程建设质量,确保质量提升技术措施精准到位。中央投资定额补助标准为500元/亩。 
    二、抓紧工作进度,尽快组织开工建设。项目应按照已批复的作业设计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探索科学的经营模式,在精品示范片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 
    三、全程动态管理,切实提高投资效益。一是按月调度,于每月3日前,请将项目下达、项目开工、投资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竣工验收等情况信息填报区发改局;同时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包括工程实施情况、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资金到位等情况上报市林业局。二是年终报账,于12月20日前,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年度情况进行总结,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情况、自筹资金(含金融贷款等)到位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年度实施总体评价等。三是竣工销号,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完毕,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通过平台填报竣工情况,将项目及时销号。 
    四、开展绩效管理。请你们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绩效管理的目标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建设,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保证项目质量,切实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国家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1.2019年三元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中央预算 
         内投资计划转下达表 
         2.森林资源培育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表


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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