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2117-3000-2019-00010 文号元人口计领〔2019〕2 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2019-04-29
标题 三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9年生育关怀—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2117-3000-2019-00010
文号 元人口计领〔2019〕2 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2019-04-29
标题 三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9年生育关怀—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三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9年生育关怀—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9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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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

  为了持续、稳步、健康推进生育关怀品牌建设,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增强抵抗风险能力,增进民生福祉,让更多的计生家庭得到保险保障和关怀,使之成为“群众满意、政府支持、社会认可、共赢发展”的精品工程。根据2018年10月中国计生协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合作协议》、《三明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推进2019年生育关怀---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深入开展的通知》(明计生协〔2019〕4号)、2019年2月22日全市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推进会的工作部署,经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2019年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落实赶超的关键之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把推进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作为落实“六项重点任务”的重要内容,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利益,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抵抗风险能力,减轻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增进计划生育家庭福祉,完善计划生育家庭保障机制,为计生家庭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好地保驾护航,为促进我区人口均衡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各级计生协会和承保公司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统筹安排,确保2019年承保户数不低于2018年目标任务数,要加大宣传,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提高自主缴费比例,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要继续以提高个人自主投保占比为主要增长方向,继续推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进一步完善 “区、乡、村(居)”三级保险服务体系,积极探索“1+X”保障产品的推广,为计生家庭提供更多的保障和更优的服务,做到保险促进与生育关怀并举。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简单赔付率不低于70%,以县级为单位进行计算,如果当年简单赔付率低于70%,保险公司应当将差额部分直接用于计生协计生家庭帮扶工作,以保证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公益性。

  三、保险内容

  1. 投保对象。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及其子女,年龄为出生28天至65周岁(含65周岁,续期可以放宽至70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无双亲的,可在直系亲属中指定一名6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的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被保险人。

  2. 保险费和保险金额。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以家庭为单位,投保对象实行自愿参保,每个家庭最多可购买3份(50元版),可获得一年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计生家庭每户保费50元/份,保额计算方式为:50元版保险金额每份为10.7万元(其中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残疾保额10万元由家庭成员均分、意外伤害医疗保额0.7万元由家庭成员共享)。购买2份100元保险费,保险金额为21.4万元(其中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残疾保额20万元由家庭成员均分、意外伤害医疗保额1.4万元由家庭成员共享)。购买3份150元保险费,保险金额为32.1万元(其中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残疾保额30万元由家庭成员均分、意外伤害医疗保额2.1万元由家庭成员共享)。

  因时间紧,任务重,为衔接好已到期的计生保险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及时、顺利推进,若遇到保障方案有调整时,则按省、市方案中选择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3.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一年(即2019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15日),自计划生育家庭同意投保、交纳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生效,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四、工作要求

  1. 要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担当。要秉承“生育传承希望、保险保驾护航”工作理念,加强协作、优质服务、稳步推进、规范运作、工作中切实做到理赔为根,服务为本,宣传为媒,推动工作高效运转,确保参保家庭满意,切实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纳入“生育关怀行动”的重点项目加以推进。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把好事办好、办实,我区协会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考评内容之一。

  2.要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母亲节”、“会员活动日”宣传服务活动中,融入保险知识宣传,采取典型案例宣传、送理赔款上门宣传及发放材料宣传等,除此之外,更要通过媒体尤其是诸如微信朋友圈,抖音等多种新媒体手段,多方位多途径进行宣传,扩大受众。既可以是产品责任介绍,也可以是理赔案例宣讲,让计生群众认识、认同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并主动购买,增进群众计生保险意识和社会认同度,进一步做大品牌,扩大品牌的影响力,使这项惠民项目工作深入人心。

  3. 要精心组织、形成规范运作机制。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管理流程,完善信息报表、沟通协调、责任追究、监督检查等制度,建立完善承保与理赔信息平台,做到重大出险理赔及时沟通,保证各级计生协会及时掌握真实情况,确保保费收入及时入账,理赔及时给付,并定期通报计划生育家庭参保、保费积累、保险理赔以及赔付水平等情况及分析结果。计生协会要配合保险公司做好档案管理、数据收集、信息反馈、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监督投保计划生育家庭出险及理赔及时到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支公司负责信息平台建设、业务培训、保单送达、释疑解惑、数据汇总、信息沟通以及开通理赔绿色通道等,保证出险的计划生育家庭得到及时、应有的赔付,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4.要健全制度,促进健康发展。各级计生协会和承包公司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规范、可行的规章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谁被保、谁受益”的原则,确保保险服务的质量与效果,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满意程度,同时要对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实行动态管理,对影响正常执行公务的行为要给予坚决抵制,充分认识利用保险业务从事商业贿赂行为的严重危害性,从政治的高度自觉抵制和遏制商业贿赂行为,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对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运行各环节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扎实推进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5.要把握进度,及时报送资料。各乡(镇)街道务必于6月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名单报送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支公司审核,6月10日前将应承担的保费上缴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支公司。区计生协会联系人:郑红玉,联系电话:833668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支公司联系人:张朝远,联系电话180*****1257;林家英,联系电话:138*****2351。

  附件: 1.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操作和理赔流程

  2.三元区2019年度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缴费清单

  3.三元区2019年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险任务分解表

  4.三元区2019年度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出资情况汇总表

  三元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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