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2121-3000-2018-00016 文号元环〔2018〕18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环境保护局 生成日期 2018-02-27
标题 三元区环保局关于要求涉中频炉铸造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三元区环保局关于要求涉中频炉铸造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2121-3000-2018-00016
文号 元环〔2018〕18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环境保护局
生成日期 2018-02-27
标题 三元区环保局关于要求涉中频炉铸造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三元区环保局关于要求涉中频炉铸造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三元区环保局关于要求涉中频炉铸造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27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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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相关铸造企业:
    为巩固取缔“地条钢”的工作成果,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根据省、市部署,现要求各相关铸造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辖区内涉及中、工频炉等感应电炉(以下统称“中频炉”)的铸造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是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等环保手续情况;二是建设项目涉及的中频炉擅自扩建的情况;三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设施配套情况。
    三、时间安排
    此次行动主要分为自查自纠和专项督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3月23日)
    请各相关铸造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开展全面的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细化整改方案,并于2018年4月1日前向我局提交自查总结,同时,将检查整改情况汇入日常的环保自查档案,完善企业的自查台账管理。
    (二)专项督查阶段(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我局将组织三元区环境监察大队对涉及中频炉的各相关铸造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开展自查自纠不积极、问题查找不明确、整改不及时的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联系人:三元区环境监察大队 徐一鸣
    电 话:0598-8395658 15959827315
    邮 箱:
syqhbj@163.com
 
三元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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