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2109-3000-2017-00007 文号元财〔2017〕13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7-07-27
标题 关于2017年区本级预算调整事项的报告
内容概述 2017年7月27日在三元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2109-3000-2017-00007
文号 元财〔2017〕13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7-07-27
标题 关于2017年区本级预算调整事项的报告
内容概述 2017年7月27日在三元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有效性 有效

关于2017年区本级预算调整事项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8-03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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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2017727日在三元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17年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财政收支预算调整原因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区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821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7897万元,专项债务315万元。为推进区本级政府债务举借工作,尽快发挥债务资金作用,拟将2017年区本级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二、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

  

  按照《预算法》要求和中央债务限额管理规定,拟调整2017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其中: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300万元,调增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00万元,调整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总计846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总计77612万元。

  

  三、新增债券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2017年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在安排债券资金时,应围绕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要求,除已有明确用途的债务资金外,将债务资金重点保障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改善民生、扶贫攻坚、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经济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和灾后重建等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

  

  四、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额度安排情况

  

  为尽快发挥债务资金对稳增长、促发展、保民生的积极作用,缓解区本级融资压力,根据债务资金安排原则,2017年区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额度8300万元,拟建议安排用于小城镇及美丽乡村建设450万元、公共交通运行建设350万元、二级环卫专项200万元、教育基建工程2000万元、东牙溪水库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程600万元、渔塘溪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400万元、莆炎高速资本金3000万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3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1000万元。

   以上报告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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