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403-0100-2020-00010
- 备注/文号: 富街综〔2020〕22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富兴堡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12-08
各社区居委会:
为建立高效的物业管理投诉处理机制,维护物业管理活动中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富兴堡街道物业管理调解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林丽妹 街道党工委委员、统战委员、武装部长
副主任:董露莎 街道司法所所长
委 员:刘 珍 街道卫计办主任
王 琳 街道综治办干部
姜晓云 富文社区居委会委员
郑玉妹 新南社区居委会委员
林丽娟 永兴社区居委会委员
胡丽丽 富兴社区居委会委员
吴忠英 东霞社区居委会委员
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刘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辖区范围内物业管理投诉的调查、处理、调解等项工作。各社区参照设立相应调解委员会,负责本社区物业管理投诉的调查、处理、调解等项工作。
三元区人民政府富兴堡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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