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要求,为了做好我区政府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现将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闽财会[2018]5号文)及《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站位,领会精神,切实加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实施工作组织领导
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等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科学、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和成本费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财政部、省财政厅文件精神,提高站位,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实施工作。
二、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学习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各单位要深入领会政府会计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基本精神,我区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提高会计人员运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能力,丰富广大财会人员知识体系。
三、扎实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积极支持会计人员参加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培训工作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新旧会计制定衔接规定,及时进行会计信息系统更新和调式工作,扎实做好新旧转账及调整工作,确保2019年1月1日起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其中,确保新旧制度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四、其他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请登录福建省会计信息网(http://fjkj.gov.cn/)。
附件:
1. 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号)
2. 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准则制度的通知》(闽财会[2018]5号)
三元区财政局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