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2104-0100-2018-00018
  • 备注/文号: 元教财〔2018〕108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6-11
三明市三元区教育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调整三元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的通知
元教财〔2018〕108号
来源:三元区教育局 时间:2018-06-11 15:11

各中小学: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卫计委、财政厅、农业厅、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食安办、团省委、省妇联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的《福建省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闽教财〔2018〕3号)及《三明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关于调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的通知》(明教财〔2017〕256号)精神,为加强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领导,决定对2012年成立的三明市三元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予以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王贵荣 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余秋兰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  韧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邓福生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成  员:谢加俊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温程燕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王朝阳 区农业局副局长 
           王  强 区工商局副局长
           陈继东 市食药监局三元分局副局长
           詹国昌 区物价检查所所长
           张  伟 区食安办主任
           顾  珍 团区委副书记
           苏宝莲 区妇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重大事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二、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邓福生兼任。区卫计局卫生监督所所长苏艳莉、区财政局行政教科文股股长陈淑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元分局食品安全监管股负责人林雅梅、区教育局财务规划股股长黄晓东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落实中央和省制定的有关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加强对各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指导,总结推广各校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办公室实行主任办公会工作制度,并通过发通报、简(快)报、专项督查和专项调度等形式,推进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开展。
    三、联系方式
    1.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区教育局。
    2.联系人和电话:黄晓东,8305717,电子邮箱13605961248@163.com

三明市三元区教育局        中共三明市三元区委宣传部



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明市三元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三明市三元区财政局        三明市三元区农业局



三明市三元区工商局        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元分局



三明市三元区物价局        三明市三元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三明市三元区委      三明市三元区妇女联合会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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