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125-1200-2026-00003
- 备注/文号: 明元市监〔2026〕14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5-25
各市场监管所、各相关股室:
现将《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市监特安〔2026〕4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监管责任
深刻汲取省内外起重机械安全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针对我区工程建设领域起重机械分布散、风险隐患复杂等特点,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将本次排查整治作为防范化解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举措,切实扛起属地监管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二、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全链条整治
(一)紧盯核心排查重点。聚焦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工程建设领域在用起重机械(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除外),重点排查生产单位无证生产、超范围制造,使用单位无证使用、超期未检、超参数作业,安全保护装置缺失失效等问题;严厉整治“大吨小标”非法生产、“土制”升降机违规使用等顽疾,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二)严格分类闭环处置。对排查发现的“土制”升降机,严格按照合规纳管、通报移交、拆除取缔三类情形分类处置,坚决杜绝违规载人、超荷载使用;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设备,立即责令停止使用,拒不整改的,提请属地安委会挂牌督办。
(三)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督促起重机械生产、使用、检验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齐持证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工作机制,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协同联动
加强与区工信、交通、水利、电力、应急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线索移交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各市场监管所要依托网格化监管体系,全面排查辖区内起重机械底数,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台;特安股要加强业务指导,统筹协调整治工作,及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督导问责
严格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总结提升四个阶段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各市场监管所于6月2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11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及相关统计表。要广泛宣传起重机械安全法律法规和整治工作成效,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引导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
附件: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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