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2125-1200-2023-00014
  • 备注/文号: 明元市监〔2023〕30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6-26
三明市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所事权划分的清单的通知
明元市监〔2023〕30号
来源: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6-30 09:10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区局各股室:

为科学划分区市场监管局和市场监管所事权,正确处理股所之间事权关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事权清晰、权责明确、上下协调、运转高效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根据《三明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市监人 (2022) 184 号)《三明市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元委办发〔202141号)等文件规定,经过征集各股室意见,制定市场监管所事权划分的清单。 

一、总体要求

     按照“规范内部管理、增强履职能力、强化基础保障、提升信息化水平”的工作要求,以法定职责为依据,规范股所事权划分,解决股室与基层所之间的工作分工、业务流转、责任落实等问题,构建“职责明确、分工合理、顺畅规范、运行高效”的股所事权关系,避免事权错位、越位和缺位,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干部队伍专业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支撑保障信息化”的市场监管所建设,推动全区市场监管工作科学高效、规范有序开展。市场监管所事权划分并不是简单的划分股、所之间的责任,在做好全区市场监管工作的目标下,股、所要秉持完成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合理有序理顺各自监管任务和监管关系。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界定原则。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为依据,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科学合理原则。股所事权划分是以确保市场监管职责全面履行为目标,综合考虑行政事权的性质、专业程度、风险等级和各级市场监管局执法资源分布情况,合理分层分类划分行政事权;将基层所能做且能做好的事项下放,将基层所不应做或暂时难以做好的事项集中至区局股室,合理安排,不搞一刀切,确保事权运行畅通。 

(三)权责统一原则。股所事权划分必须全面、合理、清晰,理顺权责关系,落实股室和基层所的监管职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四)提高效能原则。股所事权划分综合考虑股所事权行使能力,实现股所分工负责、协调运转。通过建立工作通报和信息共享制度,加强内部信息沟通,互通有无。做到合理安排,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五)分步实施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股所事权的划分工作 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法律法规调整变化产生的新的事项或下放条件尚不成熟的事权,可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进行划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梳理和划分市场监督管理股、所事权,是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重要载体。

(二)股所联动,整体推进。各股、所应当树牢上下“一条心”、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梳理划分股所事权清单,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管理行政监管工作制度。股室要建立基层监管规范、服务机制,从工作任务下达、业务指导、督查考核及业务培训、后勤保障等方面,加大对基层所监管工作支持力度。基层所要按照落实基层监管职责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的人员力量配备、行政区划特点、市场主体状况、监管区片划分等实际情况,通过优化监管力量配置、创新监管方式、规范工作流程,促进市场监管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三)强化落实,动态调整。区局将要定期开展对股所事权划分工作的督促检查,掌握工作进度,抓好工作落实。同时,根据平时工作实践反馈,对缺乏科学合理性、不利于监管工作开展的事项,要及时予以修改完善,及时调整事权划分,最大限度发挥股所事权清单作用,确保基层所建设持续加强,确保市场监管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股所事权划分清单》

 

 

 

                          三明市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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