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2112-1200-2023-00010 文号元建〔2023〕47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3-05-09
标题 三元区住建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2112-1200-2023-00010
文号 元建〔2023〕47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3-05-09
标题 三元区住建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有效性 有效

三元区住建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09 11:45
| | | |
政策解读: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25日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扎实开展“防火灾、控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明安委〔2023〕8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闽建安函〔2023〕33号)、《三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北京“4.18”火灾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医疗机构火灾防控的通知》(明消安委办〔2023〕23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全国、全省、全市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通知》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通知》(闽建安函〔2023〕37号)、《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明建办函〔2023〕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住建系统实际,决定即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区住建系统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4月25日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北京长峰医院等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树牢“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理念。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坚持“两个至上”,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研判季节转换时期安全生产特点,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高陡边坡、消防安全、汛期安全等重大隐患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加强对建筑施工、燃气、消防、房屋结构安全的监管,深入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狠抓隐患整改落实,坚守安全红线,严防事故发生。

  二、紧盯重点,开展排查整治

  局属各有关单位、股室要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扎实开展“防火灾、控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明安委〔2023〕8号)、《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明建办函〔2023〕12号)等文件要求,紧盯专项行动重点,立即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一)把好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关。加强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复查力度和消防工程验收管理工作,特别是医疗建筑、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企业厂房等建设工程,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的非强制性条文,重点核查建筑类别、防火间距、救援条件、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设备性能等。重点开展公共聚集场所专项整治,严查堵塞两个通道(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等消防隐患,严把此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备案关。进一步摸清风险隐患底数,消防服务中心要将辖区内2021年1月至今通过消防设计审验验收的医养结合场所、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临终关怀场所、提供康养服务的宗教活动场所项目建立工作台账,以确保风险可控,隐患消除。于2023年5月9日前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项目排查工作台账》(附件)上报市住建局消防科和局安办备案。(责任单位:消防与化工工程监管股)

  (二)强化动火作业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在建房屋市政项目电焊等各类动火作业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规范动火作业证编制,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做好危险辨识、风险研判和动火分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聘用无证操作人员,特别是要严查电焊工作业现场管理,焊接操作人员和现场管理维护人员严格落实电焊气割“十不准”规定等情况。(责任单位: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三)开展在建项目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整治,加强在建房屋市政项目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等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隐患,建立台账清单,落实隐患整改。加强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等管理。深入开展在建房屋市政项目道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进入施工现场车辆安全管控和隐患排查,落实车辆净出场。(责任单位: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四)严查建筑市场违规行为。督促各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得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或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组织开展建筑市场、招投标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按照“一案双查”要求,严格查处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现场实名制弄虚作假、企业参与违法建设等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建筑业股)

  (五)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设施厂站硬件设施运行维护,老旧管网排查和改造情况,燃气管网被违法占压、违章搭盖的整改情况,在燃气管道附近进行施工作业的安全保护情况;重点检查设施厂站从业人员资格、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投入等方面;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充装和倒装,储配站大门、充装台等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有效,监控视频保存等情况;重点检查大型商业综合体用气场所、餐饮业用户、居民用户,特别是老旧社(小)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连接软管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责任单位:燃气服务中心)

  (六)加强在用房屋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要督促属地加强对既有建筑、老旧小区改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改善提升等项目施工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公租房、廉租房消防安全检查。强化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建筑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强化消防安全巡查,建立监督检查台账。(责任单位:房地产和住房保障股、区城乡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区村镇建设中心)

  (七)强化重点时段、重要节日值班值守。严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以及安全员到岗履职情况,对节日期间不停工的企业和项目要加强巡查,对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停工停产处理,确保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

  三、细化措施,确保工作成效

  (一)强化宣传培训。要督促各参建主体编制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要加大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将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职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针对住建系统火灾特点,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常识、火灾预防逃生技能、隐患自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以及及时报警、扑灭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二)强化督导检查。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屋市政项目、燃气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局安办将对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严格值班值守。节假日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相关部门的联防联控,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和在建工程落实应急物资设备和队伍保障。

  (四)严格落实整改。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四个清单”,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发出督促改正通知单,进行挂牌督办,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立案查处,起到处罚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请局属各有关单位、股室分别于5月8日、5月28日、6月27日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四个清单”报送局安办汇总。

  附件: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项目排查工作台账

  

三明市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9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25日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扎实开展“防火灾、控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明安委〔2023〕8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闽建安函〔2023〕33号)、《三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北京“4.18”火灾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医疗机构火灾防控的通知》(明消安委办〔2023〕23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全国、全省、全市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通知》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通知》(闽建安函〔2023〕37号)、《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明建办函〔2023〕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住建系统实际,决定即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区住建系统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4月25日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北京长峰医院等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树牢“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理念。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坚持“两个至上”,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研判季节转换时期安全生产特点,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高陡边坡、消防安全、汛期安全等重大隐患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加强对建筑施工、燃气、消防、房屋结构安全的监管,深入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狠抓隐患整改落实,坚守安全红线,严防事故发生。

  二、紧盯重点,开展排查整治

  局属各有关单位、股室要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扎实开展“防火灾、控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明安委〔2023〕8号)、《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明建办函〔2023〕12号)等文件要求,紧盯专项行动重点,立即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一)把好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关。加强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复查力度和消防工程验收管理工作,特别是医疗建筑、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企业厂房等建设工程,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的非强制性条文,重点核查建筑类别、防火间距、救援条件、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设备性能等。重点开展公共聚集场所专项整治,严查堵塞两个通道(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等消防隐患,严把此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备案关。进一步摸清风险隐患底数,消防服务中心要将辖区内2021年1月至今通过消防设计审验验收的医养结合场所、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临终关怀场所、提供康养服务的宗教活动场所项目建立工作台账,以确保风险可控,隐患消除。于2023年5月9日前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项目排查工作台账》(附件)上报市住建局消防科和局安办备案。(责任单位:消防与化工工程监管股)

  (二)强化动火作业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在建房屋市政项目电焊等各类动火作业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规范动火作业证编制,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做好危险辨识、风险研判和动火分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聘用无证操作人员,特别是要严查电焊工作业现场管理,焊接操作人员和现场管理维护人员严格落实电焊气割“十不准”规定等情况。(责任单位: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三)开展在建项目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整治,加强在建房屋市政项目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等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隐患,建立台账清单,落实隐患整改。加强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等管理。深入开展在建房屋市政项目道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进入施工现场车辆安全管控和隐患排查,落实车辆净出场。(责任单位: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四)严查建筑市场违规行为。督促各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得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或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组织开展建筑市场、招投标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按照“一案双查”要求,严格查处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现场实名制弄虚作假、企业参与违法建设等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建筑业股)

  (五)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设施厂站硬件设施运行维护,老旧管网排查和改造情况,燃气管网被违法占压、违章搭盖的整改情况,在燃气管道附近进行施工作业的安全保护情况;重点检查设施厂站从业人员资格、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投入等方面;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充装和倒装,储配站大门、充装台等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有效,监控视频保存等情况;重点检查大型商业综合体用气场所、餐饮业用户、居民用户,特别是老旧社(小)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连接软管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责任单位:燃气服务中心)

  (六)加强在用房屋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要督促属地加强对既有建筑、老旧小区改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改善提升等项目施工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公租房、廉租房消防安全检查。强化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建筑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强化消防安全巡查,建立监督检查台账。(责任单位:房地产和住房保障股、区城乡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区村镇建设中心)

  (七)强化重点时段、重要节日值班值守。严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以及安全员到岗履职情况,对节日期间不停工的企业和项目要加强巡查,对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停工停产处理,确保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

  三、细化措施,确保工作成效

  (一)强化宣传培训。要督促各参建主体编制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要加大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将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职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针对住建系统火灾特点,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常识、火灾预防逃生技能、隐患自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以及及时报警、扑灭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二)强化督导检查。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屋市政项目、燃气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局安办将对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严格值班值守。节假日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相关部门的联防联控,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和在建工程落实应急物资设备和队伍保障。

  (四)严格落实整改。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四个清单”,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发出督促改正通知单,进行挂牌督办,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立案查处,起到处罚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请局属各有关单位、股室分别于5月8日、5月28日、6月27日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四个清单”报送局安办汇总。

  附件: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项目排查工作台账

  

三明市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