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2901-0300-2023-00001 文号元岩政〔2023〕2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岩前镇 生成日期 2023-03-15
标题 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岩前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2901-0300-2023-00001
文号 元岩政〔2023〕2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岩前镇
生成日期 2023-03-15
标题 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岩前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岩前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9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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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岩前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镇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将《岩前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

 

 

 

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  

 

 

 

岩前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我镇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以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镇地质灾害点分布概况

根据三元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和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结果,全镇地质灾害隐患点18处,其中滑坡9处、崩塌9处,威胁户数约40户159人;全镇高陡边坡隐患点176处(地质灾害及高陡边坡隐患点分布情况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与范围

经挂村工作队进行摸底了解,确认需进入2023年度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防范的地质灾害点合计为4处(见附件3),灾害等级均为小型的地质灾害点。经不完全统计,全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主要威胁40户约159人;潜在威胁30户140人。

对未列入区级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地质灾害点,均应进行防范。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和影响范围有:

1.对于山前地带的房前屋后因工程建设和人为削坡所诱发的小型零星的滑坡崩塌灾害,主要是威胁边坡前后部位上的人员及房屋财产等安全,一般危害范围以50~200m2左右为主,部分影响宽度可达20-30m,影响长轴距离可达50-60m。

2.对于公路沿线边坡所诱发的滑坡、崩塌灾害,除影响堵塞交通和毁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等外,主要是威胁通行车辆和过往人员的安全;特别是较高陡的边坡,危害范围甚至延伸至公路外部。

3.对于部分沟谷所潜在的滑坡迸发性泥石流灾害,以及境内部分大型引水沟渠或库塘渗漏所潜在诱发的滑坡泥石流隐患,主要是危胁沟谷、沟口和引(蓄)排水等设施下游的部分居住人员与房屋财产安全;潜在威胁范围较广,一旦发生后危害性往往亦较大。

三、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一)降雨及台风趋势分析

根据气象预测,2023年雨季雨量相较于上年偏少,但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依然很大,降水相对高峰期仍然出现在5月~6月,期间易发生地质灾害,夏季有1~2个台风影响我区,出现早台风的可能性大。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全区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结合2022年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气象部门对2023年全区降水量趋势初步预测,今年全区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与常年持平。

(三)地质灾害威胁对象和范围

地质灾害的主要威胁对象和影响范围主要有:

1. 山前地带的房前屋后因工程建设和人为削坡引发的小型零星滑坡崩塌灾害,主要威胁边坡前后建筑物内的人员及财产等安全。

2. 公路沿线边坡所引发的滑坡、崩塌灾害,除堵塞交通、毁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等外,主要威胁通行车辆和过往人员的安全,特别是较高陡的边坡危害范围甚至延伸至公路外部或下部。

3. 采矿工程引发的地质灾害威胁矿山周围的人员和建筑物的安全,如采空区引发的地面塌陷灾害,开采地下水诱发的地面塌陷或水文地质环境问题等。这类灾害往往造成地表房屋开裂、公路变形、矿坑塌陷等影响,部分矿山塌陷直接影响采矿安全,局部还会发生区域性地表蠕动,造成地表建筑物下沉或变形等危害现象。

4. 部分沟谷潜在的滑坡并发性泥石流灾害,以及境内部分大型引水沟渠或库塘渗漏所潜在诱发的滑坡并发泥石流隐患,主要危胁沟谷、沟口和引(蓄)排水等设施下游的居住人员与房屋财产安全,潜在威胁范围较广,一旦发生并发性泥石流后危害性往往亦较大。

5. 各村被列入地质灾害点范围和部分一般级灾点范围均应列为高发易发区段,应加以重点防范。

(四)重点防范期

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地质灾害隐患的扩大多是强降雨引发。根据2022年气象预测,我区汛期为4月~10月,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4月~10月,其中5月~6月为降水相对高峰期,夏季还可能出现1~2个早台风,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中的重中之重。

汛期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连续大雨3天以上或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台风期发生强降雨至雨后48小时时段,是地质灾害重要防范时段。镇相关部门、各行政村必须切实加强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调整充实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4),建立健全以镇、村两级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组织实施岩前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全镇干部和各村两委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镇政府负总责、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在地质灾害发生时,岩前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应尽快组织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确定启动应急抢险预案,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灾情。

全镇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各行政村、挂村工作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警示标志;采取措施,管理和保障灾害点监测网、村级监测网和乡镇级监测网的正常运作;落实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时,及时组织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党政办公室:地质灾害发生后,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区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安排灾区重建和治理工作。

岩前镇自然资源所: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时,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查明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对地质灾害评估资质单位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监督;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加强汛期巡查

1.加强汛期排查

利用汛期之前的这段时间,各村两委、工作队对本村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摸底调查。主要针对居民区或学校房前屋后高陡自然土质斜坡和坡脚、侵蚀河岸岸坡边缘、上游汇水面积较大的低洼地带和其它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地带进行实地勘察,建立排查台账(见附件5)。

2.加大汛期巡查

(1)汛前检查:分管领导检查各村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防治方案落实情况。主要检查村级防灾责任组织机构,危险点监测责任人是否明确,观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汇交整理是否合理、完善,防灾预报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网络是否畅通,危险区群众的应急转移方案及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等。此外,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区),应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立警示牌等。

(2)汛期巡查:进入汛期,工作队、村自然资源协管员要认真按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规定运行,应当对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和灾害前兆特征的巡回检查。对可能出现险情的灾点(含过去已查明和每年新增加的地质灾害隐患区)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镇政府报告。

(3)汛后补查:汛期过后,镇自然资源所根据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情况以及险情是否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决定是否继续监测、是否采取搬迁治理,并通知有关监测单位和监测人,并应及时更新各附表中的各级分管负责人(附件6)和群测群防人员的姓名与联系电话,建立台账,为编制下一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

3.实施灾前监测巡查与安全转移

(1)对已调查的地质灾害点和划定的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应进行监测巡查,对已列入本防治方案的重大—较大级地质灾害危险点应进行加密监测;遇有台风或暴雨袭击或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达3级以上时,除应加大对危险点监测密度外,还应对房前屋后及公路沿线高陡边坡、水利水电设施、开采矿山、旅游景点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镇政府统一组织、部署地质灾害点的避险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地做好群众及财产的安全转移工作。

(2)对已发现异常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达4-5级时,应实行24小时监测;还应对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居民房前屋后及公路沿线高陡边坡、水利水电设施、开采矿山、旅游景点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段提前做好防灾准备工作。各村(居)应迅速做好受威胁人员的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的保护工作,确保安全;紧急情况时,可以强行组织实施疏散避险。

(3)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主要由领导小组成员和基干民兵组成),备足必要的防灾物质,制定具体的应急抢险方案。划定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查明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受威胁群众人数;要形成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让人员清单,并明确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村自然资源分管为主要责任人。制定本村临灾前的群众转移预案(见附件7),具体布置落实防灾措施,做到家喻户晓、转移有序。

此外,未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的地区,各村要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要求加强日常管理,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在台风暴雨和强降雨期间,各村要积极做好转移避让群众的安置工作,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防止已转移群众擅自回迁;台风和强降雨过后,各村在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岩土处于稳定、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稳妥地组织已转移群众适时回迁,并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补充调查,更新地质灾害管理信息库等。

(四)加大保障力度

1.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以村地灾点为单元的群测群防网络,形成村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系网络。

2.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

要加强地质环境的管理,严格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的审核和审批,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人为活动加剧引发地质灾害的行为。违反规定,发生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

3.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

工作队和自然资源所必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播、宣传图片、标语挂历、防治手册或宣传单等多种形式,以多种渠道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组织村(居)有关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政府公务人员和公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和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形成领导关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公众关心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而提高防灾抗灾能力,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真正实现群测群防,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

 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岩前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镇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将《岩前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

 

 

 

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  

 

 

 

岩前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我镇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以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镇地质灾害点分布概况

根据三元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和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结果,全镇地质灾害隐患点18处,其中滑坡9处、崩塌9处,威胁户数约40户159人;全镇高陡边坡隐患点176处(地质灾害及高陡边坡隐患点分布情况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与范围

经挂村工作队进行摸底了解,确认需进入2023年度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防范的地质灾害点合计为4处(见附件3),灾害等级均为小型的地质灾害点。经不完全统计,全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主要威胁40户约159人;潜在威胁30户140人。

对未列入区级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地质灾害点,均应进行防范。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和影响范围有:

1.对于山前地带的房前屋后因工程建设和人为削坡所诱发的小型零星的滑坡崩塌灾害,主要是威胁边坡前后部位上的人员及房屋财产等安全,一般危害范围以50~200m2左右为主,部分影响宽度可达20-30m,影响长轴距离可达50-60m。

2.对于公路沿线边坡所诱发的滑坡、崩塌灾害,除影响堵塞交通和毁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等外,主要是威胁通行车辆和过往人员的安全;特别是较高陡的边坡,危害范围甚至延伸至公路外部。

3.对于部分沟谷所潜在的滑坡迸发性泥石流灾害,以及境内部分大型引水沟渠或库塘渗漏所潜在诱发的滑坡泥石流隐患,主要是危胁沟谷、沟口和引(蓄)排水等设施下游的部分居住人员与房屋财产安全;潜在威胁范围较广,一旦发生后危害性往往亦较大。

三、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一)降雨及台风趋势分析

根据气象预测,2023年雨季雨量相较于上年偏少,但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依然很大,降水相对高峰期仍然出现在5月~6月,期间易发生地质灾害,夏季有1~2个台风影响我区,出现早台风的可能性大。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全区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结合2022年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气象部门对2023年全区降水量趋势初步预测,今年全区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与常年持平。

(三)地质灾害威胁对象和范围

地质灾害的主要威胁对象和影响范围主要有:

1. 山前地带的房前屋后因工程建设和人为削坡引发的小型零星滑坡崩塌灾害,主要威胁边坡前后建筑物内的人员及财产等安全。

2. 公路沿线边坡所引发的滑坡、崩塌灾害,除堵塞交通、毁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等外,主要威胁通行车辆和过往人员的安全,特别是较高陡的边坡危害范围甚至延伸至公路外部或下部。

3. 采矿工程引发的地质灾害威胁矿山周围的人员和建筑物的安全,如采空区引发的地面塌陷灾害,开采地下水诱发的地面塌陷或水文地质环境问题等。这类灾害往往造成地表房屋开裂、公路变形、矿坑塌陷等影响,部分矿山塌陷直接影响采矿安全,局部还会发生区域性地表蠕动,造成地表建筑物下沉或变形等危害现象。

4. 部分沟谷潜在的滑坡并发性泥石流灾害,以及境内部分大型引水沟渠或库塘渗漏所潜在诱发的滑坡并发泥石流隐患,主要危胁沟谷、沟口和引(蓄)排水等设施下游的居住人员与房屋财产安全,潜在威胁范围较广,一旦发生并发性泥石流后危害性往往亦较大。

5. 各村被列入地质灾害点范围和部分一般级灾点范围均应列为高发易发区段,应加以重点防范。

(四)重点防范期

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地质灾害隐患的扩大多是强降雨引发。根据2022年气象预测,我区汛期为4月~10月,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4月~10月,其中5月~6月为降水相对高峰期,夏季还可能出现1~2个早台风,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中的重中之重。

汛期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连续大雨3天以上或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台风期发生强降雨至雨后48小时时段,是地质灾害重要防范时段。镇相关部门、各行政村必须切实加强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调整充实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4),建立健全以镇、村两级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组织实施岩前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全镇干部和各村两委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镇政府负总责、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在地质灾害发生时,岩前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应尽快组织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确定启动应急抢险预案,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灾情。

全镇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各行政村、挂村工作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警示标志;采取措施,管理和保障灾害点监测网、村级监测网和乡镇级监测网的正常运作;落实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时,及时组织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党政办公室:地质灾害发生后,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区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安排灾区重建和治理工作。

岩前镇自然资源所: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时,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查明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对地质灾害评估资质单位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监督;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加强汛期巡查

1.加强汛期排查

利用汛期之前的这段时间,各村两委、工作队对本村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摸底调查。主要针对居民区或学校房前屋后高陡自然土质斜坡和坡脚、侵蚀河岸岸坡边缘、上游汇水面积较大的低洼地带和其它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地带进行实地勘察,建立排查台账(见附件5)。

2.加大汛期巡查

(1)汛前检查:分管领导检查各村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防治方案落实情况。主要检查村级防灾责任组织机构,危险点监测责任人是否明确,观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汇交整理是否合理、完善,防灾预报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网络是否畅通,危险区群众的应急转移方案及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等。此外,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区),应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立警示牌等。

(2)汛期巡查:进入汛期,工作队、村自然资源协管员要认真按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规定运行,应当对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和灾害前兆特征的巡回检查。对可能出现险情的灾点(含过去已查明和每年新增加的地质灾害隐患区)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镇政府报告。

(3)汛后补查:汛期过后,镇自然资源所根据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情况以及险情是否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决定是否继续监测、是否采取搬迁治理,并通知有关监测单位和监测人,并应及时更新各附表中的各级分管负责人(附件6)和群测群防人员的姓名与联系电话,建立台账,为编制下一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

3.实施灾前监测巡查与安全转移

(1)对已调查的地质灾害点和划定的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应进行监测巡查,对已列入本防治方案的重大—较大级地质灾害危险点应进行加密监测;遇有台风或暴雨袭击或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达3级以上时,除应加大对危险点监测密度外,还应对房前屋后及公路沿线高陡边坡、水利水电设施、开采矿山、旅游景点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镇政府统一组织、部署地质灾害点的避险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地做好群众及财产的安全转移工作。

(2)对已发现异常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达4-5级时,应实行24小时监测;还应对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居民房前屋后及公路沿线高陡边坡、水利水电设施、开采矿山、旅游景点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段提前做好防灾准备工作。各村(居)应迅速做好受威胁人员的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的保护工作,确保安全;紧急情况时,可以强行组织实施疏散避险。

(3)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主要由领导小组成员和基干民兵组成),备足必要的防灾物质,制定具体的应急抢险方案。划定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查明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受威胁群众人数;要形成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让人员清单,并明确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村自然资源分管为主要责任人。制定本村临灾前的群众转移预案(见附件7),具体布置落实防灾措施,做到家喻户晓、转移有序。

此外,未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的地区,各村要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要求加强日常管理,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在台风暴雨和强降雨期间,各村要积极做好转移避让群众的安置工作,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防止已转移群众擅自回迁;台风和强降雨过后,各村在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岩土处于稳定、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稳妥地组织已转移群众适时回迁,并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补充调查,更新地质灾害管理信息库等。

(四)加大保障力度

1.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以村地灾点为单元的群测群防网络,形成村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系网络。

2.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

要加强地质环境的管理,严格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的审核和审批,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人为活动加剧引发地质灾害的行为。违反规定,发生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

3.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

工作队和自然资源所必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播、宣传图片、标语挂历、防治手册或宣传单等多种形式,以多种渠道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组织村(居)有关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政府公务人员和公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和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形成领导关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公众关心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而提高防灾抗灾能力,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真正实现群测群防,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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