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2131-0100-2021-00003
  • 备注/文号: 梅东工委〔2021〕1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列东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1-06
列东街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列东街道应对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列东街道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二版)》的通知
梅东工委〔2021〕1号
来源:三元区列东街道 时间:2021-01-06 11:22

街道道各科室,各社区(村):

  现将《列东街道应对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列东街道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二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列东街道党工委    列东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6日                                                                                                                                                                  

  列东街道应对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根据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和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2020〕158号)、以及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三明市应对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第三版)》、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梅列区应对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规定,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联防联控,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统筹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当前疫情防控持续向好的形势,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措施,以问题为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对我街防控责任再加压、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抓紧切实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坚决守住冬春季疫情防线,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持续向好态势,力争不发生本土病例,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输入病例和散发病例,为辖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有力保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创造有利条件。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指挥体系。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指挥体系。

  1.充实补强防控工作专班。在领导不变、组织不变、机制不变的前提下,街道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强专班建设,合理调整充实防控队伍,保持防控力量,做到防控思想不松、力度不减、队伍不散,督促指导社区(村)、辖区各行业、各单位落实落细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推进常态化防控机制有效运转。

  2.补充完善防控指挥体系。各社区(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要求,完善领导小组(指挥部)指挥体系,强化从街道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直到社区(村)一级的防控意识,领导指挥系统的骨干要“回归”,薄弱环节要加强力量,上下左右的工作联系要及时通畅。街道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实行双组长制。各社区(村)要抓紧完善与疫情防控形势相适应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风险防范、防控救治、信息发布、交通管控、社会稳定、物资保障等方面的工作,针对疫情不同风险等级和响应级别,提出应对处置意见和方案,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

  (二)强化监测预警报告。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加强公共卫生相关数据汇聚共享,多渠道开展监测和多点触发预警,及时发现疫情线索,发挥社区(村)疫情防控主阵地作用,实施精准排查,落实“四早”要求。

  1.社区(村)监测报告。各社区(村)要充分利用大数据+网格化手段,明确责任人,组织卫生服务人员、社区(村)划片民警、网格员等主动开展巡查搜索,及时发现疫情线索和可疑情形,及时报告、规范处置。要汇总分析疫情线索,及时分类信息,推送至相关社区(村)进行核实。发现疑似症状人员,要及时将其规范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断排查。

  2.流动人员监测报告。街道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口岸、交通运输、机场的对接工作,做好“点对点”接送及相关场所卫生消毒等工作。

  3.拓展公众疫情报告渠道。要依托“12320”卫生健康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闽政通APP以及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用好公众疫情信息报告模块,确保疫情信息线索能第一时间上报。要核实信息真实性,如属实应及时快速响应处置。

  (三)强化核酸检测。积极对接疾控部门做好专业技术指导,切实发挥核酸检测的核心作用。积极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落实管理、指导责任,督促落实本行业重点人群“应检尽检”、相关人群“适时抽检”等措施。监督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应检尽检”,组织本单位重点人群落实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措施。

  1.落实9类重点人群“应检尽检”。9类重点人群(①密切接触者;②境外入梅人员;③发热门诊患者;④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⑤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⑥学校教职员工;⑦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包括农贸市场、冷冻冷藏库房、运输车船等相关从业人员及可能接触检测阳性物品和环境的人员;⑧围绕机场、港口、运输、仓储、冷链加工、市场、零售等进口食品一条线的相关从业人员;⑨疫情处置相关工作人员和公安干警要做到“应检尽检”,落实首次检测全覆盖,新进人员随进随检,在此基础上加强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频次。积极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全面摸清“应检尽检”“适时抽检”人群底数,排出检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有序组织检测,提高检测效率。

  (1)督促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每15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组织落实密切接触者隔离当日或次日第一次检测,间隔1日和第14天期满时分别进行第二次和第三次检测。

  (2)配合教育、卫健、民政部门落实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每月进行1次核酸检测。

  (3)配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组织进口食品一条线的相关从业人员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4)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检测工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用人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配合文旅部门组织旅游景区、开放公园、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娱乐场所(含游艺厅、歌舞厅等)、网吧、星级宾馆酒店、体育场馆、健身服务场所等场所服务人员检测工作;配合商务部门组织非星级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餐饮场馆、农贸市场、集市等场所服务人员检测工作;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单位组织公共交通、车站等场所服务人员核酸检测工作,每15天抽取10%的工作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循环进行,确保在5个月内所有人员均接受过1次核酸检测。

  (5)其他“应检尽检”重点人群,配合开展每15天抽取10%的工作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循环进行,确保在5个月内所有人员均接受过1次核酸检测。

  2.推进“适时抽检”和相关人群核酸检测。根据实际需要对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母婴服务行业、各类公共交通从业人员、复学学生等重点行业和人群,进行“适时抽检”。每15天抽取10%的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循环进行,确保在5个月内所有人员均接受过1次核酸检测。

  3.做好“愿检尽检”便民检测服务工作。对“应检尽检”“适时抽检”以外的人群实行愿检尽检,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和动态调整优先检测人群,并提供便民检测服务。

  (四)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按照《福建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导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管控工作的通告》等规定,守好进口冷链食品“六道关口”,强化个人防护、应急处置、信息报告等“三项措施”,严防境外疫情由物输入。认真组织开展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的排查、管理、服务。

  (五)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健全完善公安、外事、商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健、通信管理等部门常态化协作联动机制,落实重点人员全闭环健康管理。

  1.加强出入境人员管控。

  (1)要及时掌握海外乡亲归国人员动态情况,做好本地侨胞、在外留学生、海外确诊愈后出院患者等稳定在当地的沟通工作,做好人文关怀。

  (2)主动对接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非法入境的入梅人员管控,有效防范疫情输入。

  (3)要进一步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优化完善“点对点”转运工作,严格落实人员“点对点”闭环转运管理和信息对接等工作,形成科学、安全、高效的转运保障体系,确保转运全过程环环相扣、无缝衔接、手续齐全、闭环管理,遇到突发情况响应及时、措施有力、处置得当。

  (4)各社区(村)要组织对目的地为我街道的入境人员,严格对其实施“14+7”隔离政策,即入境地集中医学观察14天,入梅后继续实施集中医学观察7天。在入梅后集中医学观察的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无异常者,方可解除医学观察。其他在区外已接受集中医学观察人员抵明后,继续居家做好14天健康监测。

  2.加强中高风险区入(返)梅人员管控。要加强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相关信息收集,根据各省的疫情发生地发布高中风险地区信息,第一时间启动相关地区入(返)梅人员排查追踪。同时追溯倒查14天人员情况,科学精准推送对接相关信息。街道指挥部根据疾控部门发布的最新地区风险等级通知对各社区(村)下达排查范围的通知,再依托公安部门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及信息技术等“五大技战法”对入(返)梅的人员进行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分析研判,将信息第一时间转发至各社区(村),并逐级下发,迅速展开排查追踪,排查情况及时汇总报告街道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加强对高风险地区入(返)明人员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隔离期满后居家做好14天健康监测;对中风险地区入(返)明人员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隔离期满后居家做好7天健康监测,对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明人员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密接和接触人员分别采取健康管理;入境人员在口岸城市集中医学观察后抵明,继续实行集中医学观察7天,之后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对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密接人员等在区外已接受集中医学观察人员抵明后,继续做好居家14天健康监测;对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入(返)明人员实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

  3.强化社区(村)精准防控。村居要落实属地责任,推动防控关口前移,将转运机制和社区(村居)管控有机衔接起来,发挥基层一线“大数据+网格化”管理作用,按照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进行分类,做好舆论引导充分发动群众对辖区新进人员实施精准摸排,确保不漏一人。采取社区(村)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完善入境人员健康管理信息系统,落实入(返)梅人员信息登记和健康状况问询,查验对相关人员及时发放健康告知书,开展健康状况问询,查验“防疫健康码”绿码、“八闽健康码”绿码、外省健康码绿码及三大运营商“通信行程卡”,对于老年人等不使用、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增设无健康码绿色通道等。督促居家医学观察对象落实“一人一间”、不外出、分餐制等措施要求,居家隔离不符合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社区(村)要严格落实人员健康等相关信息申报制度,及时主动报告本辖区近14天入(返)梅人员信息,并规范处置。依法追究瞒报、谎报健康信息的人员责任,发现偷私渡非法入境人员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六)强化重点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验码、测体温、戴口罩、不聚集、一米线”等防控要求,减少人员聚集,加强环境卫生和消毒,提高公众健康素养,做到常提醒、勤警示。在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前提下,强化重点环节防护。

  1.重点场所防护。(1)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宾馆、餐馆等生活服务类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要加强室内通风,正确使用空调,做好环境清洁消毒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2)公园、旅游景点等开放式活动场所,采取限量、预约、错峰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做好环境卫生。其中,景区游客接待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30%,A级旅游景区不得超过50%,尽量减少和避免人员聚集。(3)影剧院、游艺厅、网吧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要强化人员健康监测、限制人员数量和停留时间、通风消毒等措施。

  2.重点单位防护。(1)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邮政快递业、建筑业等单位,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等通风换气、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健康监测,保持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减少人员聚集等措施。(2)进口冷链食品等相关单位做好运输工具和储存场所清洁消毒以及环境监测。(3)养老机构等特殊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开展预防性卫生措施,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日常消毒等防护措施。(4)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应急预案、防护物资储备、教室宿舍环境卫生和消毒,加强因病缺勤管理,严格实施“晨午检”“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3.重点人群防护。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关爱帮扶等措施。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售货员、保洁员、服务员、司乘人员、食品从业人员、保安、客运场站服务人员,以及就医人员、教师、警察、环卫工人、快递员、理发师等,加强健康管理和监测,做好戴口罩、勤洗手、戴手套等个人防护措施。

  (七)做好应对疫情准备。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人物同防,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加强督导检查,全面堵塞漏洞,落实落细各项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坚决守住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线,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1.进一步提升全员核酸检测能力。村居要为可能出现的全员核酸检测做好准备、根据辖区人口及地理情况,选择空旷、通风、安全的区域,科学预设核酸采样点,合理安排采样流程,做好预案,避免大规模采样时造成人员聚集。立足秋冬季疫情防控需求,做好核酸检测、专业队伍、隔离场所、医疗物资等各项准备,做到秋冬季疫情防控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做到有备无患。

  2.进一步强化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杀准备。建立流行病学调査行动小组,按每组不少于3人的标准准备,每社区3-5人规模储备流调协查员,建立人员名册、联系电话、微信、OQ群。一旦需要流调协查员参与,保证随时可以加入。流行病学调査行动小组中至少包含一名社区工作人员、一名医务人员、一名公安机关人员。要按照每个村(居)3-5人的标准,有序开展环境消杀。组织环卫工人或卫生保洁人员做好社会面外环境消毒杀虫工作,也可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组织机构做好消杀工作。

  3.医疗物资储备。街道及各社区(村)要提前做好既往疫情高峰期10天用量的防护物资、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消杀产品等物资储备。

  4.进一步加强培训演练。(1)要组织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疫情防控演练,提高疫情准备和处置水平,确保出现疫情能够及时响应、迅速启动、高效处置。(2)积极对接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技术指导,提供专业师资队伍的支持,通过视频、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指导。(3)积极配合区疾控中心,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重点加强疾控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和应急处置等业务培训。(4)积极对接海关、民政、公安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所属单位、特殊场所等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5)要组织做好村(居)工作人员、相关队伍防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基层防控处理能力。

  5.完善多部门大数据支撑。在街道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组织下,不断健全完善公安部门牵头,各部门参与的信息共享协作机制,通过面对面调查、手机通信、视频追踪、轨迹分析、数据实时分析等方式,提升疫情防控信息分析处理能力。

  (1)根据疾控部门推送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积极联系公安部门,开展重点地区入(返)梅人员的全覆盖筛查,第一时间启动相关地区入(返)梅人员排查追踪,并追溯倒查14天人员情况。

  (2)收到密接者协查函后应第一时间推送公安部门数据专班定位。

  (3)依托公安大数据健全完善沙县小吃从业人员、出国境人员数据库,并实行动态更新。

  (八)强化冬春季传染病防控。总结坚持去年春节和今年“五一”“国庆”假期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关键是“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

  1.促进流感疫苗等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的提高,减少流感等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发病,避免造成医疗资源挤兑。

  2.街道要组织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3.严格按照《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从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委办发明电〔2020〕88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单位防控指南和管理制度。

  4.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今冬明春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导,强化学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追踪、通风消毒、物资储备、健康教育等措施,加强发热、腹泻等症状监测和筛查,及早发现疫情,及时规范处置,严防疫情扩散。

  5.按照国家和省上部署鼓励学校错峰放假。

  6.多方位发动企业鼓励员工留在梅列过年,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

  7.要加强远端防控,引导“应检尽检”等高风险人群在返乡前7天进行核酸检测,落实交通运输工具防护措施,鼓励“点对点”一站式运输。

  8.要加强社区(村)返乡人员网格化管理。

  (九)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1)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针对今冬明春疫情防控的特点,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2)以重点场所、薄弱环节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补齐公共卫生环境短板。(3)加快垃圾污水治理,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4)严禁野生动物交易,切实落实农贸市场卫生长效管理措施,规范市场管理。

  2.开展除“四害”行动。按照“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制为辅”的综合防制方针,根据病媒生物的季节消长特点,科学制定鼠、蚊、蝇、蟑等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开展除“四害”行动,切实有效降低“四害”密度,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传播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3.开展文明健康倡导活动。(1)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和普及,倡导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少聚集、不扎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着力提升群众的文明健康意识,培养健康文明生活行为方式。(2)引导公众注意食品卫生,不生食海鲜,厨房加工注意生熟分开,提倡戴手套处理生鲜冷冻食材,处理后及时洗手。

  (十)严格落实疫情处置。发生本街道病例时以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为抓手,按照“早、小、严、实”处理原则做好疫情处置。

  1.中、高风险地区要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区域直至最小单元,采取针对性、差异化精准管控措施。

  2.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时,范围要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延伸到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对相关人群和人员开展风险评估,分类开展健康管理,做到精准防控,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加强对患者活动区域的监测和相关人员健康随访,及时发现聚集性疫情苗头,严防发生家庭和村(居)聚集性感染。

  3.中风险地区要做到对散发病例发现一起扑灭一起,落实医疗机构、重点场所监测,开展社区主动排查、风险人群核酸检测。高风险地区要严格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及时处置疫情,必要时采取区域封锁措施,阻断疫情传播。

  4.按照依法发布、分级负责、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原则,及时主动发布疫情相关信息。

  5.要按照《列东街道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二版)》要求,结合当地防控实际,制定相关方案、预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准备,开展演练,确保出现疫情能够第一时间响应,迅速启动、高效处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社区(村)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负责人直接指挥疫情防控的工作机制,主动谋划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紧压实四方责任,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人员队伍、经费保障、物资储备到位。

  (二)加强资金保障。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开辟资金拨付“绿色通道”,优先保障和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各社区(村)要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并严格规范资金用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物资保障。要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机制,统筹应急物资分配,优化疫情物资采购,简化采购流程,缩短采购时间,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四)加强督促指导。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列东街道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二版)

  1  总则

  1.1 风险评估

  随着冬季来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到了一个关键时期,是病毒新的活跃期、人物传播叠加期、其他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春节返乡密集期、防控疲劳期等“五期重合”;全球疫情加速上升,单日新增确诊病例数不断刷新纪录;境外输入病例数量持续增加、来源国家不断增多,境内新疆、天津、上海、安徽、内蒙古、成都、黑龙江等地先后发现本土病例;疫苗的有效性以及产能等均具有不确定性;冬春季及未来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街道再次发生输入性病例风险程度极高,发生本土病例、不明来源病例、物传人病例风险程度高。

  1.2  编制目的

  为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最大程度减少新型新冠肺炎对公众健康和社会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3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指导做好五个以上城市同时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工作的通知》《国家卫健委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设置的通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家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福建省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福建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实操指南》,《三明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三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三明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综合演练脚本》。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联防联控;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人物同防,科学应对。

  2  组织机构

  按照《列东街道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方案》的要求,街道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10个工作组,各社区(村)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辖区各有关部门与企事业单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疫情处置工作。

  3  适用情形

  本预案适用于列东街道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导辖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和应急准备,以及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4  应急响应等级

  街级应急响应分4级,依照市级应急响应启动1-3级响应、区级应急响应启动4级响应,街级应急响应为4级:

  4.1 四级应急响应

  境外疫情高发,或境内尚有病例,本街道未出现病例,有输入风险,启动街道级四级应急响应。

  5 响应措施

  5.1 四级响应措施

  5.1.1 成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工作专班集中办公,疫情防控工作专班遇有重要任务时随时集中办公;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定期组织部门会商,联合开展单项或综合应急演练,制定各种工作标准和操作程序,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

  5.1.2 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做好组织、人员、技术、物资、隔离场所、核酸采样点等准备工作;医院、疾控、基层卫生单位、村居等成立核酸采样、检测、流调、消杀等队伍,开展培训演练。

  5.1.3 医疗机构做好预检分诊和发热诊室改造和设置,配备相关专用设备。

  5.1.4 配合区卫健局组织开展新冠肺炎个人防护、院感控制等技术培训。

  5.1.5 督促配合市场监管、商务、文旅、教育、卫健、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商超、宾馆酒家、旅游景点、学校幼托、幼儿及学生托管、养老等人员和场所管理,开展人员、环境、物品核酸采样检测工作,协助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接卫生健康部门负责采样、检测和出具报告。

  5.1.6 对接工信、财政、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待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药品、防护物资、医疗器械等专用应急救援物资和民用防控物资的储备现状和储备计划进行评估,提出调整需求,落实储备任务后,再相应修改储备方案。

  5.1.7 严格管理和及时报告密切接触者、境外和中高风险区来梅人员信息及管理情况。

  5.1.8 及时发现和通报可疑物品流入我街信息,及时处置,联系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部门启动“三同时”措施:即同时赶赴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处置疫情;公安部门立即采取追踪、控制、调查轨迹等措施,卫健部门立即开展消毒、采样、检测工作,并提出可疑食品处置和人员隔离建议,市场监管部门立即采取封存或无害化处理工作。一旦可疑物品检测出新冠肺炎核酸阳性,立即停止周边区域所有大型活动。

  5.1.9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规范开展会议、会展、考务等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制定活动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区卫健局应急办备案。

  5.1.10 联合区卫健、区教育、区市场监管、区文旅、区民政、区公安等部门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新闻宣传,增强人群自我防护意识,保持健康行为习惯。

  5.1.11 街道领导小组(指挥部)各工作组对各社区(村)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对准备工作开展明察暗访,促进各单位落实有关防范准备工作。

  5.2 街级三级应急响应

  5.2.1 在落实好5.1措施的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5.2.2 街道指挥部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疫情处置工作,开展调查溯源工作,必要时请求省、市、区级专家支援,启动发热病人、密接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5.2.3 疫情防控工作专班集中办公;相关工作组按照预案要求开展联防联控;对接区相关部门加强对疫情发生地工作指导,申请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根据授权发布疫情信息。

  5.2.4 对公众开展防控知识普及宣传;禁止举办大型人员集聚活动,加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管理;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环境、人员排查和检测。

  5.2.5 疫情发生地社区(村)按照最小范围确定疫区疫点,确定风险区,公安部门采取局部管控封锁措施,对发生疫情的居民小区(农村自然村)的相关场所开展消毒、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5.2.6 开展密切接触人员追踪和管理工作,按照社区(村)风险等级,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密接者”)第一时间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接受规范的隔离医学观察,做到“应隔尽隔”;规范管理一般接触者。

  5.2.7 根据散发病例发生社区(村)数量,疫情发生地街级启动Ⅲ级或Ⅱ级应急响应。

  5.3 街级二级应急响应

  5.3.1 在落实好5.2措施的基础上,同时落实以下措施。

  5.3.2 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街道指挥部指挥长亲自指挥调度,建立多领域专家参与的专家会商和决策咨询制度,制定应对策略和措施,并推动部署落实。各专项工作组实施集中办公,落实应急处置各项工作。街道指挥部第一时间与区卫健、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工作组,会同省、市、区级工作组,赶赴疫情发生地,做好流调溯源等工作。

  5.3.3 统筹医疗资源,充分发挥医疗、疾控专家组作用,做到早诊断、早隔离、早救治,减少重症病例。社会个体医疗机构不得诊治发热等呼吸道症状患者;做好疫情研判,及时提出防控措施,减少二代病例。

  5.3.4 根据病例数确定风险区等级,并进行公布,高风险地区:连续14天内出现10例及以上确诊病例(不含境外输入性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下同),或发生2起及以上聚集性疫情(5例及以上相关联聚集性病例为1起聚集性疫情);中风险地区:连续14天内发生10例以下确诊病例,或1起聚集性疫情;低风险地区: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高中风险地区人员不外出,低风险地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离城”,确需离开的须持7日内阴性核酸检测证明出行,严禁疫情向外扩散。对发生疫情的小区,出现本地感染者的楼栋、院落、单元、单位实施全封闭管理,全面开展集中消杀工作,提供代购、送餐、清运垃圾等服务,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5.3.4 扩大核酸检测工作,按照涉疫地人员、14天内到过涉疫地人员、高风险地区人员、中风险地区人员、重点人群、低风险地区人员的圈层,逐步扩大检测范围;街道指挥部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的情况,会同有关专家分析研判疫情波及范围,科学划定扩大核酸检测覆盖的区域,在5天内完成。低风险地区可按照10∶1、中风险地区可按照5∶1的方式进行混样检测,高风险地区及重点人群要按照1∶1的方式进行单样检测。

  5.3.5 在公路交界处启动健康检疫;取消聚会聚餐等活动;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因病缺勤(课)人员开展登记排查管理;由社区管理、生活保障、公安、医务等人员组成的专班,对密切接触者开展集中医学观察;组织开展网格化管理,加强社区疫情排查管控;开展全民防护,采取有力措施,严防疫情向社区蔓延。

  5.3.6 执行卫生应急储备物资调度制度,当街道储备应急物资不足时,由街道指挥部申请动用区级卫生应急储备物资。

  5.3.7 对重点人群加强心理干预。关注一线抗疫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以及高风险地区群众的心理问题,开通咨询热线和团体干预措施,及时提供心理咨询、疏导和其他干预服务。

  5.3.8 聚集性疫情发生后,街道指挥部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建立完善例行新闻发布机制,组织党政部门负责同志、新闻发言人、基层代表、专家学者等出席,根据不同时段重点发布新增病例及流行病学调查、保供稳价、核酸检测、防疫政策、科普知识等重要信息。

  5.3.9 疫情发生地启动街道级Ⅰ级应急响应。

  5.4 街道级一级应急响应

  在落实好5.3条各措施的基础上,同时落实以下措施。

  5.4.1 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立即对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进行面对面流调、做到流调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收治同步进行,接收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定点医疗机构配合做好流调工作,确保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协同卫生健康、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形成工作机制。

  5.4.2 全社会动员,全民掌握自我保护措施,做好爱国卫生运动,落实消毒制度;实行交通封锁;依法采取停工、停业、停市、停课、禁止人员聚集、限制人员外出等强制性措施;关闭一定规模的营业场所,必要时责令停止营业;根据防控需要,采取禁止街道内外、区域间、村居间人员流动措施。

  5.4.3 在7天内完成疫情发生地全人口全覆盖核酸检测,充分运用区疾控中心、市级2家实验室和艾迪康第三方实验室的能力,全面排除风险隐患;在聚集性疫情突发地区优先开展新冠疫苗紧急使用(试用)。

  5.4.4 各有关部门全力保障煤、水、电、气等生活资源供给和粮、油、副食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发放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品;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保持物价基本稳定。依靠全民防控,尽快控制疫情蔓延。

  5.4.5加强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针对群众的误解和不实传言,及时组织专业机构和人员进行回应和澄清。

  5.4.6疫情发生地在街道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领导下,根据街道一级应急响应措施,开展各项工作。

  5.5 本街道出现严重的社区暴发流行,在市、区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开展各项工作。

  6  应急响应终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提出终止4级应急响应建议,报街道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发布应急响应终止;1-3级响应的终止由街道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发布应急响应终止;街道各有关部门对疫情处置进行全面评估,对调集、征用的物资、销毁物品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

  7 相关保障

  7.1 经费保障。街道党政办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应急物资储备和工作运转补助。街道卫健办要积极主动对接医保等部门负责协助落实参保病例的诊断、治疗、医学观察期间的医疗费用。社会应急物资生产、储备,由街道经济发展办对接工信、发改部门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组织有关企业投入生产,并结合市场销售情况进行储备,定期补充和更新。

  7.2 技术保障。配合上级卫健部门要根据国家新冠肺炎最新诊疗和防控方案,开展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全员培训,提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诊断、治疗、流调、采样、检测、监测、消毒和现场应急处置等业务技术水平,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采取的消毒等防控措施,应在区疾控中心的技术指导下实施,避免不当消毒等措施可能造成的危害。

  7.3 物资保障。做好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所需的各类器械用品的储备与供应;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机构等单位配备必要的车辆和通信器材,确保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全力做好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工作。

  7.4 培训演练。街道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

  7.5 督导检查。街道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查组组织对全街道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检查领导机构是否健全,应急预案、信息报告、监测预警、社区管控、联防联控、物资储备、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人物同防等是否落实。检查督查中发现可疑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报告指挥部。

  8附则

  8.1 街道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预案实施评估结果,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修订本预案。

  8.2 各部门在街道方案预案的基础上,细化自身方案预案;街道根据方案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不同情形处置工作方案和流程。

  8.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街道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负责解释。

                                                                      列东街道党政办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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