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1903-1200-2020-00014
  • 备注/文号: 梅东街〔2020〕19号
  • 发布机构: 列东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8-05
关于印发《列东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梅东街〔2020〕19号
来源:梅列区列东街道 时间:2020-08-05 10:48

各社区、村,街道各科室:

现将《列东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列东街道办事处

                                                        202085

 

 

                                           列东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和韩正、刘鹤、赵克志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部署,制定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6个专项实施方案及1个工作机制。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街道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党工委、办事处、各村(社区)、各科室和企业事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工委、办事处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9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街道、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系统深入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工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区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要特别重视加强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市、区实施意见,按照要求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注重提高执法人员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落实三明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五是重点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不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不落实,“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店(点)等问题。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制定实施“一街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整改。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火灾隐患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推进隐患车辆专项整治。配合区直部门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严查超限超载等违法。二是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三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不漏一户一房,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清理,坚决整改整治到位。全面排查涉疫涉医场所和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房屋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二是开展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高边坡等,健全房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制度,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七)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等: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

(八)自然灾害安全整治。重点检查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和水毁工程修复情况,检查防洪工程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山洪灾害防治措施建设和运用情况。检查防汛相关非工程措施更新完善情况。检查城镇低洼易涝点和地下空间安全隐患。围绕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防范重点,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范规定,按照分级分类管理,采取确保人身安全的对应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避灾点主要检查选址是否避开可能遭受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自然灾害威胁的低洼易灾区域或危险地段,通风排水是否符合人员居住要求。深入排查林区及其周边社区、村、居民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等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林区输配电、通信等设施的森林火灾隐患。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排查用火审批、高火险时段禁火令、重点卡口以及护林人员驻守情况,检查预警监测、热点核查反馈等。

三、进度安排

20205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5月至6月)。按程序报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6个专项实施方案;召开街道安全生产有关工作会议,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6月至12月)。街道结合全区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坚持边部署、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深入分析辖区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辖区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要立查立改,对查出的隐患都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并纳入隐患清单管理、造册登记。推动工作中要分轻重缓急,急的要集中力量立行立整,所有隐患要抓紧分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要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做到“一街一册、一企一档”,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配合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社区、村、科室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街道推广。

各社区、村、科室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情况,并报送街道安办,街道安办汇总梳理上报区安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政府安委会具体组织实施,街道、村和各类单位(场所)要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街道安办要抓统筹、抓协调,加强与各牵头部门沟通衔接,落实分工细化方案。各社区、村、科室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街道安办负责日常工作,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二)全面落实责任。街道、各社区、村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履职尽责。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要抓宣传发动、排查登记、跟踪整改,各村(社区)要抓宣传、抓巡查、抓举报,各领域所有单位(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排查整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三)完善规章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要研究制订安全风险辨识标准规范、分级管控制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风险管控到位。

(四)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移交给有关部门进行执法,企业也要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内部挂牌督办。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要组织指导服务组、志愿服务小分队、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实行重点跟踪指导服务。对专项整治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开展集中培训教育。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严格问效问责。加强对辖区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街道安办要加强对各社区、村和科室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专项实施方案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专项实施方案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4.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5.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6.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7.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8.自然灾害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9.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


附件1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专项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各社区、村、科室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街道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3年时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四是全力抓好街道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刻汲取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要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保持警钟长鸣,敢于动真碰硬,举一反三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集中观看学习。各社区、村、科室要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二)集中开展学习教育。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辖区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要善于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三)深入系统宣传贯彻。街道党工委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式、多种手段,全方位、全过程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和宣传报道,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等设置专题展板等,以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公共场所。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对三年行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走过场”“放一码”、责任悬空和纸上整改行为,予以公开曝光。组织开展专家下基层安全培训活动,通过“安全宣传咨询日”开展网上咨询系列活动,根据重点行业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区域、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积极创作安全生产微视频、微电影、动漫、短视频、书法等文化精品,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

(四)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梅列区关于〈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方案》,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三年行动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

(五)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要特别重视加强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坚持深化改革健全制度,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梅列区委、梅列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解决区域性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筑牢防控安全风险的制度防线。

(六)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加大保障力度,充实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注重提高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

三、时间安排

20205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5月至6月)。结合全区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6月至12月)。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对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督查。

(三)重点推动(2021年)。着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健全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确保重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四)完善提升(2022年)。总结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监督考核。充分发挥责任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改进优化评价指标体系,以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检验学习宣传贯彻成效。

(三)大力宣传推动。运用多种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各单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新举措新成效,推动工作开展,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

 

 


附件2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专项实施方案

 

为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街道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在岗在位、盯守现场,有效应急处置,确保安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认真组织实施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考核结果要公示,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具备本行业知识和能力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明确技术负责人。到2021年底前,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等高危行业领域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明确考核标准,保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他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充分利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

4.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22年底前,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等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高危行业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其他行业企业每三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生产工艺、系统、设备、管理体制、管理制度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进行辨识评估。建立风险辨识排查内部奖励机制,发动企业员工参与岗位风险排查。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各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并发放到相应岗位的所有员工,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内部奖励机制,发动企业员工参与岗位隐患排查。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要向员工公开。对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街道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要强化行刑衔接,依法治安,并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要注重培养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其做大做强,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服务,同时加强监督管理。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三、时间安排

20205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5月至6月)。按照统一工作部署,街道和相关企业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及时将落实方案报送区安办。

(二)组织实施(20206月至12月)。街道要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街道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各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结合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供各单位学习借鉴和全区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本实施方案与全区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推动企业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鼓励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严格监管执法。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重点企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

(四)注重典型引路。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大力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附件3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整治三年

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街道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通过三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要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

2.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二)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要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一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按照《福建省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进行培训,2021年底安排10%以上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2020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三)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不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把关不严,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不落实,“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店(点)等问题。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黑窝点,严厉打击未经许可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店(点),并将关闭取缔的零售店(点)及相关人员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严防“关而不停”或者转入“地下”非法经营。

三、时间安排

20205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5月至6月)。根据相关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6月至12月)。按照实施方案,结合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二)压实监管责任。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协调推进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备案备查,做好跟踪督促指导,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企业要切实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全面履责,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落细。

(三)强化政策支持。要结合本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以及微信、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推广专项整治各阶段好经验好做法,曝光违法违规行为,用正反典型营造良好安全环境,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支持,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督导服务。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附件4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街道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危化重大危险源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城区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积极推进“枫桥式”平安和谐住宅小区建设,积极会同住建、城管、交通、公安分局、消防等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调研掌握现有机动汽车保有量、住宅小区现有车位数量,分析评估住宅小区车位的缺额数量等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制定实施“一街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推动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4.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2020年,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于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街道、社区居委会要组织成立管理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同时,充分利用12345政务热线、e三明等即时受理平台的联动处置机制,及时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二)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各地区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3.厂房仓库消防安全集中治理。全面发动街道、村(居)委会、网格员等力量,深入企业进行检查,掌握辖区厂房、仓库清单,重点检查生产加工区域与存储区域是否落实有效防火分隔,生产加工区域是否落实日常防火措施,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厂房仓库的安全疏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量储存易燃可燃物品,员工是否掌握安全操作操作规程,重点纠正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使用存储、违规用火用电、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损坏停用消防设施、违规用火用电、阻碍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面等突出问题。2020年底集中曝光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厂房、仓库,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重点解决防火间距、防火堤、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是否符合要求,消防水泵房、泡沫泵房、消防水管网、稳高压管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推车式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炮、消防竖管、泡沫灭火系统、固定消防喷淋等完好有效情况,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建设以及应急联动演练、灭火药剂储备情况等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化工园区应积极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要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四)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综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五)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城乡科普教育范畴。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三、时间安排

20205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5月至6月)。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辖区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6月至12月)。对本辖区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对照前期排查的“四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辖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三明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整体规划部署本辖区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以及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要加强对本辖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

 

附件5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街道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具体要求,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机制上、基础上进一步补齐安全监管短板,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着力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能力和水平,聚焦“减量控大”总目标,力争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下降,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积极推进共建共治。加强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2.加强事故调查分析。通过实施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一案“一剖析、一排查、一整治、一宣传”的“四个一”工作法,推动落实整改。

(二)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加大宣传警示曝光力度。开展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

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强化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安全管理,推动实施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

三、时间安排

20205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5月至6月)。加强协作配合,根据相关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20206月至202012月)。组织对本辖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四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及时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推动本地区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

(二)推动责任落实。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三)加大保障投入。要积极推动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工作融入年度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四)提升监管能力。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导服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备案备查,做好跟踪督促指导,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6

 

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街道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城市建设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机制,大力推动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1.将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提高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减少建设区内涝点等问题;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

2.加快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配合做好市级平台建设和提升,实现国家、省级、市级平台互联互通。依托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推动城市安全发展。明确安全发展目标,从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城市安全各项工作。扩展避难疏散空间,做好防灾避难场所等技术标准编制工作,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市城市安全平台体系,确保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全面排查涉疫涉医场所和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

1.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开展全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不漏一区一街、一镇一村、一户一房,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清理,坚决整改整治到位。强化属地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建筑安全管理责任,从房屋结构安全入手,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同时牢牢盯紧涉疫医疗、观察、检测场所隐患排查治理,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控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2.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聚焦“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依法严肃查处。

3.加强城市危房管理。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推进城市危房改造工作,重点推动危房改造或加固。落实闽政办〔2016182号文件,制定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政策。改造房屋用于租赁住房的,以及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井道、地基等结构,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4.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整治实施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加强部门协同落实、联合执法,整改整治全覆盖、穿透式。

(三)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2.落实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紧盯房建市政工程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等“三个关键人”。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要落实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资金、配齐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关键工序节点旁站、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隐患整改等制度。勘察、设计等单位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四)推动城市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

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安全运行监管。开展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鼓励采用探地雷达等科技手段开展空洞探查,重点整治地下工程施工影响、供排水管网漏水等风险。

(五)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加强城市供水、供气、园林绿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监督管理。

1.强力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非法经营和违规使用。

2.建立健全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强化执法联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动态监管巡查制度。

3.开展排水防涝汛前检查,加强易涝点排查整治、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和排水设施巡查养护,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物资储备。强化城市公园绿地安全管理,持续深入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房建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

1.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强化房建市政工程事故责任追究,对项目因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力等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一律停工整改、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一律信用扣分、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强化对关键岗位人员监管,对企业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没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予以暂停执业、吊销相关执业证书,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职业禁入。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

2.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深入开展房建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1)房建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等安全隐患;(2)市政工程高边坡、起重吊装、地下暗挖、拆除爆破等安全隐患;(3)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现场监管执法协同联动。

3.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加强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推行建机一体化管理,加强设备使用和保养维修等过程管理,提升建机安全管理水平。

4.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秩序,依法查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

三、时间安排

20205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5月至6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排查整治(20206月至12月)。要全面排查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逐一整改落实到位、对账销号,实现闭环管理。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要持续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行清单、措施动态管理,备案备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直至整改销号,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要收集好的经验做法,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单位和标杆企业的好经验好作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城市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要深入研究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细化方案措施。要按照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出台实招实策,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安全投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绝不能带病生产和运营。

(三)强化督促指导。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严肃问效问责。要加强对城市建设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坚决纠正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五)强化舆论引导。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形成强大声势,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7

 

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为加强危险废物的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街道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建立形成覆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率100%,实现危险废物等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加强渣土、垃圾、污水的贮存、处理、处置等过程中同步落实安全规范措施,有效防范化解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结合生产工艺和产废特点,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系列标准进行鉴别,并根据鉴别结果,严格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特别对于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需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危险废物在运输环节,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执行。二是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三是重点对辖区内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并对照企业申报材料,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危险废物是否落实规范化管理要求,污染物是否稳定达标排放。严厉打击瞒报漏报、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

一是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或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二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台账和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

(三)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一是针对近年来发生的事故情况,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全面摸排,建立台账。二是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严肃依法依规查处。

三、时间安排

20205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5月至6月)。根据相关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6月至12月)。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12月底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单销号”,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排查发现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指导督促相关企业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降低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时序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备案备查,做好跟踪督促指导,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过程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危险废物等安全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过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将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落实,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确保专项整治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要明确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三)加大政策支持。要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出台支持安全专项整治的政策措施。

(四)严格督促指导。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辖区内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附件8

 

自然灾害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为加强自然灾害安全整治,根据《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街道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紧盯台风、暴雨、洪水、森林火灾及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聚焦防汛防台风、森林防火重点工作、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三年行动”,着力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影响,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关于防汛体制机制建设

1.进一步健全“三级风险应对”“三个协同联动”“三个全面引导”等防汛体制机制,持续完善街道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体系,不断提高防汛抗灾科学化、制度化、精准化水平。

2.修订完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组织编制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确保管用可行,并按时开展防御超标洪水调度演练推演,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完成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方案编制情况和各类责任体系落实情况的排查。

(二)关于防洪防潮工程和监测预警设施

1.持续抓好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和水毁工程修复,确保河道堤防等工程设施安全运行。

2.充分发挥各类雨水风情监测设施设备和监视监测、预报预警及决策指挥等系统作用,盯紧山洪重点防御区和强降雨重合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信息覆盖不留死角;落实网格化群测群防管理体系,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并加强对已转移人员的管理,严防发生二次灾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关于城镇防涝

1.持续做好城市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排水降水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基坑工程,要设置坚固牢靠的围挡,备好砂袋、抽水泵等防涝材料和设备。

2.对城镇低洼易涝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排涝站双电源或备用电源配备情况,易涝点应急排涝预案和演练情况,排水管道、泵站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和雨水篦、进水井、检查井等畅通情况。

3.对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商场以及城市地下通道、城市立交桥下、人行地下通道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出入口防倒灌设施配备情况,确保备好砂袋、抽水泵等防涝材料和设备。

(四)关于地质灾害

按照“查得细、防得实”的总体目标,在对已登记造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核实、排查的基础上,对涉疫医疗、观察、检测场所等重要场所和避灾点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对医院、学校等人口密集特殊场所是否存在地灾隐患,对地灾高易发区的村(居)、学校、建筑边坡、旅游景区等是否存在新增地灾隐患,进一步核实和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逐点落实地灾防范措施。

(五)关于避灾点

确保避灾点要避开易遭受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灾害的危险地段,确保避灾点安全责任落实、房屋结构安全、通风排水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和应急通道畅通。

(六)关于森林防火

1.完善防灭火体制机制

1)健全组织体系。按照国务院“7·29”专题会议和省政府“12·29”专题会议“上下基本对应”的要求,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组织体系,确保高效运转。明确森林防火机构与负责人,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实现森林防火预防工作有机构管,有具体人抓。

2)调整完善指挥体系。根据《梅列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和《梅列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梅森防指〔20202号)、《转发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梅森防指办〔20202号)、《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明委办发〔2020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建立顺畅高效工作机制。

2.森林火灾防控工作

1)深化森林防火宣传。按照“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要求,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建立微博、微信、广播、电视、公众网络、广告宣传等全方位的宣传教育网络体系,从各行业领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进林区、进村宅、进单位、进学校、进风景旅游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每年防火期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有针对性地对田主、墓主、业主进行宣传,形成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防火宣教格局。

2)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检查林区及其周边森林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村镇、公园、自然保护区、重点国有林区、林区输配电、高压电、通信等森林火灾隐患。检查野外火源管理和预警监测等情况,重点检查用火审批、高火险时段禁火令、热点及其他火警核查反馈、重点卡口以及巡护人员驻守情况。强化农事用火、林事用火、祭祀用火等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隐患排查。

3.加强防灭火基础能力建设

1)建立建强各类防灭火队伍体系。强化巡查巡护队伍建设,推进网格化管理,扎实做好山头、田头、坟头、寺庙和景区景点等野外火源管控。

2)不断充实森林防火物资装备。本着实用性与超前性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效配置扑火机具,在配置传统人力灭火机具基础上,提高灭火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灭火机具的配置比例。

3)加强森林火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三、时间安排

20205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5月至6月)。按照相关方案的工作要求,组织制定街道自然灾害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6月至12月)。对辖区内自然灾害风险进行系统性研判和排查,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对策措施和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实现风险隐患防控闭环管理,不留盲点死角,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责任单位、责任人、对策措施,针对重难点问题,要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不断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长效机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对“三年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固化既成机制和创新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自然风险防控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部署、条块联动、全面覆盖”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二)全面落实责任。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并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职责。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防汛防台风、森林防灭火工作部门职责,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人,做到事有人抓、责有人担。

(三)强化监督指导。要综合运用考核、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手段,切实纠正“三年行动”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谈兵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置,用铁的纪律推动“三年行动”落深落细落实。

附件9

 

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

 

为推进街道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开展,推动企业主体、政府监管、监督检查责任有效落实,使责任链条环环相扣,真正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必须落实安全首责、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全面履责,加强安全管理,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制度,鼓励员工人人讲安全、处处想安全、事事抓安全;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重大隐患要实行内部挂牌督办,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验收人,签字归档备查;要立足自身整改隐患,因客观条件限制企业自身无法完成整改的,应书面向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及时协调力量加以解决。

二、落实“三个必须”具体责任。街道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的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首责,指导企业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发现的问题隐患涉嫌违法的要严肃执法,没有执法权限的部门要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制度的通知》(明安委办〔2018109号)文件要求,进行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三、落实政府监管责任。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履职尽责。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并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职责,组织相关部门抓监督检查、执法问责、督促整改,组织宣传发动、排查登记、跟踪整改,组织各村(社区)抓宣传、抓巡查、抓举报,督促各领域所有单位(场所)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和三年行动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四、落实安全隐患分级分类管理。重大隐患需由区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的,街道要书面提请挂牌督办,区安办将及时按程序办理;要建立监督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验收销号清单、执法清单和问责清单等“六个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动态闭环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协调难度大的要由区领导挂钩整改推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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